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信阳把土地流转作为农业规模经营的突破口,通过农业产业化带动、合作化拉动、机械化推动、惠农化促动,四个轮子一起转。加快土地流转步伐。目前,全市已流转耕地185.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2.4%。土地流转催生了一大批规模经营大户,其中,流转面积50亩以上的2000多个、干亩以上的344个,全市还涌现出17个全国种粮大户。显示出信阳农村改革已经破题,正呈加速推进之势。
关键词土地流转;问题;建议
信阳是一个农业大市,也是河南省批准成立的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试验区建设自今年启动以来,信阳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基层大胆探索,各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为新农村建设发展注入了勃勃动力。信阳市通过土地流转和整治,助推了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生产。去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112.2亿斤,占到河南省的十分之一强,连续五年创历史新高。
信阳建立起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中介和服务网络,目前已成立乡镇土地流转中心197个。这些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外连市场需求,内连干家万户,为群众提供信息、签约、公证、仲裁等一系列服务,提高了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程度。在光山县孙铁铺镇江湾村,由村委会和部分农户发起成立了土地信用合作社。农民可将土地存入合作社获得利息,合作社再将这些土地进行整治,集中连片贷给种田大户和养殖能手,经营收入主要用于村里的公益事业。目前江湾土地信用合作社已经“存贷”土地2900多亩。而在全市,这样的土地信用合作社已经发展到52家。
一、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思想认识和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各级各部门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主要表现为“三怕”:①部分农民怕土地转包出去后。自己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因此部分农民宁可粗放经营,甚至外出打工后,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②部分业主怕政策不稳,政府和农户不讲信用,随意收回土地承包经营租赁权,不敢大胆投入。③部分业主怕农业生产老赶不上市场变化,总体前景不明不佳,特别是长期和大规模地搞一次性投资开发承包,效益不稳定,投资风险大。
(二)土地流转程序和承包形式不规范
①农户之间的流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不利经营户长久经营规划。②有的不按规范签定合同,书面合同的内容不完整。在某些方面缺乏法律效力。③有的未经有关管理机构审查,签证式公证机关的公证,执行起来宜产生纠纷。这些因素造成土地流转不稳定,土地承包经营者心存顾虑,担心自已经营土地不稳定,别人随时收回。
(三)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过缓”:有的乡镇、村两级组织怕担风险。农经机构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明,队伍不稳,无力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指导和管理;一方面“过急”:一些乡镇和村组没有认识到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在工作中存在错位、越位的现象,在土地流转问题上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化操作方式,个别村组强行要求农民退出承包地统一转包给业主,甚至引发了新的干群矛盾。工作和机制的缺失造成了部分地方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许多流转都没有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流转期限很短,除农户之间的互换和少数业主租赁开发时间较长外,其他流转形式一般为1―3年。双方口头约定多,绝大部分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有的即使签订了书面合同,也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如流转合同标的不明、没有流转期限和违约补偿办法、权利和义务界定不明等。有的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一旦发生纠纷,调解缺乏依据,这些埋下了土地承包纠纷的隐患。
(四)土地流转范围较小,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专业合作体小而散
目前全市平均每户经营的耕地面积仅6.6亩,这么小规模的土地又被分割成零星的小块,而美国的家庭农场,平均每户拥有耕地2400亩,相当于信阳400多个农户所经营的土地规模。就是在这么小规模的土地,平均每个农户却经营着5种以上的农产品。这种“小而全”的经营方式,只能是一种自给半自给的小商品经济,生产的专业化和交换的商品化程度都相当低。这一方面造成了农户的买难卖难、实行机械化难,采用新技术难。另一方面也使龙头企业因缺乏足够的资金积累而难以延伸和发展。过细及高度分散的土地经营方式是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是农业生产率提高的障碍,也是农村贫困的根源之一。客观上要求必须加快土地流转和集中;但同时,土地细碎化现象和土地流转的计划性和规模性之间又存在着尖锐矛盾,加剧了土地流转的难度。因此在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目前主要发生在本村村民之间,大多以村内流转为主,向企业和村外人员流转较少,极少出现有土地生产合作社或以土地人股建立股份制公司企业等相对高级的组织形式。大多数农户还没有因为土地流转而获得更多的收益,还没有因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不能很好地适应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新要求。
(五)农业企业融资困难,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
近年来。信阳银行和信用社贷款投入农业产业化的绝对量虽有所增加,但其占全市贷款总量的比重却呈下降趋势,民间投资受短期获利动机制约,投资来源也非常有限,客观上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规模化、集约化。从而制约了土地流转规模。
二、对土地流转工作中的建议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大力宣传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宣传先进的流转和经营理念,从而切实提高全民尤其是农民的政策意识、法律意识、现代农业意识,营造以加快土地流转为重要手段实现三农工作新突破的浓厚精神氛围。
(二)规范运作,确保有序流转
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合理、有序的原则,各地基层政权组织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要引导、指导、规范、服务,要有所作为,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要对各地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和条例方面的工作进行严格督导检查,确保规范运作,杜绝各种影响社会和谐安定和长期发展的事件发生。
(三)完善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有效流转
认真调查研究,对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和产业发展的做法进行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积极构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网络平台,设立各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加大农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用大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土地规模化流转经营。不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降低农业经营风险,提高农业经济效益,逐步形成土地流转长效机制。在国家现有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基础上,信阳各级地方政府应出台配套的相应条例和优惠政策。总之,是要用政策的、法律的、管理的等各种手段,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进程。
(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激活农村土地流转的内在动力
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就地转化农村劳动力,通过劳务输转,使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脱离土地,从农村走向城镇;要加强劳务培训,大力实施“阳光工程”,组织劳务洽谈等形式,建立固定的劳务输出基地,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
(五)大力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立和完善新型生产关系,加快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树立和扶持相关发展典型,普及和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尊重和引导群众意愿,广泛建立规范的、附着于地方特色产品之上的规模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提升农业竞争力,加快农村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六)加大财政扶持,强化金融支持
各级财政应结合各自实际,在每年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用于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壮大规模经营主体、培育重点产业基地和发展专业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也应加强对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和服务,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提供积极的资金支持;同时要在财政的支持下建立融资担保平台,把参与规模经营的产业化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纳入服务范围。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897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