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生存与其体育需求状况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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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少彬 袁玉涛
摘 要: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导致农民工的生存状态令人担忧。调查发现,农民工的生存环境是农民工体育贫困的主要社会因素,改善农民工的生存状况,是提升农民工健康素养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 农民工 生存 体育需求
1.研究目的
农民工活跃在城市建设的各个领域,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并没有随着他们对社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得到明显的改善,农民工在医疗、就业、子女教育、体育权利等方面同城市居民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着诸多问题,改善农民工的生存环境,解决农民工在城市打工的社会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旨在通过对河北省部分城市农民工生存状况的与体育需求的调查,结合农民工对自身生存状况的满意度的分析,找出导致农民工生存困境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河北省部分城市石家庄、保定、唐山等地的农民工。
2.2研究方法。
2.2.1文献资料法。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为本研究的问卷调查提供理论基础。
2.2.2问卷调查法。对河北省不同城市农民工进行问卷调查。
2.2.3数据统计法。采用SPSS10.0软件对所有数据进行统计。
3.研究结果
3.1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工作时间状况。
被调查的城市农民工的工资较低,主要集中在900-1500元之间,占总数的71.4%。500元以下占2.1%;500―599元占2.6%;600―699元占3.4%;700―799元占4.2%;800―899元占6.5%;900―999元占15.2%;1000―1099元占19.1%;1100―1199元占15.7%;1200―1500元占21.4%;1500元以上占9.8%。调查发现,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普遍较长。8小时及8小时以内占10.5%;8-10小时占50.1%;11-12小时占28.7%;12小时以上占10.7%。
3.2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医疗保障状况。
调查发现,有48.3%的农民工租住在廉价的“城中村”或郊区农民搭建的棚屋中,只有12.5%的农民工住在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有29.4%的农民工住在临时搭建的简易工棚里,9.8%的农民工住自己搭的房屋。农民工的居住面积一般都较小,卫生安全条件较差,生活设施简陋。农民工的医疗、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实施,但参保率不高,后顾之忧未能解决。农民工无法承担城市高额的医疗费用,只能有病硬挺,或者到私人诊所看病,身体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3.3农民工的心理健康状况。
调查发现,多数农民工都有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工作压力,城市居民对他们的歧视和自身的素质,对他们的心理健康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调查显示,农民工心理问题的发生率为7.5%―38.4%,主要为焦虑、人际关系敏感、抑郁、偏执、敌意。农民工劳动强度大、工作枯燥,文化娱乐活动单调贫乏,政府、企业雇主与社会缺乏对农民工精神生活问题的关注。农民工在一系列心理社会因素的长期困扰下,容易引发各种心理问题。
3.4农民工的家庭、子女就学情况。
农民工的婚姻状况、子女教育是影响生活感受的主要因素。未婚的农民工在恋爱、择偶等问题上常常受到困扰,已婚的农民工不少由于长年两地分居造成夫妻感情淡漠和裂痕。调查显示,农民工家庭中,55%以上的子女仍在家乡的乡村学校就学,由祖父母或亲戚管理教育。在打工地学校就学的孩子,遭遇高收费、歧视现象很普遍。农民工学龄孩子的失学比例在5%左右,这是值得注意的社会问题。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花费给农民工带来了一定的经济负担。
3.5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利状况。
当前,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存在有诸多问题。农民工流动性较大、就业不稳定;不同地区之间工资水平和参保基数有一定的差距,造成参保及转移困难;部分用人单位怕参保增加用工成本,因此故意不参保或变相不参保;地方政府担心影响本地投资环境,对农民工参保态度不积极;农民工对现行法规制度不甚了解,对用工单位缺乏信任自身不愿参保等主观方面的问题普遍存在。
3.4农民工的体育参与、需求状况。
被调查的农民工中每周参加体育锻炼的次数以1-2次为主,占总数65.1%,从不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28.5%,3次及以上的仅占6.4%。农民工经常参加的体育项目为散步、武术、羽毛球。调查表明:影响农民工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要因素为余暇时间少占总数76.3%,其他依次为收入水平、生活压力、场地设施、无人组织。对体育锻炼有无必要的调查中,55.3%的农民工认为有必要,29.5%的农民工认为可有可无,15.2%的农民公认为无必要。
4.对策与建议
4.1扩大城市社会保障范围,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民工的健康教育,相关部门配合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做好农民工的疾病预防和体检工作。
4.2加强对农民工的生产技能和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促进农民工稳定、有序地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
4.3拓宽农民工的信息获取渠道,组织各种免费讲座,传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精神。面向农民工举办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4.4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约企业用工行为,减轻农民工的工作压力,保证农民工享有正当的劳动和取酬权益。
4.5强化农民工的体育健身意识,引导他们参与到全民健身活动中去。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兴建体育场地设施,积极为农民工参与体育运动提供多方面的便利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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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宗成峰,朱启臻.农民工生存状况实证分析――对南昌市897位样本农民工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07,(05).
基金项目:河北农业大学非生命学科与新兴学科基金项目(f200901601)
2010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201003132)部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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