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教师评价对幼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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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君宇
摘 要:《纲要》指出,教育评价最终要解决的是教育计划和教育活动的目标是否建立在了解本班幼儿现状的基础上;教育的内容、方式、策略、环境条件是否能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教育過程是否能为幼儿提供有益的学习经验,并符合其发展需要;教育内容、要求能否兼顾群体需要和个体差异,使每个幼儿都有成功感;教师的指导是否有利于幼儿主动、有效地学习。所以教师应对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做出评价,对幼儿因材施教,帮助孩子全面发展。
关键词:评价; 教育; 发展; 需求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9)06-092-001
评价,通常是指对一件事或人物进行判断、分析后的结论。教育评价指对幼儿的行为活动进行分析,判断后所得出的结论。通过了解幼儿的发展需要,以便提供更加适宜的帮助和指导,促进幼儿的发展。
幼儿由于其年龄特点,只有深入的关注幼儿在做什么,才能懂得他们需要什么,才能对他们做出准确的评价,帮助他们全面的发展。
同时,教师评价孩子应根据实际情况,这不是静态的,而是一个过程。这是幼儿自身行为习惯改变的过程,也是教师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孩子实现自身需求的过程。通过教师的评价,幼儿结合自身经验参与活动,自由探索、发现、与同伴在交流中相互作用、不断的充实,完善自身,满足自身成长的需求。
而随着当代社会的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评价方式也应该与时俱进,幼儿由于年龄特点,以及认知水平的局限,他们接受事物的能力往往较弱,且对成人权威的尊重与服从,他们对自己的认知有时也可能来自于成人对其评价的简单重复。这不一定是他们自发的需求,也可能是成人的需求。因此教师应该更加客观的、多面的、深入的评价每一个幼儿,帮助幼儿能在自我实践的过程中,在他人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中,独立而客观的进行自我评价,实现自我教育,直到幼儿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
一、准确地对幼儿进行多方面的评价
教师对幼儿的评价是教育目的的体现,折射了当代的教育观、儿童观。教育不仅是让孩子掌握某项技能,更是关注幼儿主动的、真实的体验的记录与期待,这是教师的责任,而教师的责任不只是仅传授知识,也充当着“家长的代理人”,“团队的领导者”,“幼儿的榜样”。在对幼儿进行评价前首先要成为一名受幼儿喜爱的教师,做到言行一致。同时只有懂得孩子生活,了解他们的生活,才能客观的对幼儿进行评价,幼儿也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将已有的经验与教师期待的行为有机结合,所以,教师对幼儿评价的准确性是建立在对幼儿了解的基础之上,两者成正比的关系。
当代教学的理念是“以人为本”,幼儿园的活动不仅是课程、生活、游戏的结合,最重要、最根本的还是要满足每一个孩子的需求,他们都是独立的个体,存在着一定的个体差异,教师应尊重每个孩子的选择,对其因材施教,耐心细心的发现幼儿的优点缺点,对其进行公正而准确的评价,引导孩子全面发展,帮助幼儿成为独立的个体。
二、利用成长记录档案,按事实评价幼儿
成长记录档案保存了幼儿的“发展历程”,教师把对幼儿的日常观察记录,幼儿的作品,以及对幼儿的主观或客观的评价直接放入一个有型的容器,以此来反映幼儿身心发展的历程,或者说成长记录档案是教师对幼儿的综合评价的综合,它反映的是幼儿成长的过程,并把它更加直观的集中在一起。
同时成长记录档案存放的也可以是教师平时对孩子的寄语、评价,它突破了传统评价方式的局限性,从幼儿不同年龄阶段,从幼儿认知事物的层次进行记录,所能表达的不是传统评价的“一个点”,它是“一条线”,这是纵向的、有比较的,随年龄的增长、认知的加深,幼儿的行为习惯也在潜移默化的改变,而已存在的教育评价也是极具意义的,它反映的是幼儿在某一发展阶段的具体的表现的综合,对今后的教育教学评价极具借鉴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成长档案的目的不是为了收集,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才是其出发点与归宿,成长档案不仅是材料的综合,更是教师对幼儿行为的综合评价,其注重的是幼儿全面发展的过程,而不是某一个阶段,更能从多层次全面地了解幼儿、客观而准确的评价幼儿行为习惯,以促进其全方面发展。
三、教师引导幼儿进行自评、他评
自我评价是自我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主体对自己思想、愿望、行为和个性特点的判断和评价。幼儿入园后,自我意识萌发,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自我实践的经验增加,以及客观环境对幼儿提出一系列的要求,幼儿对自身有了更多的了解,他们能判断自己行为的对错,初步进行自我评价。
幼儿在生活中所进行的一切活动都是其自我评价的依据,作为自评的主体,他们对自己也有一定的理解,但由于年龄的特点,幼儿的认知同样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幼儿自我评价总是带有自己的认识,幼儿也时常会受到各种外界环境的干扰,带有主观的情绪,因此幼儿自评也具有不确定性。
孩子对自己的认知很大一部分来自“游戏中”。在“游戏中”他们学会了如何与他人交流,并把自己的行为与他人比较,通过不断的学习强化,初步了解了评价他人与自身的标准,并能更具实际,简单的进行自评、他评。
幼儿的自评、他评都带有自己强烈的主观认知,他们往往会让自己“高一个层次”。教师也应更好的帮助幼儿独立、客观、深入的进行自评、他评,并联系现实,不脱离其发展需求轨道,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总而言之,教育评价的主体是幼儿,要联系实际,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发展需求,对其做出客观、公正而不失偏颇的评价,以孩子为出发点和归宿,才能更好的促进其身心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金花.《儿童发展心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张文新.《儿童社会性发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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