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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广西风电产业发展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吴党恩

  摘 要 随着全球能源供应日益紧缺,风力发电成为解决能源短缺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广西,水电资源已基本开发,受资源条件限制,包括风力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将是我区今后能源发展的新方向。本文讨论了广西风电产业在金融支持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旨在促进广西风电产业发展,使风电建设实现质和量的飞跃。
  关键词 广西风电 金融支持 对策
  
  日前,清洁能源特别是风能的开发利用成为必然趋势。风电项目大量开发建设需要资本市场的有效运作,而风电建设的特点在于依赖政府的政策支持,以及一次性投资大、开发周期短和回收期长,这些特点决定了风电项目的融资方式,使得风电产业在发展过程中有着相当大的风险。
  一、广西风电产业金融支持中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渠道单一
  根据广西桂林金紫山风电基地建设情况,风电建设资金需求规模巨大,在广西金紫山风电基地建设中,投资方为广州白云电气集团公司,规划装机总容量为近1亿瓦,一期工程安装33台15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投资5.79亿元。预计总投资为15亿元。由此可见,金紫山风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规模巨大,但是该项目却只能完全依靠自筹资金加商业贷款,这样的企业融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风险。
  (二)融资风险高
  目前,风电项目资本金仅为20%,至少80%的资金靠债务融资。大规模的债务融资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风电企业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贷款过度集中,资金链变得脆弱,企业的财务风险增加,同时还影响了企业再筹资能力,降低了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这样的情况下,并不能给予风电产业一个安全而又健康的融资环境,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风电产业的发展。
  (三)融资机制缺乏
  2003年以后,风电特许权项目吸引了一批极具实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及企业集团参与风电场投资建设,利用政府投资、国有企业出资或国际合作(双边和多边援助)建立示范项目等方式对风电产业进行建设。但是如果项目不能产生合理的投资收益预期,无论是否为风电特许权项目,都将无法吸引社会私人资本的投资。其后果将会影响风电的筹资进程,直接阻碍了风电的发展。这就直接反映出建立专门的融资机制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四)贷款期限过短
  在金融政策方面,风电企业的银行贷款期限最长只有7、8年,而火电项目还贷期为13至18年,水电项目还贷期为18至25年,相比之下风电的银行贷款期限与风电设备20年的寿命极不适应。风电虽然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型产业,但一直是按照一般竞争性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政策,贷款利率无优惠,还贷期又短,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支持。这样必然造成风电项目建成后还贷压力大,财务费用高,进而使得风电价格高,降低了风电的市场竞争力。
  二、强化广西风电产业金融支持的对策分析
  金融支持广西风电产业过程中有着许多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有的放矢地运用各政策及手段,以更好地促进本区的风电产业的发展,提升广西经济发展速度。
  (一)打造促进产业发展的融资环境
  广西风电金融融资渠道单一,因此构建多元化融资平台迫在眉睫。首先,应建立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互为补充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构建风电企业融资平台。其次,完善民间融资机制,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有序进入风电产业,扩大风电产业开发建设的融资渠道,促进风电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社会化。最后,探索建立国家碳减排市场,发展碳金融衍生产品,为风电产业提供更多的融资平台。而对于风电产业的金融投入,应该在利率优惠、专项贷款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特别对于在短期内不具备较高盈利能力的风电企业,应该鼓励、引导项目投资机构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和银行间市场的企业债券及金融债券。
  (二)安排专项资金并建立专项基金
  政府应把风电研发纳入地方科技发展规划,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支持广西风电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在消化吸收关键技术的基础上,形成风电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此外,由政府牵头,建立风电产业专项基金,支持风电技术研发和风电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和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同时,广西政府应继续推行对企业自主创新的鼓励政策,持续增强本土风电技术研发能力,争取在风电技术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或实现赶超,缩短与国内领先企业的差距。
  (三)利用国际金融机构和国外政府贷款
  为了鼓励发展中国家大力开发风电,一些国际金融机构会向我国许多项目提供数额巨大的长期低息贷款。广西风电项目开发商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和条件,结合项目的优劣进行综合考虑,利用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低息贷款发展风电产业。另外,广西风电企业可以评估国外政府贷款这一融资渠道的可行性,借助国外政府贷款的便利条件,为风电项目筹集资金。当然,利用国外政府贷款,必须符合我国当前政策对风电项目建设的各方面法律法规,切实结合广西风电企业当前的实际情况进行操作。
  (四)利用绿色贷款和国债项目
  广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强化绿色信贷,按照“有扶有控”的原则,加强信贷结构调整,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进行严格限制,加大对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及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国债风电项目实际上是一种财政补贴,具有条件优惠和额度较大的优点。广西可以借鉴国债项目发行的程序和手段,在条件允许和时机成熟的情况下尝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作为形成具有吸引力的广西风电开发市场的政策支持工具,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
  (五)发挥CDM项目作用
  就全球范围而言,以CDM模式运作的项目中,约10%为风电场项目。风电场投资如果成功获取到CDM项目补贴,投资风电的收益则表现为火电标杆电价、政府补贴与CDM收益三者之和,那么意味着一个50MW风电CDM项目年收入将达1000万元。我国2005年后的非特许权风电项目超过90%都已经申请注册CDM,通过CDM得到的资金支持可以有效地激励风电开发的力度,预计2010起CDM和碳排放交易市场会继续为中国风电发展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本文为广西财经学院《广西风电产业发展的金融及财政政策支持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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