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河南省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困境分析与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赵俊英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河南省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面临较多问题,如农村金融体系功能衰退,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缺乏创新,缺乏有效的风险规避机制。基于此,本文提出构建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引导民间金融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推进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完善信用管理体系,为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建立长效机制。
  
  一、河南省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现状
  
  (一)支农贷款投放量大幅增加
  随着近年来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各金融机构纷纷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2006年河南支农贷款首次突破1000亿,2008年新增支农贷款220亿元。截至2008年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支农涉农贷款余额达到1689亿元。其中,直接对农林牧渔业、农药化肥生产和农资农具生产等领域的贷款增幅为9.7%,高于该行各项贷款平均增幅。以订单大区河南省延津县为例,2008年以来,延津县信用联社全力落实重点支农项目,半年累计投放贷款42768万元,有力推动了延津经济的发展。
  
  (二)适应农村需求,不断创新贷款品种和服务方式
  各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支农信贷品种,如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推出了小额贷款等特色品种,并推进“阳光信贷”工程;开发“金燕卡”功能,加快转账汇款速度,做好全省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资金的兑付工作。大力拓展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服务的功能,开展对省内高等院校贫困大学生生源地商业助学贷款和商业性生态农业环境的建设贷款。镇平联社借鉴专业银行的做法,出台了动产惯押、厂商银、仓商银、应收账款质押4种新的贷款品种,既解决了企业资金的需求问题,又降低了企业的贷款成本。
  
  (三)贷款投向积极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金融机构货款投向在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起到了―定作用。金融机构加大了对优势农业和农产品的资金投放力度,对于农村市场流通、消费市场开发以及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也在加大。同时,积极支持农户发展订单农业、出口农业、高附加值农业,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种植农产品,以此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河南省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困境
  
  (一)农村金融体系功能衰退,效率较低
  1、农村金融体系支农功能衰退
  目前,对农业产业化提供金融服务的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仅限于提供粮棉收购资金的运行,对于单个龙头企业和农户的生产行为很少支持。中国农业银行出于集约化经营考虑,逐步撤销了大部分乡级网点,信贷权限上收,对农业生产的金融服务非常有限。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体。而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产业化力不从心:一是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限,面对农业发展对资金需求的增长,农村信用社“捉襟见肘”。由于历史体制等原因,一些信用社已处于严重亏损状况,进一步影响了对农业的支持。二是农村信用社主要以小额农户贷款、农村个体工商户贷款为主,从期限、额度和方式上很难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三是一些农村信用社有“弃农从商”的趋势。农村信用社无论在服务质量还是业务拓展方面没有改革创新的动力,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出现明显的缺位现象。
  
  2、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缺乏创新
  支农要知农。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农业生产逐步机械化和规模化,加上农业生产周期长,农业资金需求相应规模增大、周期增长,但现有贷款方式显然没有考虑这些变化。首先,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投放仍主要局限于传统的农业生产,对于农业产业化方面的业务支持较少,如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较少。第二,在农户贷款方式上,简单地要求抵押,限制了业务的开展。第三,农业贷款停留在纯粹的贷款上,不能利用电子信息系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没有进一步拓展贷款的其他业务,如咨询业务、致富信息技术等服务。这说明信贷人员没有将农业贷款和农业、农民、农村联系在一起,没有领会农业贷款、农村金融的深层次含义。
  
  3、农村资金外流严重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向城市转移,农村网点的很多功能被弱化,基本上成为单纯的“存款”银行,农村资金被大量抽向城市。据统计,商丘市县域商业性金融机构存差从2000年的13.29亿元增加到2004年底的86.62亿元,存贷比从2000年的79.12%下降到2004年底的49.68%。剔除存款准备金,5年来全市县域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外流的资金仍高达50亿元以上,是同期支农再贷款投放量的10倍。固始县2003年全县金融系统存款余额473374万元,增长18.7%,贷款仅有324973万元,增幅仅为7.5%,有15亿元被抽走。
  
  4、非正规金融成为农业资金的主要渠道
  在正规金融缺位、不能满足农业发展需求的情况下,民间借贷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活跃因素。农户向信用社贷款一般要托很多关系才行。很多农户不得不转向亲戚、朋友借钱,这也是基于人缘、情缘、地缘的民间金融+-★迅速发展的原因。农业部农研中心2003年的调查表明,中部地区农户资金来源中的民间金融比例为76%。这种情况与农信社有限的资金规模、资金用途限制有关,也反映出农信社门槛高,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然而,非正规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比如风险大,资金有限,贷款规模小,品种单一,监管部门难以有效监管等。
  
  (二)农业产业化自身特点与金融机构贷款原则相悖
  农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农业产出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对资金期限要求长。对金融机构而言,农业贷款的风险较大,出于资产安全性、盈利性考虑,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期限短,难以满足农业产业化的需求。另外,小额农户贷款操作成本大,信用社常将贷款利率定为规定的上限,增加了农民的生产成本。
  
  (三)外部环境制约对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
  1、农村信用环境欠佳
  目前,农村信用缺失已成为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农户在遭受农业生产损失后,往往采取拒不还贷的做法;而对龙头企业而言,投入的资金若无法收回,同样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长此以往,金融机构对农业贷款的积极性就降低,形成了“农民贷款难、信用社难贷款”问题。如睢县农行自1990年以来共发放了3亿多元的专项贷款,贷款企业达800余家,目前已有2.6亿元的资金形成了不良贷款。
  2.农业保险缺位致使农村金融供给紧张
  首先,供给不足和需求无效使得农业保险市场萎缩。农业受自然因素影响大,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农业受损很大。农业保险是帮助农业规避风险的一条途径,而河南省农业保险发展比较缓慢。究其原因:一方面,农业

风险大、赔付率高,而政府又缺少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保险公司没有动力去开展农业保险,或者保险公司往往设置较高的保费,使得农民只能“望洋兴叹”,形成不了有效的农业保险需求;另一方面,农民保险意识薄弱,投保率低,保障面窄,当灾害肆虐时,大部分受灾农户不能得到保险保障,偿债能力下降,银行贷款风险增加,这是导致农村金融供给紧张的原因之一。
  3、缺乏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担保机构
  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能使企业更加有效地获得金融支持,强化企业的间接融资系统。近年来,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各地相继成立了由财政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但缺少为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及种养大户的担保机构。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一些种植、养殖、加工大户发展初期需要资金量大,农村信用社的小额农贷远远满足不了其需求,金融机构在放贷时往往要求提供指定的可抵押物品或担保,这些企业往往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有效抵押物或担保,而担保机构又较少,担保难以实现,这也是造成融资难的原因之一。
  
  三、对策与建议
  
  (一)明确功能定位,构建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
  1、构建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
  第一,农发行应在积极支持粮油收购贷款的基础上,逐步开办扶贫开发项目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业务,形成农发行、农行和农村信用社竞争的局面,激励农行和信用社开展业务。第二,邮政储蓄银行可以和信用社在对农户贷款上形成竞争。此外,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吸收其他机构加入到农村金融服务中,如外资机构和民营机构。
  2、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定位,加快进行农村信用社改革
  首先是定位,政府要明确规定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定位,这样才能保证农村金融的完整性,同时,应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比如降低利率、实行税收优惠等,让农村信用社真正有能力、有实力为农业服务。其次,在改革中,农村信用社可以组建为股份制合作银行,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建立法人治理机构;再次,加快电子化信息化进程,加快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以提高运作效率和水平。
  3、建立有效的风险规避机制
  首先应建立有效的农业担保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商业机构建立担保机构,开展农业担保业务;完善担保机构的运行机制。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多种担保办法,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其次是建立符合河南省实际的农业保险制度和保险体系。河南省农业一般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经营,比较适合采用政府主导下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随着农业产业化推进和集约化经营,可以逐步发展其他模式的政策农业保险。确定农业保险的业务补贴范围,根据保险公司开展的农业保险业务,确定补贴金额。完善农业保险法,明确农业保险的目标、性质。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政府如何补贴,以及谁来监管农业保险等,使农业保险有法可依。
  
  (二)引导民间金融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
  民间信贷规模之大成为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如果不正确引导,会给农户、企业带来不利影响。在允许的情况下,河南省可以组建类似的小额信贷公司或民营银行,定位于支持三农,在小额信贷上和农村信用社展开竞争,提高资金效率,同样可以减少农村资金外流。目前开展的小额信贷公司,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人才缺乏、没有相关的法律规范、缺乏监管部门的监管等。政府应尽快完善小额信贷公司方面的相关法律,为其依法运作提供法律基础;明确监管部门,以控制小额信贷公司的不良操作,防范金融风险;在基层选拔一些人才进行培训,为小额信贷公司的运行提供帮助。
  
  (三)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农户和农业企业对资金需求发生了改变。订单农业的开展使得农户扩大再生产投入增加,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农产品的加工,优势产业资金需求增加,机械化作业使人们认识到农业的规模效应,这些变化以及农业自身特点均意味着农业的资金需求规模大、期限长。与之相对应的农业贷款条款也应发生变化。首先,农业贷款的规模应结合项目的需求而调整,而不应针对农户仅提供小额贷款。其次,增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第三,金融机构应加快推进电子化进程,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在为农户、企业贷款的同时,提供农业信息,共同推进农业的快速发展。
  
  (四)推进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完善信用管理体系
  提高农户和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诚信度,推进农村金融生态建设。第一,政府和农业组织应大力宣传信誉美德,确立讲信用、重诚信的理念。第二,金融机构应通过业务经营宣传信用观念,可以对诚信好的企业和农户给予政策优惠和资金倾斜,对诚信差的企业和农户,其借款额度和资格将会受限,甚至被取消。第三,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示范作用,运用法制、行政手段,维护金融债权、强化对失信者的惩罚机制,主动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为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作者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贸学院)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5071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