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的案例教学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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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松岩
摘要: 目前,我校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采用的是双主教学模式,案例教学法是此教学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案例教学法能更好地保证双主教学模式的效果。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案例教学法准备案例使用案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是高校的一门基础课程,我校政法系的法学专业也同样开设这门课。教师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教学中一方面要阐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另一方面要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能够运用学到的知识回答马克思主义在当代发展所遇到的重大问题。而后者是最重要的。这就要求学生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思想武器,在深刻理解原理的基础上,善于运用原理分析当代社会热点问题。而案例教学正是能让学生把理论和实践联系到一起的桥梁和纽带。
一般认为,古希腊苏格拉底的启发式问答法是案例教学法的雏形。案例教学法是20世纪20年代由美国哈佛商学院所倡导的一种独特的案例式的教学方法,通过这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经过实践的检验,在1986年,案例教学法在美国卡内基小组的《准备就绪的国家:二十一世纪的教师》的报告书中,被作为一种有效的教学模式得到广泛的推荐。而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才把案例教学法正式地作为一项研究来探讨。简单地说,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目的的要求,以真实的事件为题材激励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活动的一种启发式的教学方法,目的在于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并且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施案例教学法一般分为两个阶段。
一、准备案例
教学前案例准备的是否充分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案例可以有多种来源。一种是教师根据平时生活观察积累经验,这样的案例最大的优点是时效性强。因为都是生活中遇到的事例,所以时间、范围方面不会太远,说服力强,较容易接受。但是毕竟我们生活的范围有限,这种案例的来源当然也有限,完全不能满足教学的要求。还有一种就是搜集来的现成的案例,包括书本中的案例,比如有专门的教学案例书,像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由杨惠民、洪晓楠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案例式专题教学教师用书》,除此之外还可以到互联网上选取相关案例。
准备案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了解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认识能力,这是教学的基础。因为案例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习效果。如果选取的案例超过学生的理解范围就会适得其反。比如在讲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问题时,杨惠民等编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教学案例》中有一个叫做《对称性革命》的案例:“这个案例通过介绍实验物理学家吴健雄认真做实验,一丝不苟的科学精神以及她在科研中始终坚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信条,引导学生深刻认识实践的作用,深刻理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哲学原理,进而结合当今实际情况,尤其是针对出现在学术界中的一些现象,引导学生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树立求实务实的科学态度。”①但是这个案例涉及很多物理学方面的专用名词,所以对于文科学生来讲,又要花费大量精力理解案例本身的物理知识,这使教学更加繁琐。所以,采取案例式教学首先要确定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选取适合学生特点的案例,这样才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选取的案例要紧紧围绕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这是案例选取的关键点。在使用案例的时候,更多地要求学生参与理解、讨论案例,自己得出结论。如果案例中心思想有偏颇,将会使学生产生误导,对学习内容不明确。如果教师硬要从案例中选取一个非中心的点来说明问题,就不会起到启发学生的作用,也就不能帮助学生更深入地理解内容。所以,教师应紧紧抓住教学目标,为案例选取提供依据和指明方向。
最后,案例要有时效性。准备的教学案例与现实相吻合能够被学生理解。如果一个案例不符合生活,或是离生活很远,学生理解起来就会相当费劲,当然也不能取得好的效果。
二、使用案例
使用案例要讲究方法与策略。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学中案例教学基本上可分为两类:一是讲解法;二是分析法。
讲解法的主角是教师,对于理论较强的、不容易理解的知识,教师就应该直接讲解。比如,在讲“平均利润率规律”时,直接用案例“利润流向了哪里?”“假设一个社会只有食品、纺织、机械三个部门,其资本有机构成分别是7∶3,8∶2,9∶1,每个部门各投入资本100亿元,其剩余价值率均为100%,那么,各个部门应当获得多少利润呢?是否食品部门获得的利润应该是30亿元,纺织部门获得的利润是20亿元,机械部门获得的利润是10亿元呢?如果是,那么从事机械行业的资本家或经营者还会继续在这个行业里经营吗?又会发生什么新的情况呢?”②由此引出现实经济生活中,在剩余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律的作用下,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规律。这样,学生就会对平均利润的形成有深刻的记忆。
分析法的主角是学生,通过分析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运用案例分析法教学时,教师可以先提出问题再展示案例,最后得出知识;也可以讲完知识后再展示案例,根据对案例的分析来深化对知识的认识。对于从案例中容易归纳出知识点的案例,教师可以先展示,让学生自己归纳知识点。如果是篇幅长的案例,教师应引导学生浏览型地阅读,注意突出主题的主要部分,并对要点给出解释。展示完案例可以组织学生讨论,以小组为单位,讨论后推举代表发言,其他同学可补充,也可以直接各抒己见,教师也参与讨论。对于拓展能力的案例也可以在讲解完知识后展示。比如在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这一个问题上,教师就可以先交代知识,然后给出当今社会发生的新现象,让学生根据实际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解。案例还可以用于课后作业和考试中,可培养和检验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实施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其它教学方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性。但运用案例教学法要注意这样的问题:案例固然可以吸引学生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兴趣,但是案例是为了课程内容服务的,它不能代替系统的理论教学。所以,教师一定要摆正案例在整个课堂的位置,不能主次不分,为了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课堂生动,而不注重理论知识的讲解。否则,学生就只是听个热闹,下课后没有学到任何知识,也就失去了案例教学的价值。
注释:
①杨惠民等.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教学案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378.
②杨惠民,洪晓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案例式专题教学教书用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45.转引自程恩富.现代政治经济学案例.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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