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棚户区改造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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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洪
青山老工业棚户区改造工程是武汉市规模最大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涉及3个街道办事处、11个社区、1.3万户居民,简易住宅和工棚总建筑面积达87万平方米。这一区域居民多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为建设武钢、青山热电厂等一批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职工及家属,另有一部分为后来逐步进入的建筑工人。武汉市政府高度重视青山老工业棚户区改造工程,计划投资54亿元,用5年左右的时间对棚户区进行全面改造,为居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目前己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挂帅――为棚户区改造工程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青山棚户区改造工程,于2006年9月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了“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封闭运行、总体平衡”的原则及一系列支持政策。2008年至2010年,武汉市政府连续3年将棚户区改造工程列入为民办理的10件实事之一,采用目标管理的方式考核落实。在棚户区改造工程推进中,武汉市建委、发改委、国土房产局、财政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园林局、人防办、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等单位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到青山现场办公,解决了立项、规划、拆迁建设手续、资金拨付、税费减免、现场施工管理等各种难题。
武汉市青山区政府把棚户区改造工作列为全区的一号工程,组织成立了有区属有关部门参加的青山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举全区之力推进这项工作。为了更好地整合区域资源,统一指挥调度,青山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先后在拆迁片区,分别成立现场指挥组,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在回迁安置现场,根据工作进展,分别成立了回迁选房工作专班和回迁交房工作专班。区指挥部定期召开指挥长会议,对拆迁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从一开始就要求区纪检监察和区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资金发挥最大效用。
整个棚户区改造工作由上到下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领导指挥系统,为居民拆迁、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又好又快地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配套政策――为棚户区改造工程创造良好条件
武汉市政府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的政策。一是青山地区与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相关的房地产项目涉及的税收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市、区人民政府留存的部分,以及土地招、拍、挂增值部分,全部返还青山区,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二是相关市政设施配套,由市建委根据整体规划,列入全市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对片区的建设用地由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纳入全市土地整理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绿化设施,由市建委纳入市级年度绿化建设计划。四是还建安置房纳入全市经济适用房计划。
拆迁安置工作中,还明确了如下优惠政策:一是实行还建面积保底。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下的按25平方米保底结算,超过20平方米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保底结算。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5平方米(含35平方米)以下的,超出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或保底面积的部分与35平方米之间的面积差按建设成本加相关税费结算,超过35平方米的还建面积部分按经济适用房价格结算。二是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还建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与被拆迁房屋合法的建筑面积相等部分,不结算差价。三是实行租售结合。对还建安置房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可以实行租售结合,对应由被拆迁户购买的建筑面积部分可以办理分期付款手续,在三年内支付完价款(含利息)后,再对还建房办理全部产权登记。
三、三大特色――创造了棚户区改造工程新模式
一是实行了“拆迁一片、改造一片、建设一片、安置一片”的棚户区滚动改造新模式。将棚户拆迁、安置房建设、住户选房、组织回迁等工作有序推进、配套进行。二是实行了“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运作新模式。先期成立了武汉青安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业主,并先后从全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抽调部分干部参与棚户区改造拆迁、建设和安置工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搭建了一个有效的工作平台。武汉地产集团作为青山老工业区棚户区改造的项目业主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后,充分发挥国有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优势,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组织等工作,大大加快了棚改工程实施的进程。三是实行了“封闭运行、总体平衡”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新模式。在市里给予的税费减免和返还、配套工程支撑等优惠政策基础上,根据投资动态变化,重新拿出了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土地资金平衡方案,拟通过土地整理储备和挂牌交易所得弥补拆迁安置和还建房建设资金不足。
四、强化协作――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好务
在改造项目由企业作业主的情况下,市区职能部门主动配合,积极为棚户区改造工程尽心尽力。在拆迁和安置工作中,区司法公证、民政、教育等职能部门进入拆迁一线现场办公;在棚户区改造前期调查勘验、解决群众搬迁困难、确保社会稳定等方面,区公安、相关街道联手,建立建设工地现场治安室,加大对建设现场治安巡查力度;区建设局、区房产局、区水务局、区园林局、区城管局共同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区房产局为确保安置房顺利建设,主动协调公安部门,有效打击砖霸、石霸、沙霸;协调城管建设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文明施工;建立起信息互通机制,每月底收集信息报送有关部门。
五、“申报成功’一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由于棚户区改造工程面临资金压力非常大。在得知中央、省、市下达申报中央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资金文件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作出了“确保申报成功”的工作要求。在省市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时间紧、需准备资料多、申报工作量大的情况下,紧紧依靠省、市发改委和住房保障部门,紧盯资金申报动态,举全区之力,采取“四到位,四得力,四确保”的非常规工作模式(掌握申报精神到位,做到组织部署得力,确保申报工作有的放矢;逐项落实要求到位,做到资料筹备得力,确保申报工作有条不紊;及时沟通信息到位,做到联系协调得力,确保申报工作畅通无阻;跟踪进展情况到位,做到主动出击得力,确保申报工作圆满成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申报任务,在全国5个亿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资金中争取到了9000万元资金的支持。
六、多措并举――狠抓拆迁安置工作
一是责任到人,确保进度。将拆迁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层层明确责任人,强化责任制。坚持月分析、周调度、日碰头的工作例会制度,充分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快速平稳推进拆迁工作。二是宣传靠前,入户动员。在每个拆迁片建立广播站,不间断播放《致被拆迁户的一封信》;设置宣传标语
和横幅,大张旗鼓地宣传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意义和拆迁政策;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了居民代表通气会,宣讲相关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征求群众意见。坚持每天晚上组织拆迁工作人员主动到被拆迁户家中,解释拆迁安置优惠政策,帮助提出双方满意的拆迁方案,赢得被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三是规范程序,严格政策。公开政策法规,对拆迁面积、补偿标准、过渡费发放、安置房分配等敏感问题,实行“阳光操作”;将房型、选房顺序号、选房日进度情况全部向被拆迁户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持拆迁政策的连续性,对居民应该得到的合法、合政策的补偿全部补偿到位;对重点户等特殊群体的一些无理要求,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严格协议签订程序,把好协议签订的审核关,实行了签订协议“一支笔”制度,拆迁片现场负责人对协议面积、补偿签字认可制度,专人负责审核把关制度,确保每一分拆迁协议书的签订符合拆迁政策。四是拆选同步,确保公平。例如:在工人村“9.12”村和一冶厂前厂区片拆迁工作中结合“青宜居”小区新房已单体竣工的实际,实行“签订拆迁协议和回迁选房同步进行”举措,即被拆迁户在签订拆迁协议后,第一时间在现场进行看房、选房。此举,得到被拆迁群众的支持,有效推进了动迁工作。
七、重视维稳――确保拆迁安置工作顺利推进
我们把维护棚户区改造工程范围内拆迁安置的稳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强化工作举措,积极排查,化解因居民拆迁和安置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一是成立专班维稳。在回迁安置选房和交房工作中,组建回迁安置工作维稳专班,明确拆迁安置现场维稳工作责任人,并设立现场治安室,维护现场秩序,接待被拆迁居民投诉,解释宣传拆迁安置政策,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二是认真受理拆迁安置户反映的各种诉求,妥善化解各种矛盾。对群众的各种诉求及时收集,及时疏导,对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认真处理,坚决将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三是积极排查预防不稳定因素。在回迁安置工作中,建立了每一户回迁户的基础台帐资料库,做到对每家每户安置需求心中有数,积极掌握群众稳定动态。同时,利用每周例会时间,全面分析和研究解决拆迁居民中的不稳定问题。
目前,青山老工业棚户区改造工程正在顺利推进。大部分简易住宅和工棚已经拆除,其动迁安置房建设,绿化隔离带,城市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中小学校等公益性社会设施项目同步启动。7000余户己从简易住宅和工棚中搬出的数千户居民,陆续在“临江港湾”、“青宜居”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新建经济房小区中选房,其中5000余户家庭己乔迁新居。
李求军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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