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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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了发展经济、增加外汇收入,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以吸引外商投资企业入华设厂经营,但与此同时又要保护国内企业的生存空间,所以中国政府一般都会要求外商企业将大部分甚至全部产品出口外销。外商企业在中国大陆设厂,就会涉及中国的税法。对外商来说,不论税额多少,都是一种经济上的损失,为了减少损失,维护自身企业的利益,税收筹划便显得十分重要。
关键词 外商投资企业 税收筹划 问题 策略
企业发展离不开税收筹划,外商投资企业也不例外。税收筹划能给企业发展带来便利,通过对国家税收政策的了解进行税收筹划,将税负减轻到最小,给企业带来更良好的经济效益。纳税单位可以根据国家出台的各种优惠减免政策进行投资,不仅减轻了企业的税负,还能优化企业的产业结构。
一、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筹划作用
(一)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财务利益
外商投资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首先需要要求财务管理人员以及会计部门的人员除了要熟悉自己的专业范畴外,还需要对税收政策有较为透彻的了解。这样可以避免企业因不熟知税收相关政策而触犯法律,同时也为企业纳税提供流程上的帮助,减轻纳税成本支出,提高纳税人的财务收益。
(二)税收筹划有助于纳税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税收筹划有助于纳税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最重要的财务方面的要素便是资金、成本以及利润,要将这3个要素有效融合,此时就需要用到税收筹划。由此看来,税收筹划对企业的发展帮助巨大,并且税收筹划完备与否也体现着企业内部经营与管理的成熟度高低。
例如,有一外商投资企业,主要负责的项目是服装制造,该企业准备办理出口退税,出口退税对其来说优惠巨大。正常情况下,该企业为了加大退税额度,应该增加从国内对产品材料的采集购买,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该企业的出口成本降低。但该企业面临的事实是,出口退税需要耗费的时间精力很多,除此之外,流程以及审核等都十分繁杂麻烦,还要受到同年预算金额以及数量的约束。并且,服装制造业是需要依据季节变化对服装进行改变的企业,不同季节需要用到制造服装的原料需要在不同的地区进行采购,制造成本与采购成本都不能固定下来。因此,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将多方面的因素考虑进去,衡量整体,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三)税收筹划有助于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企业的纳税意识与税收筹划的工作效率是成正比的。对税收法律法规意识到位进行的税收筹划以及经营经济行为等都是合法的,依法纳税的原则也强调了纳税意识的重要性。税收筹划是以国家税收法律为基础展开的,只有在深刻认识国家税收法律知识之后,才能够深入开展税收筹划的工作,所以税收筹划也可以对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产生很大的作用。尽管如此,市场上仍有许多纳税人员对国家相关税务法律认知不清,造成纳税时出现各种问题。因此,就需要纳税人通过学习税收筹划知识增强纳税意识,掌握纳税技能,从而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二、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筹划问题
(一)片面注重当期税额
外商投资企业的成本有两种: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其中,内部成本包括企业内部的经营运行、建设管理等工作成本,外部成本包含税额的支出、土地租赁的支出以及对政府缴纳的支出等。税收筹划在企业投资的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很多企业在投资时只注重当前税额的多少、当前税率的多少,没有注重与税收筹划相关的问题,因而可能会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片面强调加速法计提折旧
企业的折旧方法在市场中已经固定,但是折旧的年限、固定资产的原有值等因素都能对折旧状况产生影响。税收法律法规以及会计相关政策都对折旧年限给出了比较大的选择空间,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对规定中的折旧年限随意进行选择。企业可以通过对折旧年限进行合理的选择达到筹划的目的,折旧费用的抵扣作用可以充分发挥出来,企业还可以利用折旧年限降低企业税负。但是,部分企业在考虑折旧时,经常会忽略实际情况,未对固有资产进行合理计提。
(三)研发费用加速扣除
近年来,我国赋予外商投资企业的权力功能增多,尤其是在研发产品等方面。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研发产品的同时,外商企业也拥有了研发费用扣除以及再投资退税等新的优惠法规。所以,市场上就会出现很多只靠法律定义的空壳公司都会利用这种优惠政策进行筹划,享受有优惠的业务工作。
三、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
(一)非居民纳税人的筹划
无论是外商投资企业还是外国企业,都会产生两种纳税人,首先是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无限的。据法律而言,居民纳税人应该缴纳来自境外境内的税额,这就有可能造成国内和国外进行重复征税,产生双重税额,也会为企业带来很大的税收负担。第二种类型就是非居民纳税人,其纳税义务是有限的,对其征收的税负只包含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人员一般居住在国外,并且他们的户籍等都在国外,中国相当于他们的临时工作地,所以不能判定他们在中国有居住地。通过避免回国长期居住可以实现成为非居民纳税人。在企业范畴中,如果企业的总部设立在国内,就属于中国的居民,需要按照居民纳税人的原则进行双重纳税,所以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将总机构设立在有税赋优惠政策和税率比较低的地区。
(二)再投资退税的籌划
再投资企业分为一般再投资企业退税,出口再投资企业和先进高新技术制造企业再投资退税。前者要特别注意有些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在投资退税范围之列。至于直接再出口的企业和先进高新技术的企业再投资退税,就是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内部投资的高新技术产业。未达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再投资标准的,考核不合格被取消或者撤销先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荣誉称号的,应当无限期缴回再投资已退税款。这种规定虽然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但同时也是一种巨大的利益,因为它已充分利用了货币资金的剩余时间和价值。 (三)源泉扣缴的纳税筹划
很多场所可以依法取得与其应缴纳税人所在地设立的其他机构、场所之间或者没有其实际劳动作用直接相互联系的个人企业经营所得税额。其依法支付扣缴的其应纳的个人企业所得税,实行直接支付纳税人为直接源泉方式扣缴,以直接源泉方式支付的应缴纳税人为直接支付扣缴的纳税义务人。所谓直接支付义务人,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行政法律的规定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对非居民家庭或者企业直接负有与支付义务相关的款项承担支付义务的事业单位或者组织的个人。其支付方式主要包括现金支付等。其他支付相关条款是指直接支付义务人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基本原则,所规定的应当直接计入与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的方式的应付款项。
(四)权责发生制的节税筹划
凡在会计期间内发生应从本期的收入中实际获得本期补偿的财务费用,不论该收入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本期未付的费用作为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财务费用收入进行处理。凡在会计期间内发生的应归属于本期的财务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实际收到的费用作为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财务收入进行处理。实行这种权责发生制度,有利于正确地反映各期的经济费用,处理收入水平和其盈亏的状况。
企业的经营发生的业务不是一次,而是多次的,而其实际经营损益的计算和记录又常常需要分期多次进行。每期的实际经营损益计算结果理应更准确地反映所有企业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状况和业绩,收付实现制不能做到这一点。所以,相比之下权责发生制更为直接,部分业务间接反映为企业的债权债务。为充分提示这种特殊情况,应及时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的企业现金流量表或企业财务状况的变动表。
(五)债权转变为股权的避税筹划
债权股份转换又称为实际股权,指的是在中国登记过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独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一部分进行债权,转为对其他公司所有者的股权,增加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整体资产注册资本的一种债权行为。债权转换为公司股权投资方式是银行证券投资者通过利用其清偿债务的一种行为手段,而直接取得银行证券公司全部股权的一种投资管理行为。此投资方式已经发展成为某些大型银行证券公司处理银行证券外债及其厂商对外投资的新方法。银行将自己的原有债权直接低价出售,使得其他投资者的原有债权能以一种较低国际交易成本的融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其他银行债务较大的其他国家。如此一来,一方面可以有效使得一些银行的其他投资者迅速完全收回自己的原有债权,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得债务较大的其他国家银行可以有效避免一些银行直接动用其原有外汇存底,而用其发行本国货币定期存款方式偿还其他银行投资者。
(六)财务计算方法调整的筹划
根据纳税业务审查的实际结果,正确、及时地清理调整重复错漏后的账务,不仅可有效地防止重复错漏后的账务出现明补或者暗补清退的情况,而且还可有效地避免对各种重复错漏账务的连续征税。对纳税企业审查后,及时对企业会计核算、纳税企业的征收错漏错误核算、企业账務管理资料内容进行及时调整,保证了纳税企业会计征收错漏错误核算,保证了企业账务管理相关使用资料的准确和及时性、真实性。这样能有效保证企业所在地各级税务机关、行政主管税务部门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征收错漏核算、企业账务相关管理资料、相关使用资料与企业所在地纳税企业会计错漏核算、企业账务管理相关使用资料的准确真实性基本保持一致。
(七)转让定价的节税筹划
随着外资企业用不同组织形式来踏足中国经济市场,企业之间的关联贸易越来越多。关联企业间制定什么样的转让价格,是任何一个集团企业务必考虑的问题。不同的转让价会产生不同的税务效果,如何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制定出合理的转让价,是转让定价筹划的关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转让价格是否偏高或者偏低是非常难以把握的,调整所用到的正常价格也极难确定。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有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的情况来制定产品的交易价格。这不仅是竞争的需要,也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种权力。另一方面,企业生产的产品千变万化,生产经营的时间、地点、条件和环境也各不相同,故其价格标准也难以统一。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外商投资企业在转让定价方面仍存在较大的筹划空间。因此,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做好相关的税收筹划工作,积极进行转让定价的节税筹划。
四、结语
外商投资企业面对有关的税项,如耕地占用税、产业调节税、个人所得税等,应该根据“国民待遇”原则与内地企业相统一。由于中国国内的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税制无可避免地要与国内形势相适应而做出改变。从长远来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在平等条件下与国内企业竞争,这也就可能使其经营压力增加。因此,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加强内部管理,重视税收筹划,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争取在中国境内取得良好的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胜利,占领一席之地。
(作者单位为东洋泰<上海>针织品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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