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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对策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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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深圳 518040 2.深圳市宝安区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深圳 518040
  摘 要:蔬菜安全关系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确保其安全,也一直是政府部门努力的目标。本文试着通过对深圳市蔬菜质量现状的分析,提出通过完善法律、法规,理顺管理体制,推进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措施,探索蔬菜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更好解决好蔬菜安全问题。
  关键词:农产品 蔬菜安全 对策
  
  1 前言
  蔬菜是市民最主要的食物之一,蔬菜安全与市民的生活和健康密切相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水平的提高,市民的饮食结构将实现由温饱型向营养型再向保健型转变。我国人民的生活习惯和食物构成特点,蔬菜更是占有重要地位。蔬菜生产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现代都市农业中,蔬菜生产的地位更加重要。
  2 加强蔬菜安全监管的紧迫性
  2.1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迫切需要
  蔬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蔬菜因农药残留、硝酸盐与亚硝酸盐、镉、汞、铅等超标而引起消费者致病、致畸,特别是致癌已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安全。
  2.2是深圳市蔬菜参与国际竞争的迫切需要
  目前,国际市场对蔬菜的质量检测越来越严格,对蔬菜中农药残留的限量指标要求明显提高,为保持蔬菜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加强蔬菜安全监管,提高蔬菜安全水平迫在眉睫。
  2.3是保障深圳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蔬菜安全问题之所以直接影响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安全,是因为随着全社会安全意识的普遍提高,国内许多城市已经开始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不安全、不合格蔬菜不准进入市场。
  3 深圳市蔬菜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3.1标准体系不科学
  标准的技术水平低主要表现在标准龄长,质量安全参数设置不合理;我国现行的分析方法标准,大多数都是常规的,这些方法普遍存在操作流程长、费工费时,且常不能满足对微量成分的分析要求。
  3.2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
  深圳市的耕地少,除田地、寰通等规模相对较大的蔬菜龙头生产企业外,大多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而且生产规模很小;批发市场中,经营者中除部分有固定的档位外,大部分都是菜农自种自销的小型批发,其流动性大。小规模生产方式与低水平产业化经营大大制约了深圳市蔬菜安全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3.3无包装无标识,溯源难度大
  目前深圳市的绝大部分蔬菜是以原始初级散装产品的形式进入市场,既没有加工、分级包装,也没有品牌商标等标识,产品无法溯源,责任也无法追究。
  3.4 对政府监管部门的考核方法有待完善
  根据食品安全责任白皮书,现深圳市政府对各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都有量化批标,如要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确保全年全市蔬菜合格率达到96%以上,企业应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而现拿产品质量指标来考核行政部门,此考核方式将导致行政部门无所适从,出现责任与管理错位。
  4提高深圳市蔬菜安全的主要对策
  4.1 健全支撑体系,形成高效工作平台
  根据蔬菜安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的需要,重点支持蔬菜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的整体规划与建设实施。健全质量安全支撑体系,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构建质量安全管理平台,是全面提升蔬菜安全水平工作的基础。
  4.2 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监管机制
  根据深圳市蔬菜安全管理发展的内在需要,明确农业部门在农产品安全上的法律主管地位与责任,以及在蔬菜安全标准制定、检测检验、质量监督、质量认证、市场准入管理中的主导地位,授予农业部门相应的行政管理职权,整合现分散在有关部门的蔬菜安全管理职能,建立高效运转、反应迅速的农业质量安全管理体制,避免有利大家抢着干,有难避得远,互相推诿。树立全新“发展管理”理念,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即通过加快发展,形成规模,实现有效管理;反过来,以有效管理,保证质量效益,促进快速发展。
  4.3 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生产上可采用纵向一体化生产方式,其是指企业按照自身的市场策略制定生产计划,租用土地,雇用农户,并按照一定的生产程序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企业进行除劳动力以外的生产投入,并承担监督费用和市场风险,获得利润,而被雇用的农户,投入劳动力,获得工资性的劳动报酬;而经营方面,则大力培育蔬菜经纪人队伍,提高蔬菜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节约政府的监督管理成本。
  4.4 建立追溯和惩罚制度
  产品标识是实施监督管理的基础,追溯则是信息反馈的渠道,也是政府约束力传递的途径,对有问题的蔬菜进行追溯是过程,做出相应的惩罚性处理是结果,通过处理体现制度严肃性,从而对生产行为构成约束力是目的,同时加大对处罚结果的宣传力度,增加执法的公正性、公开性和透明性,减少机会主义行为。当前,要加大执法力度,抓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污染物,严厉查处。
  4.5 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的蔬菜是靠生产出来的,而不是管出来的,因此要让市民吃上安全、放心的蔬菜,除需要各政府部门的努力,更需要生产者承担更多的责任。政府部门在日常的监管中,应该让企业更多的意识到,产品质量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保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其是第一责任人。
  5 结语
  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的蔬菜安全问题,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当承认,无论是与蔬菜生产、加工、贮藏、运输和销售有关的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还是政府部门的农产品安全法制建设和监督、管理水平,深圳市均与国际先进水平有相当差距。例如,国际公认的食品生产安全保障体系(如GMP和HACCP)尚未得到普遍应用;农产品的源头污染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而且新问题不断出现。农产品安全监管要走的路还很长,要挑的担子还很重,但我们一定要具有与时俱进的意识,继续秉承深圳人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认识存在的不足,找出差距,并完善,提高,再完善,做真正的“蔬菜卫士”。
  作者简介:
  林纯忠(1976年生),男,公共管理硕士,工程师。研究方向:农产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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