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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红塔区森林资源管护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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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为加强地方公益林保护和维护生态安全,依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以及玉溪市林业局、玉溪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秉持“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分级管理、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的原则,浅谈红塔区森林资源管护体系的建立相关内容。
  关键词:森林资源;管护体系;红塔区
  1红塔区森林资源现状
  红塔区隶属玉溪市,地处滇中腹地,东与江川区相连,东南与通海县毗邻,西南与峨山县交界,北与昆明市晋宁县接壤。全区东西长64.3km,南北宽38.6km,国土总面积949.24km2,距省会昆明市88km。全区为中亚热带半湿润冷冬高原季风气候,具有冬暖夏凉、夏秋多雨、雨热同季特点。多年平均气温16.5℃,全年日照时数为2394.7h,日照率为54.0%。多年平均霜期88d,全年降雨101d,降雨量886.5mm,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条件,为植被的生长提供了绝佳的基础要素。根据2016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资料,全区总土地面积94924hm2,其中,林地面积62647.33hm2,占全区总面积的66.00%,非林地面积32276.67hm2,占34.00%。
  为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玉溪”建设进程,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切实做好市级公益林的保护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转,管护效果达到要求,从而推进森林分类经营的进一步深入,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真正使市级公益林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使其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红塔区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建立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发[2016]54号)的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市级公益林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以其建立符合红塔区当地森林资源管护的体系,更好地服务当地森林资源。
  2森林管护体系建立
  2.1搭建组织、细分管理
  红塔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红塔区成立了以区林业局局长为组长,下设包括政府办、发改委、工信、住建、环保等多个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区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对于下辖的各乡级单位,分别依据当地的自身情况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明确其目标和职责,并制定公益林管理办法,严明奖惩的管护组织形式。
  2.2分级管护
  对于纳入市级公益林生态补偿的林地权属有国有和集体,市级公益林管护形式根据红塔区林业局、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各乡(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涉及村委会相关领导意见,红塔区市级公益林管护形式采取聘用专职护林员统一管护(专业管护)。集体部分的具体管护方案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经村民大会通过,并经乡(街道)政府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区林业局备案。国有部分的管护方案由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制定。
  2.3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2.3.1层层管理、分级负责。区林业局对全区市级公益林管护项目进行管理;各(街道)林业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本区域内的市级公益林管护效果负责,村委会对本村的市级公益林管护负责。
  2.3.2区域划分、任用人才。村集体所有的市级公益林,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市级公益林的分布、权属界线、交通条件、管护的难易程度等情况,划分管护责任区,确定责任区面积、补助标准,并张榜公示,公开竞聘护林员进行管护,签订管护合同。
  2.3.3确定合理管护标准。认真落实下达任务。结合各地的实际及管护的难易程度,划定不同的管护标准,对公益林地块较为集中,交通不便,村寨少,人口较稀,易于管护的村寨,管护责任区面积可适当放大;对管护难度较大的村寨,管护责任区面积可适当放小,原则上1个责任区1名管护员,签订统一管护合同。
  2.3.4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制。管护经营责任人确定后,要签订管护经营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权利,把管护经营任务、管护经营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
  2.3.5制定相关制度。根据《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玉溪市市级生态效益补偿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玉溪市红塔区森林资源统一管护方案》,市、区、乡(街道)目标责任状、《区级公益林管护合同(A)》、《红塔区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制定管护细则、护林人员巡山记录出勤制度、人员考核与奖惩等制度。
  2.4制定管护措施
  2.4.1加强地区宣传。加强宣传教育,争取全社会的广泛支持。通过印发市级公益林补偿政策和林业法律、法规和粘贴标语,利用电视、电台广播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使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意识深入人心,广泛争取广大群众支持,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为市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加强市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建立和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制度纳入林业建设发展目标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责任真正落实到人。
  2.4.2合理利用经费,科学化管理。依据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对于不同地区经费实施不同管理制度,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区、乡(街道)财政和林业部门因开展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而发生的管理经费,由区级财政预算另行安排。此外,在经费允许情况下,应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实施现代化科学管理。建立红塔区市级公益林管护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应用常规技术与高新技术相结合,调查、收集、全县生态系统的类型、分布、面积和生长状况等信息,构建公益林信息管理系统。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全县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和预警系统;为全区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发展,建立森林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提供技术支持。对于市级公益林管护档案管理体制,做到统一技术标准、专人负责、分级管理、及时修订、分年度整理保存,并根据资源变化情况及时准确地增添档案中的资源数据。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引进推广森林管护的成功经验和管理模式,对管理人员、管护人员定期进行政策、业务技能、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培训。
  2.4.3政府支持,加强监督保障。为了充分落实森林管护体系,玉溪市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各实施单位要认真执行该办法,确保补偿地块符合要求,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制定管护工作涉及的相关制度,完善相关措施。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将市级公益林具体落实到林班小班和山头地块,做到权属、区位和地类清楚,事权划分和经营主体明确。在确保质量上,做到现场区划到位,落实主体到位,登记和建档到位,数据准确,图表齐全、统一,签订禁伐或限伐协议到位。
  2.4.4搭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实施管理。建立市级公益林管护计算机数据库管理系统,采用计算机信息管理体制,重点全程监控实施效果、资金运转。完善市级公益林管护档案管理体制,做到统一技术标准、专人负责、分级管理、及时修订、分年度整理保存,并根据资源变化情况及时准确地增添档案中的资源数据。积极引进推广森林管护的成功经验和管理模式;对管理人员、管护人员定期进行政策、业务技能、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培训。
  3结语
  红塔区作为玉溪市的政治、经济中心,其丰富的森林资源为整个城市的環境绿化、净化空气等起到了关键作用。此次,编译的该地区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可以更好地保护该森林资源,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使其发挥出最大的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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