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学教学中要正确适用案例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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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承良 郝东升 翟庆海
[摘 要]:案例教学法是法学教学改革中一项重要的方法,适当引入案例教学,以改革和服务于传统的教学模式,需要我们抓好案例的选择、案例教学的组织过程等方面的工作。
[关键词]:法学教学 案例教学法 选择
案例教学是指从案例人手,通过典型案例的法理分析,解读法律规范,从而加深对法理和法律规范的认识和理解的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在法学课程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对于法学教育的改革具有突出的积极和创新意义。如何适当引入案例教学方法,改革及服务于传统的教学模式,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我们认为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围绕教学目的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
案例教学是为了服务教学目的的。在选择案例时,首先明确本课程要达到的教学目标及对所学理论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要求来选择合适的案例。而合适的案例是搞好案例教学的基础,也是提高案例教学的质量保证。
用于案例教学的案例一般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典型性。所谓典型性,不在于案件当时所产生的新闻效应,而在于案情与法律规则内涵的联系性。被选案例分析能体现法学原理的内涵,围绕法学基础理论的知识点来选择,并能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二是适当性。即所选案例要难易适中。案例太简单,容易得出答案,难以提起学习兴趣。如果太难则可能超过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理解力,影响其学习的积极性。所选择的案例难度应恰到好处,既易于学生分析理解,又有助于学生对法学原理的深入理解和准确掌握,以实现教学目的。三是综合性。即案例的搜集有时不能只限于某门专业课的内容,还可考虑综合其他法律知识的内容,这样的案例搜集虽有一定的难度,但对于提高学生综合分析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是很有好处的。
二、教学案例的选择要丰富多样
在教学案例的选择上可以采用多种方法:一是大小案例相结合。这是按案例内容字数多少作的一种分类。小案例即字数少的案例,有时一句话就是一个案例,小案例的优点是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节约时间,在讲述法律概念、原理时大量运用这类小案例能使教师的讲述明白易懂,方便学生理解。大案例则是内容较多,往往也是较复杂的案例。案例讨论课、辩论课或搞模拟法庭用的一般都是此类案例。二是真案例与假案例相结合。真案例是指现实生活中发生过的真实案件,各新闻媒体公布报导的案件,以及周围学生、同事、朋友聊天说及的可公开的案件都属此类,这类案例由于其真实性,往往更易吸引学生注意力,增强学生学习兴趣,特别是一些在社会上引起了轰动效应的案件,对这些案件进行法律分析,其效果特别显著。“假案例”是指为适应教学的需要,由教师虚拟的或在真实案情基础上改编的案例。真实的案例虽然精彩真实,但并不能为所有法学理论提供印证的实例,有时找不到恰当可用的真实案例,可采用虚拟案例,将几个案情揉合到一起,以增加案例的难度。三是简单案例与复杂案例相结合。简单的案例是指运用某一个知识点就能很快对其做出判断的案例,在平时授课中运用,效果较好;而复杂案例则是需要综合运用多个相关知识点认真分析才能得出结论的案例,对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是很有益处的。
三、案例教学过程中应当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要重视理论讲解。
虽然法学理论内容有些抽象难懂,但它是制定法律条文的理论依据,也是学生正确理解法律和应用法律的基础。只有在此基础上,学生才能够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以,要将传统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方法有机的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在理论知识的传授中借助案例论证,在案例分析中领会法学理论的精髓。在案例运用过程中,切忌面面俱到,要提炼出重点和难点来运用。否则喧宾夺主,便成了单纯案例分析课,达不到应有的教学目的和效果。
(二)要重视案例教学的组织工作。
一是在将案例交给学生之前,教师必须先将案例精髓吃透,作深刻剖析,把握好案例的关键点,既要指出司法案例的优点,也可找出其不妥之处,以利于课堂教学时有效地启发、引导学生思路。对篇幅长和难度较大的案例,也可以要求学生提前准备,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在这个阶段,教师的“教”主要不是讲授,而是启发、诱导。案例教学的主要形式是讨论,教师在案例讨论中起着诱导讨论、开发智力的作用。开展好案例讨论,就要组织学生做好阅读案例,准备好讨论的发言提纲,组织好课堂讨论工作。讨论中教师要诱导学生大胆发表见解,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一起争论,让学生陈述不同的观点和理由,讨论后,教师要做必要的总结归纳。这个阶段仍可以采用传统的课堂讲授的方式,就案例讨论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同时,教师应及时发现学生的创新观点,鼓励学生针对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案例教学不重视是否得出正确答案,而应当重视得出结论的具体思考过程。
(三)要重视案例教学的表现方式。
对案例进行精心选择之后,可以根据案例的不同和课堂教学的需要确定案例的表现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将案例通过多媒体的方式用形象的图片来表达,教学时通过边播放图片案例边叙述案情的方式来介绍案例,这种方法由于能刺激学生的感观,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取得较好的效果。二是将完整案情通过文字在课件中表述,让学生自己对案情进行全面分析。第一种方式虽然有利于学生学习兴趣的提高,但在叙述案情过程中。已加入了教师对案例的主观意向,其实已经对案例进行了第一道加工,学生如果只接受这样的训练,在碰到真实案例时就会无所适从。因此还需要将最原始的案例提供给学生,让其独立从中抽象出法律关系,然后进行分析。三是通过直接播放教学案例的方式。比如选择《今日说法》、《法庭传真》、《现在开庭》等中的录像片断播放给学生,这些真实形象的案例也能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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