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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普惠金融视角的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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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为全面深化我国金融体系改革,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有关各界将发展普惠金融作为目标之一。而为改进金融体系的普惠性和包容性,长期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在我国传统金融体系中被忽略的小微企业被认为最具有代表性也最具有发展潜力因而被推上时代舞台。目前基于普惠金融视角的针对我国小微企业金融问题研究还不多,为构建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本文从金融的人文关怀角度出发分析我国微小企业如何在普惠金融下获得金融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
  关键词:惠普金融 小微企业 金融服务
  金融本身是为满足经济体对公平合理的交易支付系统需要的产物。一个有效的金融服务系统能够极大地促进社会交易的进行,提升金融活动的效率。金融本身还能够有效配置资源,提供相关投资信息,对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使得金融服务不具有普惠性。十八大以来,我党强调打好改革攻坚战。近几年,我国金融有关各界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号召,积极建设普惠金融,力争使小微企业都能得到合理的金融资源配置。
  一、目前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现状与分析
  根据我国工商总局有关数据显示,为我国带来了超过一半GDP和税收的全国小微企业数量占全国各类企业总数的95%左右,小微企业同时还完成了三分之二的专利发明和五分之四的新产品开发。但是,作为在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服务社会、改善民生、促进科技发展方面有亮眼表现的小微企业,却没有与之配套的金融基础服务,其金融服务环境很不理想。
  通过分析有关部门资料数据,发现2014年-2015年占据我国经济版图半壁江山的小微企业总体运行指数骤然下降。这一方面是因为全球经济放缓、国内经济結构调整,另一方面暴露了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环境的脆弱,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与提升。相较于小微企业做出的贡献,多数小微企业难以获得相应的金融资源来帮助自己走得更远——据我国银行业贷款余额数据显示,发放给小微企业的余额贷款仅占各项贷款的四分之一还不到。而小额贷款、P2P公司给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虽然覆盖面更广,但是资金价格也相应提高。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金融惠普程度较低是制约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根本原因。
  分析这种现状背后的原因,一部分是因为自身先天不足:小微企业多数规模小、经营管理不规范、抵御风险能力差,其本身能提供和获得的金融信息不充分、不对称,缺少抵押物。出于风险控制的需要,担保机构不愿意给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小微企业难以获得相应贷款。还有,因为外部环境较差:间接融资在我国经济融资方面“独领风骚”,占比超过80%,我国融资结构严重失衡。市场在这样的金融结构下不能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有效作用,我国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日益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
  二、针对小微企业发展普惠金融服务的意义
  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给金融体系的建设与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处于供给侧结构调整重要时期的中国,需要金融起到推动经济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带动社会福利向前发展的积极作用。十八大上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到“普惠金融”。联系我国实际,普惠经济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升级的重点建设工程,切实落实普惠金融有助于我国社会各界共享改革开放的经济建设成果。
  我国小微企业作为提供大量工作岗位、显著改善民生、引领科技进度进步的先行者,也有自己的困境。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数据显示,我国很多小微企业没能走过自创立以来的第二个五年,近三分之二的小微企业不能正常经营,而剩下的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倾向于过度商业化经营。这样的结果与其创立之初带来的多重积极社会影响大相径庭,令人痛惜。健康的金融体系对整个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普惠金融体系能够有效服务于社会各阶层和群体,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建服务于我国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体系能够切实改善我国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为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三、服务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的建立
  打铁还需自身硬,首先小微企业需要完善自身公司管理和内部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管理者和工作者的道德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逐步提高财务透明度。社会有关各界基于普惠金融视角下,为完善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营造适合小微企业发展的普惠金融服务
  有关部门不妨考虑制定相关政策法律予以推动普惠金融在小微企业中的应用,充分发挥政府综合协调功能,加快金融体系深度改革,加强政策法律的实操性和专业性。比如对特定的小微企业(社会信誉良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可以进行适当的政策倾斜和技术补贴,根据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分、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还有,一些专门的金融法律的颁布,不仅利于信贷的特定化配,还在促进金融服务的平等化和人文关怀上能产生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同时,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完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在加强管控、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以指引金融机构发展,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健康。
  (二)发展多元化的惠普小微企业金融机构
  首先,鼓励传统银行金融机构向零售化、特色化服务方向转变。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进一步的信贷资源倾斜,使得信贷流程得到优化。根据商业活动实际需求为导向,结合不同行业小微企业的各自特点,提供创新产品和特色服务。
  其次,扩大专业小微金融机构规模。专业小微金融机构是包括小额信贷公司、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社区银行等在内的,在一定区域内经营着的注册资本或者资产规模较小的金融机构。根植于当地的小微金融机构,其对当地市场状况把握之充分、市场需求变化应对之迅速、潜在风险预测之准确,让其他大中型机构望尘莫及。但是小微金融机构可以使用的资金资源有限,这就限制了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为实现小微金融机构规模化、行业化发展,可以通过加强当地小微金融机构之间的深度合作来扩大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进而增强小微金融机构服务于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能力。   最后,鼓励其他金融惠普机构的发展,做好风险监控管理。近几年,基金、保险、信托、众筹等商业模式进入大众视野,一些甚至还有不俗表现。它们的存在与发展,有利于普惠金融服务在小微企业中获得重大突破。
  (三)依托互联网,发展互联网+惠普金融服务
  拥有大数据和云计算作为强大技術后盾的互联网,在“平等、开放、协作、共享”的精神指导下,通过与传统金融行业的融合,能够帮助传统金融行业实现业务的转型升级。而且,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普惠金融在开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时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互联网+的惠普金融服务弥补并延伸了传统金融服务的空白,拓展惠普金融服务领域的同时还降低了运营成本,进而给小微企业提供一个更加透明、开放的健康融资环境。同时,互联网创新模式下的普惠金融服务也要做好互联网监管。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和服务机构的大量涌现,很有必要通过坚持监管促进发展创新。有关监管部门首先要划定一定范围的风险底线,同时实施差异化监管。做到把控内部风险与防范外部风险相辅相成,才能使互联网普惠金融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给社会带来效益。
  四、结语
  目前普惠金融服务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作为建设者应该深刻认识到我国金融体系的普惠金融建设之路任重道远。为使得全体大众从金融活动中共同受益、获得满足,进而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需要对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活动开展更深层次的研究与推进工作。有关各界如果能从创建有利于我国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体系方面着手,将对小微企业健康长远的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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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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