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旅游专业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陈静 王丽华
摘要:高职旅游专业校企合作动力机制构建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完善政府导向机制,加大对高职教育的宣传和扶持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高职教育的投入;建立校企双方利益驱动机制,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建立企业优先选才制度和校企人才共享制度;强化行业协会监督协调服务机制,为校企双方搭建信息交流和人才共享平台;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建立校企紧密型合作机制,提高旅游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高职教育;旅游专业;校企合作;动力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1)07-035-03
国家“十二五”规划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高职院校的目标是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大力发展高职教育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旅游业发展潜力巨大,要提升我国旅游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就需要大批具有实践经验的高素质旅游人才。校企合作育人模式能够实现培养旅游一线高素质人才的目标。由于种种原因,校企合作面临诸多困难,缺乏动力机制,探索能够促进校企合作顺畅进行的动力因素,对高职旅游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完善政府导向机制
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有助于解决我国现阶段人才需求与供给错位矛盾的现象,高职院校要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职业岗位能力需求无缝对接,就必须重视校企合作的育人模式,这也是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从国际经验来看,政策因素是影响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实现企业界参与校企合作的第一动力。纵观世界职业教育发展历程,早期的校企合作大多属于政府驱动型。因此,国家法律、政策的支持将会成为推动我国企业界参与校企合作的强大动力。
(一)要加大对高职教育的宣传和扶持力度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实际地位偏低,办学条件不高,没有吸引力;同时,人们受到传统旧观念的影响,认为职业教育没有前途、低人一等。这些错误观念长期影响着人们对高职教育的看法,不利于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要改变这一现状,国家必须从政策、法律制度等层面加大对高职教育的宣传和扶持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职业教育,消除家长和学生对高职教育的偏见。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该在招生、人才培养以及就业等方面给予高职院校更多的政策支持,以利于高职教育向着良性发展。我国现仍处于经济体制改革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虽已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要完全依靠市场经济力量来带动校企双方自主结合还存在很多困难,因此,政府的产业、税收以及金融等相关政策就成为影响企业和职业院校参与合作教育的重要政策措施。
(二)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西方发达国家在高职教育发展初期都采取了立法干预,建立了相应的法律体系,这是其职业教育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以促进高职教育发展和校企合作,但是具体到实施阶段,还是暴露出校企合作乏力的问题。要促进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全面提升高职院校办学质量,不能够仅仅依靠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一些利好政策,还必须从立法的层面来确定高职教育在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政策执行提供有力的保障,才能实现教育部门、校企双方以及行业组织等各方面的共同合作。
(三)要加大对高职教育的投入
职业教育具有应用性和实践性,这是其区别于普通教育的本质属性。这就决定高职教育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重视实践环节,要有实训基地和相应的配套设施,以保证学生能够有效地在实训实践中学习专业技能。因此,职业教育的成本投入较高,应该是普通教育的2-3倍,而现实情况是,国家在高职教育上的投入还远远没有达到要求。例如,2007年我国财政预算拨款中,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比重分别占20.3%和9.3%,占国家高等教育半壁江山的高职教育,其教育经费投入比例还不及普通高等教育的一半,这意味着高职教育教育经费投入尚有很大的空间。这就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必须重视职业教育,加大对高职教育的资金投入。
二、建立校企双方利益驱动机制
校企合作不仅是高职教育的重要育人模式,更应该成为校企双方的经济目标和行为。动力是为一定的目标和利益所驱使的,要想校企合作进行的深入持久,就必须找到双方利益结合点,建立利益驱动机制。唯有如此,才能充分调动校企双方的积极性,达成稳固、持久、高效的校企合作关系。如何实现学校与企业互利互惠,达成双方共赢的良好局面,应该成为职教界和企业界共同关注的焦点和努力的方向。
(一)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
经济利益是企业界参与校企合作的目标之一。在市场经济大发展的当今社会,企业作为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个体,其从事经营活动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必须为企业提供一些有利政策,鼓励企业积极踊跃参与到校企合作中。如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宽松的贷款政策和财税方面的减免政策,通过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激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高职教育的发展需要企业的深度参与,各级政府和高职院校只有充分考虑企业的利益,才能极大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使之能够自觉、自愿地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
(二)建立企业优先选才制度
人才的优先选择是影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重要因素。企业都希望自己雇用的员工是非常优秀的,要求员工实践能力强、职业素质高,能够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对于企业来讲,校企合作有利于企业优先获得录取优秀学生的权利。因此,高职院校要充分照顾企业的这一需求,建立企业优先选才制度,提高员工素质,进而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这一举措是对企业利益的补偿和保障,有助于吸引企业积极地参与校企合作。
(三)建立校企人才共享制度
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校企双方都应该充分发挥各自的人才资源优势,实现人才共享。高职院校可以聘请旅游业一线的专家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或客座教授,为学生提供来自行业的最新动态和管理思想,协助学校开展实践性教学活动,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专业课程的设计等工作。同时,高职院校可以为企业员工提供岗位培训和攻读学历等继续教育机会,要经常深入企业,定期开展讲座和培训等活动,帮助企业员工更新服务和管理观念,为企业的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三、强化行业协会监督协调服务机制
行业协会是一种由同行业市场经济主体或同职业的人员组成的,以实现全行业的共同利益为宗旨的,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的社团法人。行业协会在校企合作过程中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西方职业
教育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要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在高职旅游教育校企合作过程中,除学校和企业两大主体外,旅游行业协会也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旅游行业协会既要维护旅游企业的正当权益,还要监督企业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协调行业内部与行业外部的关系,使之密切合作,共同发展。
(一)行业协会为校企双方搭建信息交流平台
行业协会代表本行业全体企业的共同利益,引领着本行业的发展方向,通过定期的本行业市场调研,对行业和企业的人才需求情况能及时作出判断和预测。行业协会是校企双方的信息枢纽,一方面,行业协会将人才需求信息及时反馈给学校,方便学校准确地了解行业动态和人才需求状况,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校企双方充分利用行业协会这一平台,广泛参与其组织的活动,实现双方更加有效、畅通地交流。
(二)行业协会为校企双方搭建人才共享平台
行业协会通过建立行业专家人才库,吸收企业和学校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本行业的发展建设。行业协会要鼓励校企双方共同研发旅游项目,通过科研合作使高职院校与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共同参与到行业的科研工作中,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实践中出现的技术和人才不足的问题,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不仅提高了校企双方的科研水平,而且有利于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行业协会是校企合作的监督评价者
行业协会具有监督职能,能够实现对企业的约束,是企业界参与校企合作的重要保障,强化行业协会的管理监督能够保证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德国“双元制”的产生,正是通过发挥行业组织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促使企业摒弃不规范的传统学徒制度,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现代学徒制。因此,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不仅要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职能,更要将其打造成为校企交流合作过程中的监督者和评价者。
四、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建立校企紧密型合作机制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缓解当前社会就业压力,教育界和企业界必须团结一致、形成合力,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是促进高职院校之间、学校与企业之间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有效模式之一。
(一)组建职教集团,实现校企双方权利与义务对接
职业教育集团是以一个或若干个发展较好的职业教育组织为核心,以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技研发或某种资产为主要联结纽带、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基于区域、行业、校企合作平台的多法人职业教育联合体。高职院校和企业共同组建职教集团,双方都是权利和义务的主体,自觉自愿地参与其中,改变了原来学校一头热的局面。在职业教育集团中,各主体成员根据预先约定的机制或程序投入办学资源,分配办学收益,有效地平衡高职院校、企业和行业协会等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对接,拉近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距离,使校企合作由原来的形式主义走向实质联合。
(二)组建职教集团有助于整合校企资源,降低合作成本
2009年2月,教育部要求建立健全职业教育集团的运行机制,加快推进职业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深化职业教育改革,适应集团化办学需要。职业教育集团化突破体制屏障,打破高职院校旧有的办学模式,对教育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的共享,降低了办学成本,促进职业教育优势互补,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提升了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建设进一步深化[引。目前,北京、上海、四川、甘肃、浙江、河北、山东、海南、湖南等省市都陆续成立了旅游职教集团,由高职院校为骨干、旅游企业为依托,旅游行业协会和旅游主管部门等全方位参与合作,共同打造旅游职业教育航母。
(三)组建职教集团,有助于提高旅游人才培养质量
职教集团这一办学方式,有助于高职院校充分利用企业资源,方便、快捷地获得了行业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对于企业而言,可以深入参与到高职学院人才培养过程中,全面了解学校的专业特点、办学优势等,用较低成本就能获得自己需要的优秀人才。高职院校和企业共同参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能够实现双方在师资、技术、设备以及实训实习场地等资源的互利协作,既提高了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又能为企业提供大批优秀的实用人才,实现校企双方互利共赢。旅游职教集团的成立将有效加强高职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全方位合作,实现高职旅游人才培养与旅游一线员工需求全面接轨,创新高职院校的办学模式,拓宽学生的就业渠道,整体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强我国旅游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1]刘虎,匡瑛.世界高职教育政策取向的比较研究[J].职教论坛,2009,(21):56-58.
[2]吴彦.我国高等职业院校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研究与思考[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3]李洁.我国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动力机制分析[J].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3):45-48.
[4]杨宇.行业协会概念辨析[J].皖西学院学报,2007,(3):9-13.
[5]朱建.试论企业界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J].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5-7.
[6]余秀琴.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内涵和发展历程[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17):15-16.
[7]首珩,组建职教集团促进校企合作[J].机械职业教育,2009,(12):4-6.
[8]梁忠厚.构筑职教集团:实现学校与企业“双赢”[J].社科纵横,2009,(3):146-148.
[9]陈静.高职旅游教育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研究[D].沈阳:辽宁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9/view-9511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