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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衰患者慎用八类药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魏文

  心力衰竭不是独立的疾病,而是多种因素引起的临床综合征,例如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糖尿病心肌病、高血压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心肌炎和心肌病等均可引起心力衰竭的发生。在治疗心力衰竭及其基础疾病过程中,常常需要接受多种药物治疗,其中有些药物具有保钠、负性肌力和心脏毒性等副作用,对纠正心力衰竭会产生不利影响,还可能造成病情及症状加重。因而在心力衰竭期间必须谨慎使用这些药物,主要有以下八类。
  一、非甾体抗炎药:非甾体抗炎药可干扰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和利尿剂的治疗作用,增加患者病死率。医学专家建议心力衰竭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必须应用时可考虑短期、小剂量使用塞来昔布。
  二、钙通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能够抑制心肌去极化过程中第二时相钙离子内流,降低细胞内钙离子含量,减弱心肌收缩力,可使病情加重或引起心力衰竭复发,因此,收缩性心力衰竭患者要慎用钙通道阻滞剂,必需时可选用具有高度血管选择性的氨氯地平或非洛地平。
  三、抗心律失常药:多数抗心律失常药具有负性肌力作用,应当慎用于收缩性心力衰竭患者。特别是Ⅰ、Ⅲ类抗心律失常药,例如索他洛尔、依布利特和多非利特等,应禁止使用,以免诱发尖端扭转性心动过速或其他类型的心律失常。
  四、口服降糖药:主要指双胍类和噻唑烷二酮类口服降糖药。由于大剂量双胍类可引起乳酸酸中毒,易加重心力衰竭时的酸碱平衡紊乱;而噻唑烷二酮类易引起水钠潴留,使得心力衰竭患者的水肿症状加重。当必需使用这两类降糖药时务必要掌握好剂量,给予小剂量使用并加强临床观察,加强血pH值测定。
  五、雄激素:因为雄激素一方面可使患者的水肿症状加重,另一方面可增加猝死的发生率,故在心力衰竭期间应禁止使用雄激素。
  六、茶碱类:心力衰竭患者使用茶碱类治疗时容易引发室性心动过速和房性心律失常,并且易造成药物蓄积,导致血药浓度增高而诱发茶碱中毒,因而急性心力衰竭患者最好避免使用茶碱类药物,必须使用时应控制好剂量并加强血药监测。
  七、化疗药物:多种化疗药物,如蒽环类抗肿瘤药、干扰素类、紫杉醇、米托蒽醌、大剂量的环磷酰胺、5氟尿嘧啶阿糖胞苷等都具有心脏毒性,故在心力衰竭期间应避免使用这些抗肿瘤药物。
  八、磷酸二酯酶抑制剂:米力农、氨力农、西洛他唑、阿那格雷、西地那非、伐地那非等磷酸二酯酶抑制剂,或可增加心力衰竭患者的病死率,或可引起水钠潴留,加重水肿症状及造成病情恶化,故在心力衰竭期间最好避免使用这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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