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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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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依法治国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最重要的政策之一,而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商法所占据的地位十分重要。它能够保证社会的稳定运行,也对法律事件中的连带责任的适用情况作出非常明确的规定,不仅保护人民的正当权益,也保护了社会的公正性。但是通过对当前社会中使用民商法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在应用民商法中仍旧存在很多问题。其中问题最多的就是如何分析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问题,只有对这些难点进行分析和解决,才能够促进我国社会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民商法 连带责任 法律法规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15-0058-02
  我国的法律是不断完善的,其跟随社会前进的脚步、根据人民生活的情况持续发展,同时依据我国在不同时期下的基本国情进行调整。根据社会发展现状,发现在民商法中虽然有关连带责任有具体的阐述,但是其阐述的效果差强人意,导致在法律案件中有很多债务人相互扯皮,利用法律漏洞推卸责任。为此,我国的民商法也在进行调整。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提出当前民商法中存在的问题,找到相应的解决方式,在完善民商法的同時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这对于社会进步有着现实意义。
  一、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存在的问题
  1.出现损害人利益赔偿颠倒的情况
  目前在应用民商法解决案件的时候,会存在民商法和实体法出现矛盾的情况。由于民商法和实体法之间相互联系本身是密不可分的,为此,在完善民商法的连带责任中也需要顾及实体法,针对实体法中所涉及的利益需要给予充分的认可,不能让民商法流于形式。民商法的目的就是保证所有的当事人效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2.责任分担不平等
  在当前应用民商法完成案件分析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在案件审理之前侵权人和被起诉的侵权人两者的责任分担不均匀,这就导致难以保证法律的公平性。为此,在法院受理侵权案件的时候,不仅仅要明确在案件中的责任者与承担者,还要对未被起诉的侵权者进行管理。
  二、我国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完善建议
  1.把公共诉讼引入侵权法律
  将公共诉讼引入到民商法的连带责任中能够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能够保证人民的基本权益不受任何的侵害,其中公共诉讼主要可以分为必要公共诉讼以及类似必要公共诉讼两种。在法院审理必要公共诉讼中,要求在本次诉讼时,所有的起诉人员所要起诉的目标是同一个目标,也就是说将几个必要的诉讼案件共同审理。在这种必要的公共诉讼中,如果可以将几个案件共同审理,可以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并且这种并案处理本身是合理且必要的。要求所有的法院在面对应用民商法追究连带责任时,如果出现了必要的公共诉讼,作为法院的管理人员,需要及时和被侵权人进行沟通,给予被侵权人共同起诉的建议,确保能够将案件并案处理,并且对侵权人实施司法追责。而对于涉及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类似必要公共诉讼,则需要考虑到每一个案件的特殊性,如果案件基本大同小异可以进行并案处理,也就是说一起进行诉讼分析。但是在处理类似必要公共诉讼时,法院必须尊重原告的选择,不能够强行进行并案处理。
  2.将共同侵权所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类诉讼归入必要诉讼
  在我国,司法程序出现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不受到任何的非法侵害,我们完善法律的目的也是如此。只有不断地完善相关的法律,才能够真正地实现依法治国,建成法制社会。为此,在将共同侵权案件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类诉讼归入必要诉讼时,作为相关人员不可以将其简单地认定为这就是共同诉讼,而是需要仔细分析其中所涉及的责任和权利的侵害,更加有效地保护所有人的权利不受到侵害。但是在分析其中的责任后,一旦责任明确则可以更好地利用民商法向其他的债务人员进行追偿。在这其中作为原告,其有权利要求本次案件中的相关人员进行指定赔偿。
  3.丰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后的追偿方式
  在多数情况下,作为债务人必须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这是债务人的义务。但是通过对目前社会中出现的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在案件中也需要保障债务人的正当权益不受到侵害。也就是说,要求民商法允许债务人在承担其所需要的一系列责任以及债务之后,可以追加其他债务人的责任。但是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在民商法中缺少相关的规定,这就导致很多债务人在还清债务之后难以保证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开展工作:第一,由于在案件中经常出现多个不同的债务人,为此在结案之后可以让多个债务人按照约定进行债务的偿还和分配,在债务分配的过程中,可以按照不同债务人的财务情况或者是在本次案件中所出现的犯罪情况进行分配,这种方式能够保证债务人的自身权益不受到侵害,并且也是最简单明确的方式。要求无论是债务人或者是连带债务人,都需要书面约定,所有债务人对该约定无异议之后签字,确保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在这之后,作为债务人有权利向其他债务人追偿,按照之前的协议内容承担责任,并且不能够随意地改变该协议,也同样无需承担协议之外的相关责任。第二,根据案件来确定不同的债务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大小,这一点直接决定了作为债务人其所需要赔偿的金额与数量,但是在应用这种方式的时候,需要认识到其中存在着一定的条件制约,这就是说必须和所有的债务人明确每一个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该责任所携带的赔偿金额。当所有的债务人完成对债务的偿还之后,作为债务人可以针对不同的责任大小进行追责,这种方式不仅符合我国民商法相关规定,同时也相对公平。第三,作为连带责任人,其自身有权利向主债务人请求赔偿,但是这种赔偿必须基于已经约定好的合约,要求该约定必须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作为连带责任人,其本身没有法律上的事实过错,那么从法律角度上分析并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而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则可以先对债权人进行赔偿,之后可以按照已经有的约定对债权人进行追偿。当然这种形式的救助本身是受到了法律的保护的,一旦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则可以作为连带责任人进行上诉。
  4.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依据民商法完成案件的判定中,如果涉及了连带责任这一诉讼问题,那么必须准确且科学地认知到在本次案件中所涉及的连带责任的认定,以及相关的人员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大小这一问题。在判断连带责任中不能够仅仅凭借自己的主观判断,还需要对每一个案件的不同情况以及侵权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在利用民商法作出连带责任判断时,能够保证准确且没有侵害他人的权益。保证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正当权益是司法机构必须做的,同时也是保证社会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础工作。在这其中所涉及的不仅仅是该案件中的完全债务人以及债权人,还包括了其中的连带责任人以及所有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民商法案件中经常会出现民商法与实体法相互矛盾的情况,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必须以民商法为主,其目的就是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同时利用其他的法律进行补充,有效地解决在真实案件中存在的矛盾问题。无论是怎样的案件,在实际分析和审判的过程中都必须坚定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不断地去推动我国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制度的进步和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促进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明确能够保证我国的依法治国战略更好地被应用,同时也完善了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确保人民的权益不受到伤害,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我国党的发展目标就是保证所有人民的权益不被伤害,杜绝任何的侵权行为,加快社会的法制建设,明确所有侵权人的责任,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才是实现中国梦的正确路径。
  参考文献:
  [1]廖东江.民商法连带责任中的问题及策略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9(13):14-15.
  [2]高建国.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讨[J].法制博览,2019(4):243.
  责任编辑: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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