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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票据管理亟待加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章征明

  近年来,各地通过建章立制、清理缴验、整顿查处等手段,对规范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在审计中发现乡镇票据管理依然是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
  一是部分乡镇单位未落实专人管理票据。只是由会计或者出纳代为管理,票据的领用、核销也没有进行专门的登记,导致一些票据去向不明,甚至被移作“小金库”使用,为个别领导干部违法乱纪创造机会。
  二是部分票据核销把关不严。票据管理人员对已使用完的票据未及时进行督促上交,而且对已上交的票据也未作审查核对,存在票据监管不严、核销不及时的现象。
  三是个别下属单位未按相关规定领用票据。有的到乡镇(街道)财政所核销,有的单位越过财政所利用准购证直接到上级财政购买,而且其票据的领用、核销均未在所辖财政所登记。
  四是票款不一致。突出表现为部分中小学收费收据因核计错误存在漏交款现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票据普遍存在实际缴款数大于票据填开数,缴款进度滞后于票据开出,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入账,存在滞留资金现象。
  五是使用不规范。有的单位用结算凭证收取社会扶养费、城市设施配套费、培训费等。有的填写不规范,存在不复写、用铅笔或钢笔填写、字迹不易辨认、大小写金额不符、涂改、擅自改变收费金额等问题。有的缺页、缺联次,这在一些乡镇领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票据中发现的较多。
  从对票据管理现状的分析中不难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单位对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重视不够;二是票据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三是步调不一;四是查处不力。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加强乡镇财政票据管理,应努力做到“四个强化”。
  首先,强化乡镇级票据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票据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最好能够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取得会计执业资格人员才能执业。
  其次,强化乡镇财政部门要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定期检查票据的使用情况,要严格控制票据使用的源头。
  第三,强化各单位要自觉遵守票据使用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不合规票据收费、串用票据收费。其主管部门对拒不执行者要严肃处理。
  第四,强化对乡镇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管理,对使用不合规票据收费的行为要拒绝支付,形成全社会监督约束氛围,使不合规收费者无机可乘。同时,由财政部门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研究制定违规使用票据的查处办法,使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必依。(作者单位:九江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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