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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隐性知识挖掘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柳曼曼

  提要在知识经济时代,很多企业开始认识到知识管理的重要性。但是,知识管理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是将企业的智力资本转化为价值的一系列过程。特别是对于隐性知识的管理,大多数企业还处于摸索阶段。本文通过隐性知识相关理论介绍,分析企业在隐性知识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障碍,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相关概念综述
  
  (一)知识及知识管理。知识的本质起源于智慧,人类的历史实际上就是知识的发展史。就企业而言,人们通常把知识看作文件系统、日常工作中包含的对企业有价值的信息,但在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今天,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这种形象化的概念,不仅难以概括企业知识的真正含义,而且为进一步挖掘企业知识带来障碍。目前,对企业知识的定义有很多版本,其中从企业作为一个营利性组织的特殊性,将企业知识看作一种能够落实到行动并最终创造经济价值的资产的定义得到广泛认同。
  对于知识管理的定义,管理学界和企业家的理解也可谓百花齐放,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1)Delphi Group创始人之一卡尔・弗拉保罗:知识管理就是运用集体的智慧提高应变和创新能力,是为企业实现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共享提供的新途径。(2)Lotus公司:知识管理是系统地利用信息内容和专家技术,改进企业的创新能力、快速响应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素质。其中,“信息内容”指的是存在于信息系统中的知识;“专家技能”指的是存在于员工头脑中的知识和经验;“利用”表示知识已经确实存在,所做的工作是发现和利用这些知识;“系统性”表明企业管理是一个信息系统的综合实施过程,是通过网络和信息技术实现知识的利用流程。(3)Athur Andersen公司:该公司将知识管理表达成KM=(P+K)S,其中K是指组织的知识,P是指组织的成员,“+”是指技术,而S是指分享。这个公式所要表达的是“组织知识的累计,必须通过人与技术的充分结合,在分享的组织文化下达到乘数的效果。”
  上述三种定义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人们对知识管理的认知和探索,第一个定义提出知识管理是面向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管理;第二个定义较为全面地体现了企业知识的存在形式,就管理方法而言,强调与IT技术结合,但在现实中,这种方法更多的是面向显性知识的管理;第三个定义体现了在知识管理中人和技术的密切关系,并提出分享是实现知识管理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对隐性管理而言,更有其不可替代的特殊意义。
  (二)隐性知识及其运动过程。在知识管理领域,通常将企业知识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这个概念是由英国物理化学家和哲学家波兰尼于1958年在其著作《个人知识》中首次提出的。他认为人类的知识有两种类型:通常被称作知识的是以书面文字、图表和数学公式加以表达的知识,而另一种是难用语言、文字表述,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知识,比如我们在做事情的行动中所获得的经验。而前者被称为显性知识,后者是隐性知识。根据专家估计,人类全部知识的80%是这种“隐性知识”,而表现为文本、报告等外显形式的“显性知识”只占不到20%,只是知识宝藏的冰山一角。
  隐性知识作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有着独特而又不易管理的特质。为了更好地管理,研究其特殊的运动过程是十分必要的。依据Nonaka和Tadeuchi的知识螺旋理论,我们可以将知识运动过程分为社会化、外在化、结合化和内隐化四个环节。(图1)
  
  1、社会化。个人间隐性知识的分享过程,主要是通过观察、模拟和亲身实践来传递隐性知识。最典型的方式是师传徒受。由于新知识的产生往往来源于个人,因此可以将其看作知识运动的起点。
  2、外在化。隐性知识外化的过程,主要通过类比、隐喻假设、深度交谈等方式进行。目前一些智能技术,如挖掘系统、专家系统为隐性知识的外化提供了帮助。
  3、结合化。外化产生的显性知识往往是零散的,只有通过汇总结合才能形成能够被更多人共享的结构化知识。目前,文档管理、内容管理、数据仓库等都是实现结合的有效手段。
  4、内隐化。将结构化的显性知识变成组织成员的隐性知识。结构化的显性知识可以更加流畅地被组织成员共享,内化为组织成员的隐性知识,并将其更好地应用到工作中。目前,电子社区、E-learning系统为知识的内隐化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二、隐性知识管理的主要途径
  
  隐性知识管理的目标是将以个体资产存在的隐性知识剥离出来,并转化为企业资产,为企业及其内部成员所共享,从而帮助企业实现整体知识规模的拓展和知识质量的提升。从知识的运动过程来看,达到上述目标有两种途径。
  (一)社会化。使隐性知识直接在组织成员内部共享,不必转化为显性知识,如师传徒受。这种途径的优点在于节约外化成本,便于操作,避开隐性知识难以描述的特点,直接达到共享之目标。但这种途径也有着明显的弊端:首先,共享后的隐性知识依然对组织成员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这些隐性知识可能因为员工的流失而流失,不仅造成知识的浪费,同时也加大了企业对个人的依赖;其次,由于知识仅在组织成员内部流转,不曾外化,在其流转过程中,发生的损失也是隐性的,因此其分享效果难以保证;再次,企业增值更多的来源于结构化知识的积累,隐性知识的分享虽然对于知识创新有所贡献,但由于没有转化成结构化很强的显性知识,因而难以形成规模。
  (二)先将隐性知识外化为显性知识,并加以描述和整理,再通过培训等方式实现知识共享。可大体分为三个步骤:1、通过发现、挖掘、沉淀将动态隐性转化为动态显性。2、通过试用、修正、固化等方式将动态显性转化为静态显性。3、通过宣传、培训、实践等方式将静态显性转化为静态隐性。
  在知识管理实践过程中,企业对于隐性知识的管理大多是通过第二条途径实现的,这与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有着密切联系,应用知识管理软件成为众多企业进行知识管理的主要方式,但很多人对这种将知识管理与IT技术绑定的做法颇有微词,认为IT技术仅仅是实现知识管理的手段,而不应该成为知识管理的主角。
  
  三、隐性知识管理的主要障碍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知识管理系统的不断涌现,为显性知识的有效管理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对于隐性知识的管理依然是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在组织中存在着各种影响隐性知识有效管理的不利因素。
  第一,从隐性知识自身特点来看,隐性知识的复杂性为发现和识别设置了障碍。例如,麦肯锡作为全球知名的咨询公司,存在于咨询专家头脑中的隐性知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有力保障,因此对麦肯锡而言,知识管理的首要任务就是对隐性知识的发现和识别。
  第二,在隐性知识得到有效识别之后,如何让员工心甘情愿地将它们贡献出来,与其他员工共享,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一大难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知识是一种资产,特别是个体的隐性知识更是体现自身价值的重要因素。因此,很多员工把知识共享看作个体优势的丧失,导致隐性知识的明示和传播受到很大影响。
  第三,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共享机制。知识就是财富已经得到众多企业的普遍认可,但是,当企业从员工手中获取知识的时候,往往忽视了这是一种交易行为,支付相应的对价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很多企业将其看作员工的无偿奉献甚至是应尽的义务。除此之外,在传统企业组织机制下,员工难以突破岗位对个人的约束,从而实现面对面的交流和知识的直接共享。因此,缺乏有效的共享机制,也会影响隐性知识的有效管理。

  第四,缺少有效的技术支持。近些年,显性知识管理得到长足发展的重要原因在于有效的技术支持。对隐性知识而言,无论是明示或是传播同样需要强大的技术工具和友好的交流平台。但由于受到隐性知识自身特点的限制,真正行之有效的技术支持可谓寥寥无几。
  
  四、隐性知识管理的常用方法
  
  (一)知识地图。企业知识地图是企业知识的向导,并非完全手册,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只是协助使用者准确而迅速地找到所需的知识,而不是通过将所有知识汇编成一本百科全书放到使用者面前。除了指向知识源,知识地图还可以揭示知识之间的关系。很多学者认为,知识地图在试图揭示知识之间的关系时,往往会发现以往所没有发现的某些知识之间新的关系,从而产生新的知识。总之,知识地图在组织内创造知识共享的环境以促进知识管理,使组织成员在组织目标的指导下进行有效的学习。进入电子时代后,知识地图的绘制普遍使用超文本链接和应用链接方式。目前,知识地图的绘制软件很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有LotusNotes、IBM的KnowledgeX和Microsoft的Visio,它们都是基于数据库来绘制知识地图。
  (二)实践社区。实践社区的概念是由Etienne Wenger在1998年正式提出。从本质上说,实践社区是一个非正式组织,其基本目标是学习和交流内部成员所拥有的知识,特别是隐性知识。
  实践社区在企业中随处可见。机械工程师们可能会在午餐时间聚在一起,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研发人员可能会在电梯中谈论实验失败的原因。由此可见,实践社团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团体,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一个实践社团不是一张简单的关系网。社团成员是因为共同兴趣而走到一起的。2、社团就是因为对于知识领域的共同兴趣,而参加一些相关活动和讨论,帮助别人解决问题和分享一些心得体会。另一方面,社团成员不一定要每天都工作在一起,他们可能是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讨论。3、实践是实践社团的核心内容。社团成员通过实践来分享知识,交流经验。实践的内容不仅涉及到现有的知识,还包括知识领域的最新进展,而且要通过实践创造出有价值的知识产品。
  (三)科研记录本。应用科研记录本管理存在于科研人员头脑中的隐性知识最早诞生于惠普公司。惠普公司的每一个研发人员都会得到一个公司提供给他们的科研记录本,记录和工作有关的信息、细节,甚至灵感。记录本是有编码的,不能被随意删减,科研人员必须认真记录并及时上报,当有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科研记录本留下,以尽可能减少因为人员外流带来的隐性知识外流,员工可以将复印件带走,但是原件必须留在公司。这样的记录本制度再加上职业人员发明条例的约束,就会形成一种威慑力――带走任何资源都是不行的。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惠普公司也会花很多钱来打官司。
  (四)产品定义。“产品定义”管理法同样诞生于惠普公司。每一个新产品诞生都需要像“报户口”一样,将与产品有关的内容尽可能详细的登记下来,如新产品的来龙去脉、品质属性等。这样的“登记”更多的是对于相关隐性知识的关注。当一种新产品被研制成功时,我们所收获的不只是新产品本身,更包括与此相关的诸多细节和要素,如果一种新产品研制失败了,这样的“产品定义”就显得更为宝贵,因为我们可以从中找出失败的原因,在以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这样的产品定义一般只印10本左右,印之前就已经非常明确是给谁的,再加上登记记录制度,每本是谁的、在何处,非常清楚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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