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公平关切下三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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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三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框架下,研究零售商公平关切的情况产生的影响,并通过成本分担的收益共享契约对供应链进行协调。研究发现,由于分散式决策存在双重边际效应,需要设计契约来进行协调;契约参数满足一定条件时,成本分担的收益共享契约可以实现协调;契约参数和零售商对不同节点企业利润的公平关切程度会对零售商效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关键词:三级供应链;生鲜农产品;公平关切;收益共享契约
中图分类号:F304.3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Under the framework of the three-level fresh agricultural produce supply chain, this paper studies influence of the retaile's fairness concerns, and coordinates the supply chain by revenue-sharing contract, which combined with cost-sharing mechanism. A designed contract can coordinate the supply chain due to the double marginal effect of decentralized decision-making. Revenue-sharing contract, combined with cost-sharing mechanism, can achieve supply chain coordination when the contract parameter satisfies a certain condition. What's more, the contract parameters and the retailer's fairness concern about the profits of different nodes have different influences on retailer's utility.
Key words: three-level supply chain; fresh agricultural products; fairness concerns; revenue sharing contract
0 引 言
隨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农产品尤其是生鲜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生鲜农产品具有易变质、生命周期短等特性,其新鲜度将显著影响市场需求,因而对生鲜农产品实施保鲜工作极其重要。在三级供应链背景下,保鲜工作将给整个供应链带来效益,但如果保鲜的成本由实施者独自承担,就会导致双重边际问题,影响整个供应链的协调。
因生鲜农产品具有易腐蚀、保鲜成本高等特性,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并对其进行大量的研究。一些学者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链进行了研究,Su等[1]在假设生鲜农产品的需求以及供给都是不确定的情况下,建立了考虑运输时间以及风险因素的供应链模型。王磊和但斌[2]为了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采取了供应商和零售商共同分担保险成本的策略,实现提高生鲜农产品新鲜度的目的,并设计了合理的激励契约来实现供应链协调。还有很多学者在研究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时,考虑到三级供应链的情况。Cai等[3]考虑到生产商通过第三方物流向分销商提供生鲜农产品,其中市场规模和价格弹性受产品新鲜度影响,生鲜农产品由于保鲜不足造成的损失由生产商承担,最后制定激励计划来促进三方之间的协调。冯颖等[4]在供应链中引入TPL服务商,通过契约协调TPL服务商的物流服务水平以及TPL服务商的物流服务价格对于供应链上下游成员决策行为及利润的产生影响。曹武军等[5]为有效地消除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双重边际效应,最大化地获取消费者剩余,在三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中引入两部收费契约,使供应链系统协调,加强了供应链成员之间的长期稳定合作。杨怀珍和卢高达[6]在电子商务模式下,以生鲜农产品三级供应链为研究对象,引入价格补贴机制,并利用收益共享契约协调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利润分配情况。
传统的供应链研究中经常假设节点企业都是理性的,但现实中并不是这样,行为经济学研究表明,传统的以完全理性为基础的经济学并不能准确解释现有的市场,在很多行为经济学的实验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类在经济活动中并不总是理性的,个体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还会关注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即“公平关切”行为。但是以上文献研究了二级或者三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协调,并没有考虑到公平关切行为将会对协调产生怎么样的影响。
公平关切作为一种社会偏好,引起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很多学者在研究问题时加入了公平关切这一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公平关切行为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人们的决策产生影响。在供应链协调中加入公平关切也成为了一个研究的热点。Cui等[7]最先研究了在二级供应链中的节点企业存在公平关切行为,对供应链契约协调产生的影响,并说明当零售商的公平关切程度满足一定条件时批发价格契约可以实现供应链的协调。Caliskan-Demirag等[8]在Cui的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把消费者需求假设为非线性的,并对供应链进行了协调。Katok等[9]研究了采用批发价合同的供应链系统中,成员的公平偏好信息对供应链运作决策的影响,发现当成员的公平偏好信息是私有信息时,公平偏好程度的强弱对运作决策有不同影响。王宁宁等[10]将零售商的公平关切行为引入到二级供应链中,通过模型推导以及数值分析,验证了模糊需求下收益共享契约对供应链的协调。张旭等[11]针对零售商的公平关切以及生鲜农产品的易变质特性,在以Nash谈判解作为零售商公平参照点的基础上,分析了零售商的公平关切对订货策略以及协调契约的影响,并通过成本分担契约来对供应链进行协调。尚苗苗和陈荔[12]在研究生鲜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时,引入通常被忽略的渠道成员的公平关切概念,研究公平关切对渠道定价策略的影响以及如何实现供应链协调。张旭和张庆[13]考虑生产商的公平偏好会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运作产生的影响,同时设计契约实现供应链的协调。浦徐进和金德龙[14]研究了在“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的三级供应链框架下,零售商依赖于不同的公平偏好参考点来进行决策,考察了零售商的公平偏好行为对供应链运作的影响,并提出能够实现供应链全局最优的收益共享组合契约。 以上文献考虑到供应链节点企业的公平关切行为,并且运用不同的契约来对供应链进行协调,使得供应链节点企业做出更好的决策,实现更大的利润。
与本文相近的为张旭和张庆[13]以及浦徐进和金德龙[14]的文献,张旭和张庆[13]将生产商的公平关切引入到了二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中,没有考虑到三级供应链的情况;浦徐进和金德龙[14]考虑了三级供应链中零售商公平关切行为产生的影响,并没有考虑到生鲜农产品这一特殊物品。本文将在此基础上,将零售商的公平关切行为引入三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中,并对收益共享契约进行改进,加入成本分担机制,对供应链进行协调。
1 问题描述与假设
考虑由供应商、分销商和零售商所组成的三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其中供应商和分销商是公平中性的,而零售商具有公平关切的行为特征。在生鲜农产品的供应链中,零售商在进行决策时不仅是关心自己的利润,更加关注的是自己所获得的效用的大小,最终目标是实现效用最大化。而生鲜农产品的特质又需要零售商来对其进行保鲜,这又将付出一定的努力成本。为了方便研究,现做出如下假设:
假设1 考虑由单个供应商S、分销商D和零售商R所组成的三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不考虑供应链成员中的转移支付,单位生产销售成本为c,特别地,约定c<3δθ+3-2δη/3b,这个设定反映了以下事实:农产品的生产销售需要一定的成本,但是不能高于某个特定值,否则节点企业会因成本过高放弃供应链的协调。供应商提供给分销商的批发价格为w,分销商提供给零售商的批发价格为w,零售商提供给消费者的售价为p,为了保证供应链节点企业的收益,约束条件p≥w≥w
≥c>0成立。
假设2 生鲜农产品在运输的过程中,新鲜度会随时间的增加而减少,参考张旭等[11]对生鲜农产品新鲜度的描述,其新鲜度函数为θt=θ-ηt/T,t∈0,T,其中θ为初始状态的新鲜度,η≤θ为新鲜度衰减极值,随着η增加,表示生鲜农产品的新鲜度降低。
假设3 根据Law和Wee[15]的研究,将保鲜努力对新鲜度衰减极值产生影响的函数设为η=1-keη,其中:η为初始状态的新鲜度衰减指数;e∈0,1为保鲜努力水平;k∈0,1为保鲜努力对新鲜度衰减指数的敏感系数,即新鲜度衰减极值随保鲜努力的增大而减小,新鲜度衰减极值越小,农产品新鲜度越高。
3.2 集中式决策和分散式决策的对比分析
3.3 零售商公平关切下的分散决策
由于分散式决策的效率较低,存在双重边际效应,因此本文采用成本分担的收益共享契约来进行协调。决策过程为:零售商以批发价格w从分销商处购买商品,并将收益以1-φ的比例回报给分销商,同时将保鲜成本以1-?的比例分担给分销商;分销商从零售商获得1-φ的收益,为了以低价w从供应商处购买商品,将收益以1-φ的比例回报给供应商,同时将保鲜成本以1-?的比例分担给分销商,其中φ,φ,?,?的取值范围皆为0,1。此时供应链节点企业的利润分别为:
4 数值分析
5 结 论
本文考虑了现实生活中人们对生鲜农产品保鲜的要求以及零售商对于利润分配的关切行为,研究了“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组成三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并设计了合理的契约使供应链得到協调。研究得到以下结论:(1)契约参数在一定的范围内时成本分担的收益共享契约可以实现零售商公平关切下的三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协调。(2)零售商成本分担的比例越大,零售商的效用越大;分销商成本分担的比例越大时,零售商的效用越小。(3)零售商越关注供应商利润分配的公平,效用越大;零售商越关注分销商利润分配的公平,效用越小。(4)零售商成本分担比例比分销商成本分担比例对效用的影响更大;零售商对供应商利润分配的公平关切程度比零售商对分销商利润分配的公平关切程度对效用的影响更大。
本文提供以下管理启示,三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中,考虑生鲜农产品特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到零售商的公平关切行为,零售商对利润分配的公平关切程度会对效用产生更大的影响,所以在供应链的协调中,要充分考虑利润分配的公平性,实现帕累托改进。本文只考虑了单个供应商—单个分销商—单个零售商的三级供应链框架下的协调,现实生活中会涉及到多个供应商、分销商和零售商的情况,所以下一步将考虑多个供应链节点企业下的协调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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