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基于“法管融合”的知识产权管理研究生培养模式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随着知识产权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高涨,知识产权人才的数量和质量逐渐掌控知识经济的命脉。当前单一的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已不足以迎接知识产权经济价值实现的严峻挑战,亟须能够处理知识产权运营的综合人才。通过分析当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模式,基于“法管融合”特色提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模式体系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法管融合;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9)07-0071-02
   一、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简介
   (一)背景
   知识经济时代,把控知识产权就是执掌着技术和无形资产的命脉。与发达国家特别是知识产权强国相比,我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度有待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活动尚处于发展阶段。市场对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需求度将会不断提高,需要大量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专业人才来填补市场空缺。
   大量的市场缺口对人才的质量和数量提出极高的要求,但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的重点输出口在高校,导致高校人才培养的权重过高[1]。因此,除企业内部职业发展模式、政府规划指导培养模式之外,作为“重头戏”的高校改变固有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开放协同的思路弥补当前模式的不足不失为一个好的出路。
   (二)“法管融合”专业特色
   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已经进入国际化发展时期,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空缺要求高校满足国家发展需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2008年7月于日內瓦举行的“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教育和研究”国际会议上,强调迫切需要将知识产权管理教育计划纳入商学院、工程学院和法学院的教学计划。
   不同于知识产权法等相关专业旨在解决知识产权法的问题,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下属管理学大门类,以管理学思维指导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知识产权管理专业是在时代不断进步、知识产权事务不断研究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复合型专业,不再局限于法律的研究范围,以更广阔的视角来观察国内外知识产权的发展[2]。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的特色在于“法管融合”,它强调以知识产权法作为法律指导规范,以知识产权运营作为产权化的实现途径,实现法律与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人才培养模式分析
   (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专业设置情况
   2009年,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在全国率先增设“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的硕士点,要求报考考生拥有理工科背景。由此陆续有高校开始增设知识产权管理专业。受学术界研究导向的影响,虽然有一部分高校尝试进行管理学与知识产权的融合,用管理学的思维指导知识产权的发展,但是大部分高校在知识产权领域内的研究生专业设置上仍然走法律研究的路径。单独设置知识产权管理专业或将知识产权管理设置为研究方向的人才培养路径则实践度较低。
   截至2018年6月,设有知识产权管理专业或方向硕士点的高校大致分属法学、管理学、艺术学三个大门类,具体到下属的七个学科类别分别是:(03)法学门类下的(0301)法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12)管理学门类下的(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1204)公共管理、(1205)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以及(13)艺术学门类下的(1304)美术学。各大高校在院系归属上各不相同,但基本归属于法学院、管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等相关学院之中,专业与研究方向覆盖了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等活动。
   (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
   知识产权管理的专业人才不仅需要懂得知识产权法的专业知识,还要求其对经济、科技、文化等多个领域的知识有较为全面的了解[3]。我国尚处于知识产权的发展阶段,从事知识产权事务的相关人员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与国际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基于此,市场对复合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需求量极高,要求人才拥有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方便处理各种复杂环境下出现的知识产权问题。
   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作为应用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脱胎于知识产权法,又与管理学相互结合,用以指导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对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处理仅是整个学科体系的一个分支,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等各个环节都需要相应的人才作为支撑,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三、实现“法管融合”的现实困境
   (一)法律与管理的比例失衡
   目前设置知识产权管理专业或方向的高校都是有意识地培养该方向人才的先行者,但是众高校在学科设置上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以设置研究方向的高校为例,西南政法大学、安徽工业大学等高校增设知识产权管理或类似方向,但是将其挂靠在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门类之下,或是由民商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学院指导,弱化了管理学在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中的地位。
   重法律轻管理的现象同步体现在课程设置上以及人才培养的实践中。受导师研究方向的影响,人才培养的重心不由自主地由知识产权管理转移为知识产权法,无形中忽视了所设专业的学科归属是管理学,而知识产权与管理学融合的研究也变得困难。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不对“法”与“管”进行严格的区分,那么后续的融合则无法清晰界定[4]。
   (二)高校与企业供需脱节
   高校沿袭正规培训教育模式的学院派模式,更注重理论化、体系化知识的传承;企业活跃于知识产权一线,以迅速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区别导致二者达成供求关系必然存在脱节。尽管沟通和交流的系统可以不断简化,便利的网络也大大降低了信息交换的壁垒,但是身处高校之中的信息接收者仍然与奋斗在知识产权一线的从业人员存在一定的差距[5]。    应用型学科的特点即在于对口企业的实际需求,以市场需求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计划的设定仅仅是应用型培养模式的第一步,如何实现高校与企业的对口是理论转化为实践最为关键的一步,也是解决“法管融合”现实困境的最终目标。
   四、对策和建议
   (一)法律与管理的深度融合
   “法管融合”是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作为应用型学科的特色,也是其“应用”导向的实现方式。回归课程设置的本源,融合的目的在于通过二者的相互促进实现共赢,便于处理法律范围之外的知识产权问题。
   法律与管理的思维模式脱胎于专业又分别代表了二者各自的学科精髓。通过寻找法律与管理思维的突破口,建立二者之间的联系,尝试进行思维层次的融合,实现两种思想的联合共通,并逐步形成理论体系,成为兼具法律与管理优势的综合性研究方法,才能凸显出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的“法管融合”特色。
   (二)“产学研”向“政产学研用”的模式进阶
   在“产学研”协同培养模式的指导下,我国研究生教育走向了市场,并尝试摆脱学术化的教育模式。“政产学研用”是“产学研”协同培养模式不断试错、不斷更新之后,与时代发展的轨迹相适应的产物。它与“产学研”协同培养模式相比的优势在于:能够更好地发挥政府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同时将用户需求正式地纳入到人才培养的模式之中,清晰明确地定位培养目标,提高人才的转化效率,使得需求定向更加精准。
   “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本身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运作体系,政府、产业、学校、研究机构和社会需求在整个链条中发挥不同的作用,相互之间的协作是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人才输出的有力保证[6]。
   (三)因地制宜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大量设有知识产权管理专业或方向的高校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到管理学院以外的学院之中,弱化了专业中管理的作用。此举虽然不利于构建健全的学科体系,但是从学科定位的角度上来说,整合校内资源,培养具有各自特色的学位教育与知识产权管理专业多元化发展的方向是一致的。
   因此,将各高校的学院发展脉络与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的学科发展状况相互结合,因地制宜地构建人才培养模式,不仅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各个学院的优势,为学科建设提供大量的资源,而且从我国整个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的发展看来,还丰富了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的培养路径,为以后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思路借鉴。法律与管理的融合本身就是一种大胆的创新,而在摸索阶段的任何尝试都有可能在未来创造无限价值,甚至改变原有的发展轨迹,这更加凸显了“法管融合”的建设理念。
  参考文献:
  [1]张曼.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现状的调查与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11,(17).
  [2]彭志强.基于“法管融合”特色的《知识产权管理》课程改革探讨[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3).
  [3]胡允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胜任能力模型研究[J].科 技管理研究,2009,(6).
  [4]冯丹娃,张睿.基于“政产学研用”的研究生协同培养模式研究[J].江苏高教,2017,(2).
  [5]王珍愚,单晓光.略论中国大学知识产权教育的发展与完善[J].法学评论,2009,(4).
  [6]王博雅,向晶.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建设问题分析及政策建议[J].知识产权,2018,(2).
  收稿日期:2018-12-11
  作者简介:彭志强(1981—),男,四川安岳人,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及战略、
  电子商务与网络知识产权研究。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交叉学科的定位及其研究生培养路径研究——以知识产权管理科学‘法管融合’为例”(2015-GX-029)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49207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