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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途径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 慧

  摘 要: 学校教育要本着服务于社会的宗旨。本文从教学实践出发,以学生为主体,探讨方法,交流心得。
  关键词: 校企合作 高技能人才 培养 途径
  
  当前,社会劳动力就业需要加强技能培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是推进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校企合作这种成功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得到了学校、企业、政府和学生的认可。校企合作也由初期的自发行为逐步发展到有政府引导和干预的自觉行为,并逐渐向有序和规范行为靠拢。
  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应坚持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基业为导向”,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技工院校应在探索校企合作新型办学模式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
  一、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要模式
  1.共同合作的模式。
  合作模式是指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教学指导方案,共同培养技能人才;合作中,企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到校兼课;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顶岗进修,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教学;双方共同评价教学效果。其合作可延伸到共同开展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及学校技术项目研究等领域;企业可向学校提供实习设备和原材料,改善学校实训条件;学校可以为企业加工产品,实行产教结合。
  2.定单培训模式。
  学校与企业签订定单培养协议,按照企业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和技术要求,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合理的制定。对学生实施量身制定制培养,使学生毕业后可直接进入企业,在自己的岗位上出色地完成任务。
  3.半工半读模式。
  半工半读模式是指学校受企业委托招收在职职工,业余时间授课,通过学分制管理完成学历教育的新型半学模式,学员毕业后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还取得技工学院的毕业证书。
  4.校企共融模式。
  校企共融模式指企业办学校或学校办企业,借鉴德国“双元制”培养模式,发挥学校和企业教育资源一体化的优势,培养适应本企业和其他企业岗位要求的技能人才。
  二、郑州市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实践
  郑州市各技工院校在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方面作出了不同程度的尝试,为企业培养了大批符合需要的复合型高技能人才。目前,在校企合作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的是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技师学院。这些学院主要以订单培养模式先后与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丹尼斯百货、易初莲花,利用教学资源,形成了招生、培养、就业的一体化教学。
  采用半工半读模式的代表性学校是郑州商贸技师学院。该校一直秉承半工半读、工学结合、产教结合的传统,并在发展的过程中建立了一个为学生提供综合性实习基地―私房小厨。学校发挥附属基地在技能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资源整合,建成生产型实训基地,将学校操作技能、职业素质、职业道德培养与企业要求、技术革新有机结合。学校还利用寒暑假,派优秀教师进入企业一线开展培训,2008年暑假我院派全院青中年骨干教师到丹尼斯开展员工培训,一方面节约了企业的人才培养时间和经费,另一方面,使教师能够更加积极了解和掌握企业所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情况,使今后的培训更加具有针对性。
  三、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方式
  1.实行多元培养方式。
  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学制学生,可以采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弹性学制、学分制,以导师制、模块制、课题式等多种方式实施培养,允许学员采取工学结合、分段完成学业。
  2.强化实训实习。
  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实训实习可以分为技能实训和生产实习两个阶段。基本技能和综合技能实训主要在学校进行,鼓励企业为院校提供实训设施设备。生产实习主要在企业进行,企业要制定实习场地使用、实习指导教师配备、实习安全管理、联合课题攻关等项规定,并提供较先进的设备设施,通过在生产岗位上“传、帮、带”,进一步强化技能操作训练,同时注意培养学校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和团结协作的意识。
  四、现阶段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存在的问题
  1.企业存在的问题。
  企业需要职业教育,但却不太关注职业教育。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因此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将参与职业教育是视为直接的损失或间接的利益,近期的投入和远期的收益。他们认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是技工学院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希望政府来为职业教育买单。特别是民营企业,多半把近期经济利益放在首位,并没把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
  对于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来说,虽然企业也意识到了重要性,但又顾虑重重。如企业认为企校共育人才很好,但“远水解不了近渴”;有的企业觉得培养人才费事、费力、费钱,不如直接招聘所用人才,重招用、轻培养,认为在校企合作中的收益不大,即使不通过校企合作也可以获得所需人才;还有的企业担心留不住培养的人才,不愿意主动介入职业教育。即使在合作过程中,许多企业也表现出了一种消极的态度。
  2.学校存在的问题。
  技工学校学生年龄较小,没有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思想不稳定。专业的选择一般是家长的意愿,学生对未来从事的职业困难估计不足,职业理想化,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而技工院校本身能够提供给学生的职业现场教学有限,职业教育和引导多停留在理论课堂,造成学生职业思想准备与企业要求存在一定的距离。而且,技工院校学生一般文化基础较差,学习能力较低,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失败造成心理阴影,对学习没有信心。有的学生和家长错误地认为上技工院校不再学习理论,只学技能,找份工作就可以了。这些因素给中职学校文化课和专业理论课的教学带来了难度。部分技工院校迎合学生和家长的想法,不再寻求适应教学对象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消弱理论教学,造成教学质量的严重缩水。多数学校开展校企合作是出于解决学校在师资、实习等地办学能力上的不足,以及疏通学生就业渠道的需要,尚未从满足企业对技能人才需要的角度来认识和开展校企合作。
  3.缺乏法制制度规范保障。
  校企合作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但是如果没有体制、机制和制度作保障,校企合作这种途径就不会畅通。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和保障,合作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在不需要付出多大代价的情况下解除合作,给对方造成一定的损失。合作不能互利双赢,合作关系就很难长久保持。
  技工院校开展的校企合作还处于自发、松散的合作层面,没有形成规模化、机制化。技工院校一方有积极性但没有主动权,而企业有主动权却没有积极性,本应是平等互利的合作双方,在矛盾中很难达到对等和协调一致。
  五、如何高效、健康地推进校企合作
  技工院校的办学宗旨是通过培养企业急需的中、高级技术工人,满足企业补充人力资源的需要,为企业服务,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企业是创造利润的经济组织,担负着不断增加员工工资,改善职工生活,为国家提供产品缴纳税收的任务。企业的宗旨是利润最大化。学校是为企业服务的,服务得好,对企业有帮助。高效、健康地推进校企合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设立专门机构,加强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领导。
  由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行业和职业院校代表,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工作组,发挥行业、企业、学校各自的资源优势,指导、协调校企合作工作有序开展。
  2.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经济建设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中国的企业从来都没有像今天这样需要职业教育。企业既是职业教育的坚强后盾,又是求职教育的最大受益者。政府要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明确学校与企业双方在培养技能人才方面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同时也要明确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在该项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及作用。
  3.建立有效的校企合作激励机制。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技工院校参与校企合作的主动性,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按照国家财税#2006#107号文件《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在执行此文件基础上还要为企业合作中投入运行的资金纳入政府预算,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实习师生劳动报酬等。
  4.宣传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校企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交流校企合作的经验,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邀请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对于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取得成功经验单位的实际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提升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当前,社会对各类人才包括高技能人才产生了强劲的需求。因此,必须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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