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O2O模式的垃圾处理新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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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系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编号:S201910378315
摘 要:随着全国首批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名单公布,截止到现在,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探索垃圾分类的途径,垃圾问题依然成为城市发展不可忽略的问题。而蚌埠市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则为蚌埠市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进程提供了法治保障。结合当今 “互联网+”优势,可依托于O2O服务模式,通过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服务平台开展线上回收业务,从源头上分类回收垃圾,结合线下多方联动处理,走出适合蚌埠市自身发展现状的“互联网+垃圾回收”模式,为蚌埠市解决城市垃圾分类、处理难题增添新动能。
关键词:互联网+;垃圾分类、回收;O2O模式;蚌埠市
随着近年来蚌埠市经济和人口的快速增长,蚌埠市垃圾产量也在逐年增加,城市垃圾问题日益突出,而传统的填埋式、焚烧式的城市垃圾处理方案,已经不再符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战略号召,而且还影响生态环境,浪费垃圾剩余价值,改变这些现状的首要难点便是从源头上的实现垃圾分类回收,以此来真正完成垃圾的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一、蚌埠城市垃圾分类背景
(一)城市垃圾问题日益突出
1.垃圾回收现状
目前,传统的解决我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问题主要就两类方法:一类是废品回收,即拾荒者或者个人流动回收者通过捡拾、购买经济价值较高的分类垃圾,再通过市场交换获取其经济价值,而市场会将收购的废品进行回收再利用;一类是垃圾收运,即经济价值较低的垃圾先由环卫机构在垃圾的产生源头综合收运,再经垃圾回收车混合收集,运送至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发电厂,对垃圾进行填埋或焚烧。而这类传统的垃圾回收体系一方面增加了政府对于小回收主体的管理难度,另一方面则造成了垃圾剩余价值的浪费以及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2.垃圾治理成本提高
随着蚌埠市城镇化率越来越高,以及人们生活福祉的提高,城市混合垃圾产量日益增加, 据《安徽统计年鉴》公布,2018年蚌埠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就已达37万吨,而垃圾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大,这些都极大地提高了蚌埠市垃圾处理厂处理垃圾的难度和成本。另外,垃圾焚烧、填埋造成的环境污染治理也是政府面对的难题:相对于垃圾填埋场会快速占用场地面积,降低土地资源的利用率;而相对于垃圾焚烧厂,会增加焚烧垃圾的作业量,以及空气污染的成本。除此以外,垃圾的运送与处置由隶属于政府的环卫机构承担着,以及环卫工人的工资、垃圾处理设备等均由政府负担,这些也增加了政府公益化治理垃圾的成本。
3.居民方面
虽然我国自 2000 年就开始试行垃圾分类,但进展缓慢、收效差,失败原因之一是居民参与分类回收的服务需求被忽视,垃圾源头分类服务流程混乱。一方面,居民不清楚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投放麻烦,影响了居民分类自觉性。另一方面,分類投放、收集等环节效率低、回收价格乱象、回收站点位置分布不合理,都直接影响着蚌埠市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回收的积极性。而随着蚌埠市城镇化率的提高,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种类也会更加复杂,这也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垃圾分类的难度,社区居民垃圾分类回收问题也将更加突出。
(二)政策背景
据报道,经安徽省人大常务委员会议批准通过的《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2020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市住建局等九个部门也联合印发了《蚌埠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对蚌埠市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蚌埠市推行居民家庭实行生活垃圾强制“二分类”、鼓励“三分类”、奖励“四分类”。强制“二分类”,即要求居民必须做到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干垃圾和湿垃圾(即厨余垃圾)分开投放、收集;鼓励“三分类”,是在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基础上,引导居民做到有害垃圾的单独投放;奖励“四分类”,则按照“能卖的拿去卖,干湿要分开,有害单独放”,对生活垃圾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居民给予相应奖励。此外,为避免“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的现象,蚌埠市也明确了具体处理路径,针对前端分类好的垃圾,在运输过程中将采用全程闭环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实现全链条闭环式管理。《方案》也指出,蚌埠市将加快配建“四分类”垃圾收集站点,优化垃圾转运站布局,由市级统一运营和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分类后的垃圾及时分类运输,做到日产日清。
三、基于O2O模式的垃圾处理方案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解决社会各类问题的重要途径,针对于垃圾分类,“互联网+”已经在多个垃圾分类试点地区开展运用。此项目我们将结合上述背景,依托于 “互联网+”优势,推出符合蚌埠垃圾分类的O2O模式。
(一)项目实施方案
本项目核心在于依据现行《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关于“推行居民家庭强制“二分类”,鼓励“三分类”,奖励“四分类”的规定,来实现O2O模式的线上、线下结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为方便居民垃圾分类,政府与相应平台合作,提供上门回收垃圾服务。
2.在强制要求居民二分类背景下,对于未垃圾分类和二分类的用户,回收员进行上门分类付费回收,其中居民所付服务费用作为回收员收入。
3.而三分类是在二分类的基础上,增加了有害垃圾分类,对于三分类用户,平台应不再收取垃圾回收费用,并给予适当积分奖励,来引导居民对于有害垃圾进行单独分类。
4.对于最终能实现四分类的用户,平台应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加大积分奖励。
5.关于积分奖励,线上线下注重给予用户不同的积分福利,并且根据居民合理回收次数,后期逐步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收益,调动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另外针对老年群体、特殊群体,提供电话上门的特色服务。 6.其次,要在政府支持下,培训、补贴一批专业化垃圾回收员和分类人员,来解决居民日常生活垃圾的回收与分类工作,并对接后端企业,实现垃圾全链条闭环式管理。
通过这些措施,从源头上减量混合垃圾,并对接终端企业的需求,探索出垃圾智能回收的新途径,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O2O模式流程
具体的O2O模式运行流程,如图2所示:居民、企业通过信息和通信设备在线上平台进行预约,回收网点接受任务后,安排专业的回收人员上门回收,待回收人员确认垃圾种类和数量后,上传信息,由回收企业的网上结算中心根据不同的用户情况统一对用户进行账户处理。然后回收人员,会将回收资源运到区域的回收网点,接着进行垃圾分类,运往环境保护企业进行处理。
(三)后端闭环式垃圾处理流程
结合O2O模式的管理,通过后续闭环式的垃圾处理流程,便可实现垃圾的高效化处理。依据《蚌埠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一是对于可回收物由分类企业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行资源化处理;二是对于有害垃圾交由具备相应利用处理资质的单位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三是对于厨余垃圾由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收运至蚌埠市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四是对于其他垃圾由原渠道进入环卫系统,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四、O2O模式配套措施、建议
(一)社区、企业需加强对平台宣传、完善相关硬件设施
O2O模式关键还是在于平台的推广,平台用户的多少,直接关系到O2O模式的实施成效。因此,社区、企业应注重对此O2O平台的宣传。其次,可将线上平台用户信息与用户公交卡等实体信息卡进行绑定,完成用户实名制,实现一卡多用,即线上积分兼可线下兑换,方便居民日常生活。社区、企业也需以方便居民投放和适应垃圾产量为原则,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点,与O2O平台相适配,来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和质量。
(二)政府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助力市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为了让蚌埠市居民尽快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蚌埠市需要继续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和《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普法宣传活动。重点从学校和家庭抓起,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常识纳入到学校的教育内容中,并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此外,应积极广泛开展志愿活动,通过志愿者的带头实践拉动生活垃圾分类。
(三)政府应加强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完善相关管理机制
为节约产品研发成本,迅速开拓市场,政府可与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进行合作,利用第三方平台的技术优势,为居民、企业提供垃圾上门回收服务,做好对回收员的统一培训、规范回收员上门服务流程,将用户体验纳入回收员考核机制,做好对回收员的政策补贴,以及协调好垃圾转运站与后端企业,推进示范片区建设,逐步根据《条例》完成分阶段任务安排。而针对废品回收市场的乱价现象,政府也需与第三方平台、市民共同制定出统一的合理的生活垃圾收费标准,确定后并向社会公布,以此来规范各类废品的价值,并在项目实施初期加强关于市民垃圾分类的奖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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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田振涛(2000-),男,汉族,山西省朔州市人,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研究方向: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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