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筹划相关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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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本文拟从建筑安装企业的不同业务活动出发,分析研究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规律与运作技巧。
关键词: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筹划
筑安装企业要进行合理的有效的税收筹划需要充分利用好建筑行业的特点,以及法律对于建筑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建筑安装企业如果掌握好了这些方面的知识和重要信息,不仅能在建筑市场获取商机,给税务筹划也带来了较大的筹划空间。
一、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
建筑安装企业可以通过改变组织形式而进行税收筹划,主要有以下方法:
(一)建筑安装企业可以通过组建集团公司,平衡税负。通过集团公司的总体调控,适当选择子(分)公司的组织形式、注册地址以及集团公司的集中汇算清缴方式,进行税收筹划,实现税负在集团公司内部各纳税人之间的平衡和协调,进而降低集团公司的整体税负。
(二)企业可以成立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建筑安装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将集团公司内部生产建筑业新材料等的有关资源进行整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这一政策,降低税负。
(三)建筑安装企业可以通过兼并或收购亏损企业,享受盈亏抵补的税收好处。税法规定,盈利企业收购亏损企业,可以合并财务报表,在五年内可以用亏损企业的亏损来抵消盈利。
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可以在进行充分论证、分析的前提下,兼并或收购亏损企业,对被兼并企业未弥补亏损部分在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内进行税收弥补,降低企业税负。
二、企业财务管理的税收筹划
(一)合理设置会计科目,严格区分列账内容。在企业的日常会计业务处理中,如果混淆了一些费用会造成税负的增加,出现费用支出超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调增所得税的情况。而这些费用的列支限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是有不同规定的,一旦混淆,将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税负。因此,安装企业应分别设置不同的明细科目严格区分列账内容特别是那些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费用科目,更要科学设置,认真区分。
(二)合理确认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收入的多少不仅决定企业应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的数额,而且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总额,最后决定应缴企业所得税的多少。税法规定建筑安装企业可以按完成的工作量及工程进度分期确认收入,由于施工项目往往不能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因此,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确认工程结算收入,可以起到推迟纳税期限,利用无息交税资金的作用。
(三)对成本费用列支方法的税收筹划。费用的列支时间数额直接影响每期的应纳税所得,所以进行成本费用列支应注意以下几点:
1.已发生的费用及时核销入账。如已发生的坏账呆账应及时列入费用、存货的盘亏及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正常损耗部分及时列入费用。
2.对于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应采用预列方法计入费用。如:到期未发职工工资。应按未发的月份及职工人数平均工资水平进行工资总额的预列。
3.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要分摊列支的费用、损失的摊销期。如税法和会计制度对递延资产的摊销赋予了一定的选择空间,安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择最短年限,增大前几年的费用,递延纳税时间。
4.对兼营业务的税收筹划。例如企业A为建设单位B装修一座房屋,总承包价为300万元。工程所需的材料由建设单位B来购买,价款为200万元。价款结清后,企业A应纳营业税为:(300万元+200万元)×3%=15万元。
若A进行筹划,不让B购买建筑材料,而由A购买。这样,A就可利用自己在建材市场上的优势(熟悉建材市场,能以低价买到质优的材料),以150万元的价款买到了所需建材。这样,总承包价就成了450万元,此时,A应纳营业税为:450万元×3%=13.5万元,与筹划前相比,A少缴了1.5万元税款。
三、经济合同的签订与筹划技巧
建筑安装企业需要签订各种经济合同,由于合同所涉及的价格因素会影响税负,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应该考虑其条款对税负的影响。譬如,总分包合同价格的界定,建筑施工费与建筑材料费的区别,土地转让合同中有关转让办法、合作建房合同,代建房合同等,都需要仔细斟酌,避免导致不合理的税现支出。以下试举一例:
例:甲工程承包总公司通过竞标,向业主承揽了一项价值2.4亿元的建筑安装工程(其中电梯等设备由业主提供,金额为4000万元),甲公司又将该工程以1.92亿元(不含设备价值4000万元)的价格分包给乙工程公司施工。甲公司与业主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同时又与乙公司签订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在签订这两份合同时,涉税事项是这样安排的:由于电梯等设备由业主提供,投标时就明确为4000万元,因而甲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金额为2亿元,则甲公司节税额计算如下:
节约营业税=4000×3%=120(万元)节约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20×(7%+3%)=12(万元);节约印花税=4000×3‰=12(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金额为1.92亿元。甲公司涉税处理有两种选择:一是双方签订建筑施工公司,即按建筑业征税,则营业税=(20000-19200)×3%=24(万元);另一选择是签订承包合同,则应按服务业征税,营业税=(20000-19200)×5%=40(万元)。显然按方案一可节税16万元。
四、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筹划
如高新技术开发费用加计50%列支、技改设备的40%所得税抵扣,还有在不妨碍工作顺利进行的条件下尽量选用四残、下岗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将可享受免税减税的优惠等等。
总之,建筑安装企业应认真研究、掌握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宏观税收政策导向,主动纳税。同时,立足于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水平的降低,综合考虑税收及其他多种因素,结合建筑安装企业行业特色,运用多种方式,在企业的组织形式、则务管理等方而积极筹划,最大限度地做地做到节税增收,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及资金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蔡昌.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筹划规律及思路点拨[N].财会信报,2005
[2]任文辉,王玉梅.浅谈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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