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运业现状及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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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为找出河北省海运业发展的薄弱环节,破解制约河北省海运业发展的难题,促进河北省海运业长足发展,总结发展现状,分析存在的不足及主要影响因素,借鉴沿海海运发达省市的成功经验,指出加快推进海运业发展的路径和重点,提出发展建议:创新港航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政策资金扶持;优化金融服务;推进海运龙头企业率先发展;建设海运服务中心,集聚高端服务业,促进河北省海运业的长足发展。
【关键词】 河北省;海运业;港航管理;融资
0 引 言
河北省具有环京津、沿渤海的独特区位优势,拥有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三大港口。这三大港口岸线资源优良,基础设施完善,经济腹地广阔,海运发展基础较好,港口集疏条件优越,均已跻身亿吨大港行列。“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设立雄安新区等国家战略的提出,给河北省海运业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世界经济快速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在交通强国战略背景下,找出河北省海运业发展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加快推进海运业健康发展,应该成为当前的一项主要任务。
1 发展现状
河北省拥有大陆海岸线487 km,规划港口岸线126.8 km。截至2017年底,河北省沿海港口建有生产性泊位208个,设计年吞吐能力10.6亿t、 350万TEU,港口适应度为0.97。2017年全省沿海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0.9亿t,比上年增长1.4,创货物吞吐量新高;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74.3万TEU,比上年增长22.6%,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从货种上看,煤炭、铁矿石、钢材为河北省港口的优势货种,其中:内贸下水煤炭量在全国占比超过70%,外贸进口铁矿石量在全国占比接近30%,钢材吞吐量在全国占比超过20%。这些都是河北省海运发展的主要优势和潜力所在。
尽管近年来河北省通过提升审批效率、改善金融环境等举措优化了发展环境,海运业得到较快发展,但是,河北省的海运业与其他沿海发达省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河北省海运船队发展落后的局面依然没有较大改变:船队规模全国排名倒数第三;船舶运力与港口货物吞吐能力的匹配度不足航运发达省市的1/3;水路运输货运量与港口货物吞吐量的适应比也落后于其他沿海省市。海运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主要原因是缺乏行业集聚平台和高端海运服务业。
2 与沿海发达省市的差距
2.1 政策扶持力度不大,发展环境不优
目前河北省海运业的发展缺乏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扶持,这与其他沿海省市纷纷出台优惠举措刺激海运业发展形成鲜明的对比。以上海为例,在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过程中,上海市加大对航运企业的引导和扶持:对注册新办的独立核算的航运企业实行税收优惠,从正式营运开始,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自有运力达到一定规模的航运企业,给予一定数额货币奖励或等价物质奖励等。这些政策使在上海落户的国际海运辅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超过1 000家,国際货代及其分支机构约5 100家,船舶登记运力达1 100万t。与之相比,河北省的国际海运辅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仅100多家,国际货代及其分支机构300多家,船舶登记运力仅170万t。在海运服务集聚区、保税港区建设方面,上海市设立北外滩、陆家嘴、洋山―临港、外高桥等海运服务集聚区和洋山保税港区,而河北省仅在唐山曹妃甸设立了1个综合保税区,且作用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2.2 海运企业融资困难,企业小、散、弱的特点 明显,港航发展不平衡
海运业作为一个技术和资本高度密集的产业,其发展与金融资本的支持密不可分。融资难、渠道窄是河北省海运企业发展的障碍。全省目前没有一家专业船舶融资租赁机构,甚至没有融资租赁机构在河北省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近20亿元人民币规模的船舶融资租赁业务都是在天津、上海等地完成的,而天津市仅船舶融资租赁一项就达103艘船舶,金额为50亿美元。资金短缺成为限制河北省海运企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目前河北省仅有42家海运企业,沿海船队运力规模仅为205万t,全国排名倒数第三;而海运业发达的浙江省沿海船队运力规模为万t,山东省沿海船队运力规模为1 000万t,福建省沿海船队运力规模为928万t,三省共拥有海运企业近900家。河北省港航发展不平衡,海运业发展速度较慢,沿海船舶运力刚刚突破200万t,而港口货物吞吐能力已突破10亿t。沿海船舶运力与港口货物吞吐能力的匹配度为1∶500,与沿海地区平均1∶150的匹配度差距明显。水路运输货运量与港口货物吞吐量的适应比仅为1∶21,也远远落后于其他沿海省市。
2.3 海运人才匮乏
当前河北省海运人才培养机制尚不健全,人才较为匮乏。目前省属院校中专门培养海运人才的专业数量少,省内船长、轮机长等高级海运人才严重不足,海运企业高管人才大部分是来自国有大型海运企业的退休人员,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年龄结构趋于老化,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省内注册海船船员人数仅1万名左右,仅占全国海船船员注册数57.4万名的1.74%。专业人员的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河北省海运业的发展。
2.4 海运服务体系不完善,信息化服务滞后
目前,河北省海运服务业还停留在船舶代理、货运代理、船舶管理、船员劳务等基础、传统的服务上,而海运金融、海运保险、海运信息、海运交易、海运经纪等高端海运服务严重不足。与上海、天津、大连等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城市相比,河北省缺乏海运企业集聚的大平台,海运服务产业链发展也不完善。目前上海已发展形成了北外滩、陆家嘴等航运服务集聚区,并以此推动海运要素加快集聚,已有约250家国际海上运输业的外商驻沪代表机构、约家海运经营单位在沪从事经营活动,而河北省在这方面几乎为空白。此外,河北省水路运输电子审批系统尚未开发,不能形成港航企业大数据,无法进行有效的港航企业数据整合和分析,对海运企业的信息化服务不到位。海运服务体系不完善直接制约着河北省海运业的发展壮大。 3 发展路径
3.1 积极推进港航管理体制改革
港航管理体制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海运业发展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保障。河北省应积极整合省级交通、发改委、口岸、海洋等涉港部门职责,组建职能更加齐全的省级港航管理部门统筹管理全省沿海港口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建设经营、行政执法和口岸开放等方面的工作,完善港航公共服务体系,打造沿海港口统一、高效的运行机制,提升区域港口的综合竞争力。按照省级港航管理部门框架,对应整合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港口管理部门行政职责,合理划分省、市港航管理事权和财政职责,形成权界清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港航行政管理体系。
3.2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海运企业发展壮大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海运龙头企业通过低成本扩张、跨行业发展等方式做大做强,努力培育具有较强国内外竞争力的海运集团,打造河北海运品牌。引导中小海运企业通过租赁、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实现规模化发展,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鼓励海运企业订购新船或购买船龄低、技术先进的船舶,扩大运力规模,服务沿海港口发展。以海运船队及人才队伍的发展带动海运产业链的发展,实行经营贡献奖励、船员个人所得税减免、船员培训补助、新增运力补贴、贷款贴息等财政鼓励政策,扶持壮大河北省海运船队及人才队伍。
3.3 拓展完善现代海运服务业
积极推动海运服务业转型升级,在推进船舶代理、货运代理、船舶管理、无船承运、船舶港口供应、船员劳务等传统海运服务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借助雄安新区成为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地的有利时机,大力引入海运相关企业,鼓励发展海运金融、海运保险、海运法律、海运信息、海运交易、海运经纪、“互联网+海运”等高端航运服务企业;探索成立河北省煤炭、矿石、原油等航运交易机构,鼓励海运业、港口企业向现代物流供应商转型升级。[1]
3.4 优化海运业营商环境
全面提高政府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的优良营商环境。要实现以上目标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建设航运服务中心,搭建行业集聚平台;二是落实国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推动船舶检验机构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船舶检验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三是创新管理模式,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建立海事、航管、船检、保险联合集中办理制度,推行船舶证书“同步受理、联合发证”,实行船舶注册登记、检验集约化服务;四是充分发挥航运协会作用,通过省航运协会的平台制定海运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建立行业诚信监督约束机制,提高行业诚信水平。
4 发展建议
4.1 创新港航管理体制机制
参照福建、广西等地的整合港航行政管理资源的经验,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探索:(1)统筹利用现有编制,在秦皇岛市、唐山市、沧州市现有港航管理人员的基础上重新设置三市港航管理局,归口省交通运输厅或厅港航管理局统一管理;(2)建立全省统一的港口调度、引航指挥、基础设施管理、港口危管中心,各市成立港口公用调度协调管理机构,各港口分别设立调度引航危管指挥分中心,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3)统筹全省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合理利用港口岸线,明确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港口發展布局,与天津港实现协同发展。
4.2 加强政策、资金扶持
对标福建、浙江等航运发达省份,不拘泥于常规发展思路,敢于超越,出台并实施高标准的财政补贴政策,政策包括新增运力补贴、规模发展补贴、集装箱运输补贴、企业设立的补助等,推动河北省海运业跨越式发展。建议:
(1)鼓励新增运力,对注册在河北省的海运企业自有船舶按船龄实行落户补助;
(2)做大本省海运企业,鼓励海运企业在河北省设立总部,对自有船舶运力达到一定规模的海运企业给予奖励;
(3)对重点纳税海运企业按其年缴纳税收的地方级财政分成部分按比例给予经营贡献奖励;
(4)对海运企业高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级分成部分按比例给予减免;
(5)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对于在河北省船员培训机构参加机工水手培训的河北籍学员给予一定的培训补助,鼓励组建河北省船员教育培训机构,对中等规模以上船员教育培训机构给予教育经费补助;
(6)对在河北省金融机构进行船舶贷款的项目按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给予一定贴息补助。
4.3 优化金融服务
海运金融服务主要包括船舶融资、海运保险、资金结算、海运价格衍生产品等4个方面。
鼓励金融机构加快业务创新,开发适合海运企业的金融产品,建立政策性担保机制,缓解中小海运企业贷款难问题;采取措施鼓励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扩大海运企业信贷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组建船舶融资租赁机构,设立河北省海运发展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河北省海运事业发展;鼓励为海运企业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整合AIS、燃油供应、海运金融服务、船舶配件供应等平台,打造海运服务互联网平台;重构海运生态圈,建立以海运企业船舶运营为核心的价值链信用体系。
4.4 推进海运业龙头企业率先发展
海运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将有利于带动和引导海运产业的集聚发展。建议引入海运业央企,组建河北省海运业龙头企业,参照山东省海运业发展经验,由海运业央企联合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河北钢铁集团、河北港口集团、开滦集团等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利用当前船舶价格较低的有利时机,合资组建海运业龙头企业,实现低成本扩张,打造全产业供应链。以海运业龙头企业为核心,以货源为纽带,集聚海运发展要素,辐射产业上下游,带动河北省航运产业集聚发展。
4.5 建设海运服务中心
参照上海、广州、天津、青岛、大连等地经验,通过划转燃油费、统筹港口建设费等方式整合港航相关财政资金,加快建设河北省沿海城市海运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海运服务中心集聚海运要素资源、沟通海运动态信息、规范海运市场行为、激发海运市场活力等功能。
海运服务中心由省市共建,政府主导,市场运行。通过海运服务中心的大数据信息平台,可以实现海运大数据的整合、口岸环境的优化、通关效率的提高、海运要素的集聚等功能,实行一站式通关全方位服务。
海运服务中心的建设发展,既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海运业发展的有力抓手和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 李睿.当前我国海运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J].水运管理,2015(9):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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