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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盈余管理解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朱庆林

  摘 要:当前,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上市公司存在着较多的关联方交易盈余管理行为。要解决目前的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并促使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对盈余管理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治理。文章在分析了盈余管理产生动因以及关联交易盈余管理常用手段的基础上,提出了规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措施,希望能对治理上市公司的过度盈余管理行为、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有所益处。
  关键字:关联交易 盈余管理 动机 常用手段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7-087-02
  
  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变得越来越重要,这已经成为不可否认的事实,会计的重要性取决于它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然而一些上市公司违背公平原则,利用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极大地制约、危及了资本市场和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剖析盈余管理产生的根源,对症下药,为有效控制盈余管理行为提供策略和可行性建议,使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保护,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一、盈余管理的内、外部动因
  (一)内部动因
  内部动因是盈余管理产生的根本原因,主要包括政治成本动因、契约动因、资本市场动因、避税动因等。
  1.政治成本动因。对于一些容易引起媒体和消费者关注的垄断企业,通常处于政治成本的考虑,不敢以暴利的形式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继续维持国家对其的优惠政策或者是避免因为高盈利而被赋予更多的社会责任。盈余管理的政治成本动因包括行业监管和反托拉斯监管。企业的财务报告提供的数据一旦超过或者低于某一界限,就会受到行业等的监管,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企业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就会通过盈余管理使会计报表的信息符合规定的限制。
  2.契约动因。会计数据经常用于各种契约,最为常见的有债务契约和管理人员报酬方案。债务人将资金投入公司制的企业后,只能按期取得固定的利息,如果公司盈利,剩余收益将归股东所有,与债权人无关;但是,一旦公司投资失败,企业破产时,股东只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一定能够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通常在债务合同中添加一些保护性条款,而这些保护性条款多数是以会计信息数据为基础的。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达到设定的保护性条款,就会粉饰报表,进行盈余管理;再者就是企业管理当局的报酬,一般也是基于会计报表信息的企业绩效,这也是企业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的又一动机。
  3.资本市场动因。资本市场动因是盈余管理研究的主要领域。资本市场动因的盈余管理包括首次发行股票时为了筹得更多的资金、管理当局为了获得较高股票发行价而进行的盈余管理,也包括管理当局为了满足《公司法》首发新股“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的有关规定。
  4.避税动因。企业为了降低税负,减少现金流出,通常通过盈余管理减少会计报告对外披露的净收益;也有的上市公司利用不同地区税率的差异以及不同地区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同,试图通过关联方交易盈余管理将利润转入税费低的地区,以此来降低税负。
  (二)外部动因
  外部动因为盈余管理创造了条件。主要包括会计准则的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和会计信息的不对称性等。
  1.会计准则的不完善。社会经济环境不断变化,新的情况、新的交易事项随时发生,而现有的会计准则不可能面面俱到,这就出现了会计准则的滞后性再加上会计准则的灵活性,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这加大了会计准则的灵活性,同时也为盈余管理创造了条件。
  2.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和会计信息的不对称。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公司治理结构就决定了会计信息的不对称。代理人(企业管理当局)为了实现自身利益往往会利用会计信息上的优势,选择使自身效用最大化的会计处理方式方法,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关联方关系的认定以及关联交易盈余管理的常用手段
  要对关联交易盈余管理的常用手段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就必须先对关联关系的认定有一个充分的把握,对关联方交易的类型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一)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关联方关系的存在是以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为前提条件的。在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时,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从一个企业的角度出发,与其存在关联方关系的各方包括:
  1.该企业的母公司,不仅包括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该企业的其他企业,也包括能够对该企业实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单位等。
  2.该企业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包括直接或者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企业、单位、基金等实体。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二)关联方交易的类型
  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为关联方交易,关联方的交易类型主要有: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担保,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租赁、代理,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三)关联交易盈余管理的常用手段
  1.关联方之间特别商品购销与劳务提供。关联交易盈余管理的主要手段是通过原材料、产成品购销以及劳务的提供关联交易,有些关联交易的存在纯粹是为了盈余管理的需要,如果企业管理当局不进行盈余管理,这些关联交易根据实际的经济业务是没有必要存在的;再者就是即使有些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在关联方交易时其关联价格通常采用协议定价,有失公允性。
  2.关联方之间扭曲的托管经营。托管经营作为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在目前缺乏法规的证券市场上,却偏离了它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提高企业经营效率的目的,成了关联方企业用来进行盈余管理的工具。比如为了增加上市公司的利润,母公司可以将其高盈利的资产以低廉的价格交由上市公司托管,而在托管协议中,母公司往往制定对上市公司有利的协议。
  3.关联方之间不正常的资金拆借。关联方企业之间普遍存在着资金占用问题,一方面,公司将资金借给没有偿债能力的关联方,后声称由于关联方没有偿债能力,作为坏账处理,其实质是将资金由公司转入到了关联方;另一方面,可以收取资金占用费,也同样可以起到平摊利润的作用。
  4.关联方之间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转嫁。关联方通过费用负担转嫁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方式就是在上市公司经营不理想时,利用各项服务收费标准的弹性,改变费用分摊标准,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三、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过度盈余管理的措施
  盈余管理有其积极的作用,也有其消极的作用。盈余也分为适度的盈余管理和过度的盈余管理,我们要规范的就是具有消极作用的过度盈余管理。通过分析盈余管理产生的动因和关联交易盈余管理的常用手段,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过度盈余管理。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是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前提和条件。应逐步完善现行的会计准则的规范建设,使其能够适应日趋复杂不断变化的外部经济环境,使现行的会计规范更具可操作性,同时更应该完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要求,使披露的信息更加充分。另外,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逐步完善股票发行、配股等法律法规,改变单一的评价指标。
  (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外部监督机制
  既然盈余管理产生有其内部动因也有其外部动因,因此,笔者认为在规范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时就要内外结合,既要完善内控控制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内部审计,又要通过外部监督机制的存在,迫使企业管理当局来减少盈余管理或者消除盈余管理。加大对盈余管理的处罚力度,使得其通过盈余管理所获得的收益远低于其盈余管理行为被发现后的惩罚金额,企业管理当局就会权衡盈余管理的风险成本和可能收益的大小,当成本大于其收益时,管理当局就会自觉放弃盈余管理的行为。
  (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我国上市公司中虽然均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但是我国的独立董事基本上空有其名。我们要借鉴国外独立董事制度,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作用。我国的上市公司多数是“剥离”上市,上市公司与原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是“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这些都是法人治理结构中亟需完善的地方。
  (四)加强中介机构的作用
  我们既需要会计师事务所这样的中介机构来客观公正地实现审计业务,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交易,也需要中介机构来披露管理方交易的定价原则、定价政策。关联方企业间的商品购销是关联交易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而其进行的盈余管理归根到底就是关联交易的价格有失公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定价策略不当。因此,我们必须靠一个有说服力的第三方的专业中介结构来给出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从而使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参考文献:
  1.张景,傅伟,李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盈余管理浅析.前沿,2006(10)
  2.季春.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盈余管理的探讨.经济师,2008(8)
  3.秦江萍,王怀栋.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盈余管理的透视.石河子大学学报,2003(9)
  4.杨秋玲,马海鹰.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常用手法及其防范.证券天地,2003(6)
  5.沈烈.会计准则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术文库
  6.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会计.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2010(4)
  (作者简介:朱庆林,黑龙江科技学院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黑龙江哈尔滨 150027)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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