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盈余管理动因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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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学模 蒋圣丹
[摘要]盈余管理已经成为会计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文章拟在透视盈余管理动因研究现状的基础上。结合三大理论进行系统的归类和综述,并对相关研究作出展望。
[关键词]盈余管理;动因;评价
一、引言
会计信息(尤其是盈余信息)的披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盈余信息公开披露的程度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密切相关。企业靠各种契约的维系去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会计盈余信息对契约的签订和履行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信息的不对称、契约本身的不完备性。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公司与政府、公司与社会等之间相互产生矛盾。作为理性经济人。报酬和声誉需求促使管理者有意识地进行盈余管理。一定程度的盈余管理可以提高公司的效率。但超过一定界限就会演变成为内幕交易、舞弊、欺诈等恶劣行为。在我国,金融市场还不稳定,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监管部门还不够健全。对盈余管理进行研究非常有必要。
二、盈余管理及其动因
盈余管理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常与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一起探讨。已有文献对盈余管理的概念分别从正、反两方面下定义。笔者认为盈余管理是“中性”的,这可从两方面来理解。第一。盈余管理不同于盈余造假。它是在合乎相关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大前提下,管理者对现行制度存在漏洞进行最大限度的利用。从这种程度上说,它存在利润调整的余地,降低了管理者的报酬风险,有利于激励管理者采取更好的策略使公司价值最大化。可以促进社会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二。盈余管理存在一个限度问题,如果管理者采取过度盈余管理行为,就会使会计信息失真,对利益相关者产生投资误导。扰乱资本市场秩序。从这层意义上说,盈余管理行为是一种有害行为,它使投资者在决策时无法区分优、劣企业。进而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资源配置效率,阻碍经济发展。所以盈余管理是一把“双刃剑”。
(一)盈余管理动因
总体来说,企业管理层为了避免亏损、避免退市、使管理者报酬最大化、操纵股票市场、少交税或延迟纳税等运用应计项目和构造真实交易的方式进行盈余管理。已有文献对盈余管理动因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三类分析:资本市场动因、契约动因和监管动因。
1.资本市场动因:投资者和证券分析师都会利用财务会计信息对公司股票进行估价,促使管理者为抬高股价而进行盈余操纵,具体可从IPO动因、配股动因和避免摘牌动因三方面来理解。
(1)IPO动因。在我国,只有符合特殊规定的企业才能上市,其中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是决定企业能否上市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争取上市资格,企业管理层便会进行盈余管理,尤其是经营效益差的企业。同时,公司过去的盈余状况还会影响到股票能否顺利发行和发行价格。
(2)配股动因。配股是公司上市后筹集长期资金的主要渠道。为了符合配股融资的规定,管理者会在会计原则的约束下进行盈余调节。它是在中国特有的融资环境中所产生的一种盈余管理行为。
(3)避免亏损、摘牌的动因。上市公司面临因连续三年亏损而摘牌时,为了维持上市资格而进行盈余管理,先摊后转费用。为第三年的“转亏”做好准备。赵春光研究(2006)指出:减值前亏损的公司会以转回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来避免亏损;减值前盈利的公司会以资产减值进行利润平滑化的盈余管理。
综上可知,资本市场动因产生的盈余管理在我国较常见,可能与我国不健全的资本市场和不完善的法律法规有关。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投资环境不稳定,行业竞争也不平衡,导致某些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而钻空子。
2.契约动因:会计盈余信息对契约的签订和履行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契约存在的基础。由于信息不对称、契约本身的不完备性,在契约维系过程中,管理者会通过盈余管理来取利。同时,债权人为了自己的资金得到保证,在签订合同时会作出限制性规定,如银行依据企业经营状况而制定的贷款限额。
(1)管理者报酬契约动因。管理者的报酬常与经营业绩挂钩。刘睿智(2009)在分析中国上市公司高管年薪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时发现:操纵性应计利润对上市公司高管年薪存在显著影响;高管操纵盈余的动机随着年薪与报告利润相关性的增加而增加。可见,信息不对称使离管总能找到机会避开董事会的监督进行盈余管理。这在英、美发达国家比较普遍。英、美国家的股权高度分散,治理层对经理人的监督相对有限,所以经理人进行盈余管理的机会也多一些。
(2)债务契约动因。Sweeney(1994)讨论了债务契约对于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和盈余管理的影响后发现:最终出现债务违约的企业在违约前的数年中平均来说更加偏好选择可增加收入的会计政策。这种情况在我国尤其严重,由于资本市场不健全,资金来源渠道相对发达国家较狭窄,企业主要依靠银行贷款,为了达到银行贷款的条件或取得更多贷款,公司管理层会尽力进行盈余管理。
信息不对称理论告诉我们,契约会产生成本,契约动因产生的盈余管理从另一个侧面可以说是股东或债权人为了保障权利而支付的成本。
3.监管动因。在许多国家。有些行业会受到监管。如美国申请进口减免税的行业与企业的财务数据密切相关,即行业监管也会诱发盈余管理。我国监管比较严格,当然也会存在企业为应对各种监管而诱发的盈余管理。
(1)应对政府监管的动因。在国有企业中,国家凭借相应的所有权收取报酬,管理层为了少缴利润而进行盈余管理。孙铮(1994)指出上市公司操纵盈余问题与政府的监管政策不无关系,某些不合理的监管政策客观上促发了一些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由此损害了证券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
虽然有研究认为政府监管会诱发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但笔者认为若没有政府的监管,市场会形成一种无序状态。重要的是要确定政府监管的界限,哪些环节要紧,哪些环节要松,促进企业进行有效的盈余管理,提高整个社会的资源利用效率。
(2)应对税收监管的动因。税务部门及时、足额、合理地征收各种税收是对企业的一种强制性监控,国外研究已发现税收因素是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一个重要动因。Guenther(1994)研究了美国1986年的所得税改革,发现了税务成本对公司收益转移的影响。Thomas等(1998)进一步研究发现,收益转移主要集中于税务筹划更为激进的公司。国内对于避税动因的盈余管理研究相对较少,已有文献主要是关于所得税费用方面的盈余管理。笔者认为避税动因的盈余管理可以与税收筹划结合起来研究,尤其是与跨国税收筹划问题结合。
(3)应对鉴证会监管的动因。上市公司要增发股票就要使其过去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Chen and Yuan(2004)发现。许多上市公司是通过盈余管理行为达到这一利润指标的。我国基础服务相对欠缺,外部市场不完善(这种不完善性导致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增加了企业取得资源的成本,所以企业高层进行盈余管理也就成了外部市场不完善
性的替代品。
从上述动因分析中可发现,国内研究盈余管理动因的文献主要以财务报告动机为主。为了取得IPO上市资格、取得增发配股资格、避免亏损以及避免被退市而进行盈余管理以达到满足监管需求的目的,是中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动因。而欧美国家由于股权高度分散,职工流动性较大,经理人更重视个人利益而进行盈余管理,即国外学者比较关注契约动因研究。
(二)基于三大理论的动因分析
结合三大理论来分析盈余管理的动因可以帮助我们从理论层面找到解决各类盈余管理的根本途径。
1.基于激励理论的动因分析
激励理论是行为科学中用来处理需求、动机、目标和行为四者之间关系的核心理论。激励理论是业绩评价理论的重要依据,它说明了为什么业绩评价能够促进组织业绩的提高,以及什么样的业绩评价机制才能够促进业绩的提高。盈余质量作为评价管理层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它自然会激励管理层有目的地进行盈余策划。同时,盈余信息作为预期使用者的重要信息,也会激励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取得上市、配股,甚至炒作公司股价。基于此,用激励理论来分析IPO上市动因、配股动因以及管理者报酬契约动因是合理的。
在激励理论基础上分析,可知:企业盈余管理主要是通过操控应计利润项目完成的,这主要与会计政策的选择弹性有关。所以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加强对会计政策选择自由度的规定是必要的,将准则中现有的可以选择的会计政策与盈余管理结合进行研究分析并比较,适当地加以规定可以防止企业过度进行盈余管理而损害社会。
2.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动因分析
委托代理理论是建立在非对称信息博弈论的基础上的。非对称信息是指某些参与人拥有但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委托代理关系是指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根据契约,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服务,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利,并根据后者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对其支付相应的报酬。股东与经理人、债权人与债务人都是典型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具有信息优势的经理人和债务人,进行盈余管理达成目标是可行的。因此委托代理理论为管理者报酬契约动因、债务契约动因的盈余管理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在委托一代理理论基础上分析,可知:由于信息不对称,盈余管理行为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浪费稀缺资源,阻碍经济发展。那么怎么去揭露这种不对称的信息?有没有第三方愿意来揭露这些信息?值得进一步研究。刘继红(2009)经研究发现审计师能够鉴别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并对盈余管理程度高的上市公司发表非标意见。但是盈余管理究竟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才出具非标意见他并没有指出。另外关于如何激励注师去披露公司盈余管理信息,国内外研究都比较少。
3.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动因分析
交易成本理论的根本论点在于对企业的本质加以解释。由于经济体系中企业的专业分工与市场价格机能的运作。产生了专业分工的现象;由于使用市场价格机能的成本相对偏高,而形成企业机制,它是人类追求经济效率所形成的组织体。企业为了降低有关成本,比如“政治关注成本”、税务成本、被监督成本,通过内部机制进行盈余管理缩减企业运行成本。比如,关联交易作为降低成本的一种手段,郑国坚(2009)分析得出:关联交易程度越高,盈余管理程度越大。所以交易成本理论为监管动因的盈余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盈余管理是由监管带来的一种交易成本。
在交易成本理论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应尽快健全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依靠市场机制调节,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权利监管”。外部市场不发达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典型特征。集中体现为缺少必要的基础服务,而在发达市场经济中,这些基础服务可以通过各种成熟的市场及其定价机制完成。不完善的外部市场增加了企业获取必要生产要素的成本,而盈余管理是企业为降低交易成本的一种手段。陈冬华(2009)指出:真正损害投资者价值的是薄弱的法律机制,而不是盈余管理。因此设法降低不必要的交易成本(社会和企业的总交易成本)以引导企业减少低效率的盈余管理,从盈余管理角度出发去研究我国市场体制问题,可以为完善市场体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供现实依据。
最后,值得指出的是,国内外大多数的研究指明盈余管理是一种对社会有害的行为,只有极少数认为盈余管理其实也是有效率的一面。例如,陈冬华(2009)认为:在符合契约的框架内。盈余管理本质是一种平等自由的交易。那么盈余管理是否有效率,是否可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等一些问题值得作进一步研究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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