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金融:实现三方共赢的物流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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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 强
[摘要]作为物流企业的一种新兴增值服务,物流金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可以实现中小企业、银行机构以及物流企业的三方共赢。物流金融有质押、担保、垫资三种模式,其运作过程也存在着诸多风险,需要通过相应的对策来完善。
[关键词]增值服务;物流金融;中小企业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8)04-0065-03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生力军,在经营中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但却一直被融资问题困扰着。同时,物流业竞争的焦点已从基本服务扩展到增值服务领域。物流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物流服务产品与金融服务产品,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为银行机构和中小企业构建了一座联系的桥梁,使得三方得以实现共赢。
一、物流金融及其运作模式
物流金融就是指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流动商品仓储为基础,涵盖中小企业信用整合与再造、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的综合性服务。
根据物流企业参与程度的不同,其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模式主要有三种:质押模式、担保模式、垫资模式。
(一)质押模式
质押模式又称为融通仓模式,此模式下,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物流金融服务的提供方、银行作为贷款的提供方、从事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作为贷款的需求方和质押物的提供方。中小企业先以其采购的原材料或者生产出的产成品作为抵押品,置于物流企业的仓库(融通仓)中。
物流企业对货品进行验收、价值评估和监管,向银行出具价值证明,中小企业据此得到贷款,并在后续的经营过程中分期偿还贷款。
此模式下的核心是银行机构,中小企业通过自己的动产获得了自己发展中需要的贷款资金;银行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协助下增加了贷款收入;第三方物流企业不但可以收取货品存放的费用,也可以获得价值评估以及监管的中介收益。
(二)担保模式
担保模式是指银行通过考察,确定第三方物流企业经营规模、业绩以及信用程度,然后将一定额度的贷款授权给物流企业,物流再利用这些贷款额度向中小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在该模式中,由物流企业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银行则基本上不参与。这样可以方便中小企业更加便捷地融资,也使得银行方面通过权力转移更加有效地监管质押贷款的过程,降低了放贷的风险。
此模式中的核心是物流企业,银行通过放贷获得了利息收益,中小企业还是通过自己的动产质押获得后续运营所需的贷款,而物流企业同样获得中小企业的货品存放费用。同时,此模式下由于略去了许多中间环节,大大减少了银行机构和中小企业间的交易费用,优化了系统的整体成本。
(三)垫资模式
垫资模式是指发货人委托物流企业发货给提货人,物流企业先替提货人垫付一部份货款,再向提货人交货。提货人提货时,把全部货款交给物流企业,并与发货人结清剩余货款。物流企业在收到收货人的全部货款,交付给发货人之前,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资金,可以为其他交易从事垫资业务。这样,物流企业介于发货人和收货人之间,控制库存和配送过程,了解库存的变化和客户信息,降低了违约风险。
此模式中物流企业担任重要角色,厂商获得了融资,银行获得了利息收入,而物流企业也因为提供了物流信息、物流监管等服务而获得了利润。
二、物流金融的风险
发展物流金融虽然是三方共赢的服务,但是操作与监管不当就会引发各种风险。
1、客户资信风险
客户资信风险包括货物的合法性,客户的诚信度,比如,在滚动提取时提好补坏,有坏货风险还有以次充好的质量风险。银行机构有一套完善的程序从事客户评估,但是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过程中,更多的监管工作由物流企业承担,中小企业有可能采取投机行为。所以选择客户要谨慎,要考察其业务能力、业务量及货物来源的合法性;要选择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的品种,如黑色金属和钢材等。
2、技术风险
物流金融的业务模式仍在探索之中,由于价值评估系统不完善、评估技术不高、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造成信息不完整、业务不畅等,金融物流提供商因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而引起风险。由于监管不力,也有可能损坏库存物资或致其丢失。而且,质押贷款手续复杂、所需时间长,无疑降低了资金流的周转速度,并且增加了仓单质押的风险。所以,物流企业要着重改进物流金融有关的技术,加强与银行机构的协调,尽量避免这类低级风险的发生。
3、市场风险
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监管中小企业的成品或原材料的过程可能‘比较漫长,在此期间很难避免库存物资价格或汇率波动的风险、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从而导致引发连锁问题。库存物资的所有权在多方之间发生转移,容易导致纠纷,但是我国目前关于物流金融方面的法律条款还不健全。这就要求三方在合作过程中,要明确责任,有效界定库存物资的价值如何进行补偿,并建立有效的浮动机制。
4、运营风险
现实中的的任何交易都或大或小地存在着风险,物流企业从仓储、运输、到与银企之间的往来以及和客户供销商的接触,运营风险无处不在。从事金融业务的物流公司,要不断考察贷款企业的情况,所以会深入客户产销供应链中提供多元化的服务,相对地扩大了运营范围,也就更加增加了风险。同时,我国的物流运输业还处于粗放型的发展阶段,因此运营风险更不容忽视。
三、物流金融的发展对策
鉴于物流金融服务中存在的诸多风险,操作不当就实现不了共赢的效果,需要从政府和企业角度分别制定相应的对策保障其顺利开展。
(一)从政府角度
1、制定行业规范
因为物流金融尚属于新兴服务,我国的《担保法》和《合同法》中与物流金融相关的条款并不完善,也没有其他指导性文件可以依据,容易在实际操作中出现漏洞,所以制定行业规范势在必行。
2、制定物流企业分类标准与评估指标
在物流金融运作过程中,物流企业处于中间的枢纽地位,它的管理出现问题会导致整个交易的失败,因此对可以从事物流金融服务的物流企业要进行严格审查,制定物流企业明确的分类标准与评估指标以及信用体系规范。
3、严厉打击物流金融中各种犯罪与违法行为
物流金融涉及到中小企业作为质押的成品或原材料等动产,也涉及到银行提供的贷款,都是数额相对比较巨大的资产。任何与之有关的犯罪与违法行为基本都应属于重大的刑事案件,政府应该责成相关部分严厉查处此类事件发生,以免给社会和各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美国的金融物流体系是以政府为基础的。其金融物流的主要业务模式之一是面向农产品的仓单质押。仓单既可以作为向银行贷款的抵押,也可以在贸易中作为支付手段进行流通。早在1916年,美国就颁布了美国仓库存贮法案(US Warehousing Act of
1916),并以此建立起一整套关于仓单质押的系统规则。这一体系的诞生,不仅成为家庭式农场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同时也提高了整个农业营销系统的效率,降低了运作成本。
(二)从企业角度
1、物流企业与客户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从博弈论角度来看,临时性或短期行为容易滋生投机,参与方为了眼前利益一般会选择“不合作”作为自己的策略,使合作关系难以维持下去;而建立供应链合作关系实行长期合作,能摒弃短期的投机,才有利于使参与方选择“合作”作为自己的策略,在长期的合作中受益会越来越多。
2、注重客户资信的考察
资信考察包含两个有机的层面,一个是银行机构对物流企业的考察;另一个就是物流企业对有贷款需求的中小企业的考察。经济实力和信用状况应是两个考察的重要指标,反应经济实力的项目是主营业务的增长率和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反应信用状况的以往的信用记录以及其履约能力。
3、完善仓单质押运作机制与管理规范
对用于质押的动产首先要明确其产权是否归出押人所有,尽量选择价格相对稳定的动产作为质押物,对仓单提货、换单及解除质押的仓单应认真审核。质押过程中,物流企业要加强仓库管理,保障待押物品的完好。另外,应该利用滚动质押模式,当待押物品的市场价格低于事先预定的警戒线时,要及时更换质押品。
4、对整个过程实施监管
在物流过程中,必须充分了解企业和市场,充分了解和监控商品的市场价值、企业的运营状况,防止企业的突然变故和市场的浮动为物流金融业务带来的风险。银行机构要建立可靠和完善的信息系统,建立资金反馈机制,及时监督和支持物流企业所需资金,减少资金投入的盲目性。
华夏银行通过该行的现金管理整合品牌――现金新干线实现与物流企业的完美整合,利用金融技术手段,对企业物流的全程控制,将信息流和资金流有效集合。目前,苏宁、雨润、五星和中储股份等知名企业均与华夏银行签约,开展长期的物流金融合作。依据推出的一系列服务物流业的物流金融业务产品和金融服务平台,华夏银行在信用管理上,把整个供应链看成一个经济实体,把中小企业视若大企业的生产部门,以银行和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用,来提升供应链中企业的信用等级,为其融资提供支持。
责任编辑:刘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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