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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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生荣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动员全区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富民强区进程的纲领性文件,对财政部门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规划纲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准确把握区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站在历史的新高度,从战略全局出发,对未来5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任务。贯彻落实好规划纲要,财政部门需要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财政政策与财政宏观调控要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防范各类潜在风险,避免经济大的起落。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财政要从加大投入和完善机制等方面入手,推动科技和教育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要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深化改革方面,要支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推动垄断行业改革,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要支持建立健全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支持推动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要加快财政自身改革,着力完善财政体制,进一步健全税收制度,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切实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良好的体制条件和制度环境。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自治区财政厅组织编制了 “十二五” 财政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二五”财政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这些目标任务的完成,将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纲要的贯彻落实提供最有力的支撑。
在确定“十二五”时期我区地方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支出的总体指标和分类指标时,我们着重考虑了两方面的因素:一是突出与我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结合财政发展实际,提出财政收支指标;二是突出改善与保障民生。注重体现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民生指标。
结合自治区实际,按照财政收入增长率略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的原则,今后5年我区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到2015年达到3500亿元左右,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按照量入为出、积极稳妥、收支平衡的原则,考虑到突出改善与保障民生,与地方财政收入15%的增速相适应,地方财政支出年均增长16%,到2015年达到4800亿元左右,同样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
“十二五”时期,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我区财政改革发展将突出3个方面的目标:一是通过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使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二是完善财政体制,健全税收制度,建立健全财政预算体系,使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三是加强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加强基层和基础“两基”建设,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十二五”时期我区财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二是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十二五”时期,我区将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实现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达到4%的目标。财政对农牧业、科学技术、文化投入的增长幅度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考虑到突出改善与保障民生,财政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也是逐年增加。可以说,“十二五”,民生财政正向我们走来。顺民意,暖人心,民生型公共财政将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研究进一步理顺政府间收入划分,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公共财政预算,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政策,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税权范围内研究制定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积极争取煤炭资源税改革在我区率先推行。突出重点税源动态监控,减少税收流失,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四是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进财政法制建设,强化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提高财政政策效率与预算管理水平,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总之,我们要按照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作者系内蒙古财政科研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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