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审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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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莉萍
新课标下的音乐课,应该怎么上?这是广大中小学音乐教师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当前音乐教育改革的核心。随着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的正式出台,以及与之相关的,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音乐教材(实验课本)的相继问世,这个问题得到了全面而深刻的解答。与以前教材相比,新教材的成功之处是将“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转化到中小学音乐学科课程之中,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构建学生的发展性能力和创造性能力提供了良好的实施平台。那么我们音乐教师该如何把新课标付诸于音乐课堂教学中呢?本人根据近几年的教学实践得出,在课堂教学中实施新课程,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改变教学理念,注重审美体验。
新课程强调音乐课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课堂教学由重教师“教”向重学生“学”转变,由重“结论”向重“过程”转变,让学生在自主学习中求创造、求发展。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感受、鉴别、判断、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在教学中,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整体把握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的运用一定要具有音乐审美的特点,符合学生的年龄、心理和生理的特点,让学生“动”起来。这种“动”一是指身体的运动,二是指思维的启动。观念的改变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中国数千年以来一直是私塾式、梨园式的师“授”生“受”的教学方式与教学行为,传统的音乐教育强调的是基本音乐知识的传授和基本音乐技能技巧的培养。一般教师满足的仅是唱歌教学的标准化、模式化,要求学生整齐统一,音调准、节奏稳、动作齐。学生经常都是一味机械地模仿,被动地接受知识,而不善于自己独立去理解、去想象,学生的思维从根本上得不到开发,学生进行创造性音乐活动的潜在能力得不到发展。
要转变这种传统的教育观念,教师应勇于打破以往的一些常规,把学生从根本上解放出来,让他们在感受美、鉴赏美与创造美的音乐活动中,不仅使用听觉,而且通过积极的想象和联想,加上视觉、触觉上的活动去把握、去创造。教学中,力求以通过音乐作品的音乐美和视像美来完成,使学生充分体验蕴含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达到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如在教高中音乐鉴赏第一单元《学会聆听》一课时,我抓住作品的音乐美、视像美特征,紧扣音乐主题展开教学,将学生带进音乐作品的意境之中,展开想象和联想,进行情感的体验,收到很好的教学效果。那优美动人的旋律,配以宁静、祥和的《草原放牧》画面,让师生为这美妙的音乐展开想象,为这音乐而抒情,为这动人的美而留连忘返,为这诗一般的境界而感染……。由此,再调动学生的思维能力让学生去发现、去创新,将想像中最深刻的内容用语言或绘画等形式表现出来。
二、激发学生兴趣,注重自主学习。
兴趣是调动学生思维、探求知识的内在动力。正如托尔斯泰所说:“成功的教学所需要的不是强制,而是激发学生的兴趣。”在课堂教学中,真正让学生动起来,教师就必须改变传统的“注入式”、“填鸭式”的教学方法,代之以启发式、探讨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让学生自己在积极主动的参与中获取知识、技能、技巧。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交流互动关系,教学形式应灵活多样,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采用与之相适应的教学组织形式,适当淡化乐理知识、以听为先导、动为切入口、即兴创造为抓手,以想象、联想为中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新教材强调通过丰富多彩的音乐文化入手,在多种多样的活动中(包括收集文字、乐谱、图片、音像,撰写诗歌散文等),让学生对音乐产生兴趣,获得音乐审美体验,这对培养学生成为有较高音乐文化素养的人是具有积极作用的。如:在学习第四单元《国之瑰宝――京剧》中,首先让学生在课前查一些京剧形成、发展的相关资料,然后在课堂中请学生以小组为单位相互交流、讨论,引起他们的兴趣和思考,并分组选派代表将故事说给大家听。最后,教师播放课件,在京剧音乐的背景衬托下,让他们自然地体会出了京剧的魅力,学生的兴趣激发了,这时,我就因势利导,把全班分成四小组围成圆圈,由组长分工进行自学演唱京剧片段,这样的教学效果要比“鹦鹉学舌”的教学好多了。
又如在第五单元介绍亚洲传统音乐时,我以印度尼西亚民歌《星星索》的音乐导入,课一开始就创设了浓郁的异域音乐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再引导他们了解亚洲五个音乐文化区的音乐风格和相关文化,探究各地区的地理环境、经济文化、民族和宗教等因素对音乐文化的影响,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获得审美经验的积累,形成和逐步完善正确的多元文化价值观,理解和尊重各国不同的音乐文化,由此唤起更多学生的学习热情,以求达到更丰盛的学习成果。
教师从“绝对权威者”变成一个设计者和组织者,采用多种教学策略,体现学法指导、启发得当、教法灵活、有创意,面向全体,注重自主学习,成为学生们的合作伙伴,突出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便于学生参与各项音乐实践活动,以学生的生活经验、兴趣为出发点,为他们提供学习、积累音乐文化的广阔天地。最重要的是体现了新课程的以兴趣为动力,以人为本,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理念。
三、创设思维环境,注重个性发展。
有这么个大家熟悉的例子:某小学考语文,试卷上有一道问题:“雪化了变成了什么?”有个颇有创意的学生写道:“变成了春天。” 这分明是个极有诗意、极脱俗的回答,可他偏偏不及格,为什么?因为标准答案上赫然写着:“变成了水!”对此,我们不免生出无限感慨,继而提出了一个问题:究竟什么叫教育?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种种创新性表现常常与错误、顽皮、任性、争吵等相联系。学生对问题的看法不一定十分准确,但敢于想象和联想,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是好的,假如不给予学生创新机会,轻易代替、否定学生的意见,不但剥夺了学生探索的乐趣,让他们产生失败、内疚、挫折的情感体验,同时还会使学生懒于动脑,疏于尝试。教师应站在学生的立场,正确对待“良性争吵”,多给学生创造“争吵”“讨论” 的机会,大胆探索、求真、求新。
长期以来,由于传统教育思想的的影响,我们的音乐教学习惯以传授知识、训练技能为主要方式。这种我教你学、我讲你听的传承式的教学牢牢地禁锢着学生的思维,学生只能惟师是从,惟书是从,只能被动地接受一个“标准答案”,而不允许学生有自己的独立思考与见解。显然,这种死记硬背、陈旧落后的教学方式也不符合现代教育的精神,更是与素质教育的要求背道而驰。在欣赏音乐时,有不少乐曲并不具有具体的故事情节,而只是反映人们错综复杂的感情,当你听到这种乐曲的时候,其想象可不受任何限制和束缚,也就是随意想象。
如在欣赏音乐大师贝多芬的《第六交响曲》时,有人会因曲调抒情优美而把它理解成在皓洁的月光下或在朦胧的夜色中一对青年互吐心声,是一首表现爱情的乐章。也有的人会理解成在灿烂天空下,绿油油的庄稼、郁郁葱葱的树林,是一首田园的诗歌。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感受,这也是音乐本身的特殊功能。 因此,在音乐教学中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感受与见解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教学问题,而是音乐教育观念的转变与更新问题。只有在教育观念和教学模式上实行深刻变革,才能改变那种把音乐教育当成传授知识与技能的狭隘眼界,才能改变那种一味从教师的主观感受出发而不考虑学生的求异思维及具体体验的单向方式,才有可能鼓励和引导学生勇敢地说“不”――不同意老师的理解,不同意课本的解释,这才是学生自身的体验,才是学生真正的理解,才可能实现音乐教学的自主、探究、交流的互动过程,实现学生体验美感、丰富情感、促进想象力的发展过程。
又如中学生想象力丰富,思维活跃,我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开展一些音乐游戏与活动,为孩子们创设一个活跃的思维环境,对发展想象力、创造力以及其他各种能力很有益处。如:在介绍和欣赏《黄河大合唱》后,教师可作“导演”,组织学生自己创作音乐剧表现抗战时期的情景,学生随着《黄河大合唱》的音乐,有的扮演八路军、有的扮演逃难的老乡、有的扮演日本鬼子……,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其中,尽情的表演,最后在抗战的胜利中把课堂推向了高潮,并结束了本节课。学生们意犹未尽,完全沉浸在音乐剧创编的喜悦中,课后有学生对我说:“老师,我们喜欢您这样给我们上课,下节课您还这么上!”“老师,下次我会演得更好”“老师,我演的比他好!”…… 这样,情感也充分表达出来了,让学生在活动中认识、体验、创造音乐,同时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创造能力和想象能力,注重学生个性发展,达到了我们新教学理念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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