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质量评价实践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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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小学教育法制教育在近年越来越引起教育者的注意,低年级养成良好的法律和道德意识需要教师在课堂上大力提倡学生通过课堂和课下实践的结合,新编《道德与法治》将小学教师原本教授的道德与生活知识重新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新教材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开放性,对于小学教师和家长而言都可谓是一次极大的挑战,教学质量方面也需要通过这样的实践教育得到提升,从而解决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种种道德问题。教学评价是以教学目标为依据、制定科学的评估标准,运用科学的技术和手段,对教学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测定、衡量、分析、比较,并给以价值判断的过程。教学评价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的高低。
关键词:小学 道德与法治 教学质量评价
目前,我国在小学生道德与法制教育层面的教育仍然更多停留于浅层,教师更多的会在道德方面在课堂上教给学生相关的知识,从对家人的亲情到对朋友和他人的关怀,学生通过家长和教师的帮助,相对理解起来更加容易。反之,对于法律知识的细致讲解,教师很难做清晰明白的教授,主要有多方面原因,教师教授方法和自身法律意识的缺陷,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对学生相关法律知识传播的不到位都是造成的主要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
(一)家长认知不足,家校双方缺乏沟通
对于我们一线教师们来说,师资水平呈现出层次性和多样性。对于不同层次的教师而言,对课程标准的理解很难说“到位”,对教材的处理很难做到“适度”,对教学活动的设计很难做到“适切”,对学生的发展很难做到“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道德认知和法律法规意识”。在教学中常表现为:课程目标不明,教学方向不清;教学中只注重知识的基础性和普及性,没有体现能力的发展性;课程资源的开发忽略了社会时效性和德育功能;教学情境创设脱离孩子们的生活基础,难以形成自己的道德认知。
有相关调查研究发现,小学法制与道德知识难以在小学生大脑里形成固定意识,最基础的原因在于学生家长对于基础法律常识基础太少,而家长才是真正意义上学生的直接影响者,家长在家庭中的种种举动都让孩子看在眼里,潜移默化直接会学习家长的语言行为[1]。学校要及时了解家长对该课程的了解程度,适度宣传法律道德知识,以各种方便的形式传播到学生的家庭中,让学生在自然生活过程中学习到知识。
(二)教师教学方式欠缺导致学生接受度低
如何让学生首先接触到书面化的法律知识,教师在此過程中具有主导作用。小学教师在具备良好教学素养的基础上,应该具有足够的道德和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且能够用特殊有效的教学方法教授给学生,坚决否定教师以“敷衍式”的方法对待法律道德教育,如果没有这些课程为基础,学生学习再多的学科知识都只能是徒劳,那么教师教学方式应该有一些改变[2]。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当前的小学生思想品德评价制度和方式已不完全适应当前学生发展的要求。越来越显示出它的缺陷,如:一是重结果轻过程,评价单一;二是评价往往带有教师主观性、随意性;三是评价方法操作性不强,指向性模糊。总之,对如何评价教育对象,还缺乏一个崭新的、系统的、科学的具有发展性的评价方式。
二、提高教学质量的评价方法
(一)构建教学标准的评价体系
在道德与法治教学质量评价实践与研究过程中,力图构建一套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标准的评价体系。建立清晰的小学道德与法治各学段教学学业评价标准,使得广大一线教师能清楚地知道各个活动主题在教育主旨,育人价值,教学目标要适宜。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学道德与法治各学段教学活动标准,保障教学实践过程中“方法适当、强度适量”,帮助学生“情感与态度”“能力与知识”并存。合理开发教材,使课堂教学内容具有专业性、社会性、生活性、地方性。增强道德与法治的育人功能。
(二)教师的纽带作用
小学道德与法律教学只通过教师在课堂中用课堂教材来传授是远远不足的,因为道德和法律的意识要成为人的一种固定意识是需要一段过程和时间的,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是一种纽带作用。教师是家长和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很多时候,这些专业知识如果是作为家长在生活中不时能够提出来的,学生也会对家长产生尊敬感,自然把家长当作学习的榜样。教师联系学生相对容易,主要通过课堂和课后的谈话向学生传播法律知识,培养学生形成强烈的道德意识,教师与家长沟通首先需要双方都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在不打扰的前提下,教师尽可能地建立各种形式的交流渠道。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是在教师的引领下,学生凭借原有的生活经验,认知基础,通过自己的观察、体验、合作、交流、反思,自主建构对道德的认知,从而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指导自己的实际生活。
(三)教学方式改变
当前,我国经常出现学生,家长不重视法律与道德知识在小学课堂中的重要性,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教师的教学方法采用不当造成的,教学语文数学等学科时,学生不需要过多的社会实践就能够明白,但在教学道德和法律课程时,教师需要具备做够的耐心用日常的方式走近学生的意识,用学生感兴趣的方法教学,要避免出现“填鸭式”的教学例如:在一年级新学期开学时,教师教学生相互认识过程中可以采取玩游戏的方式,用接龙的方式让每一位同学介绍自己,反过来再介绍同学,这样一来学生更容易记住同学的姓名和特点,这时,教师要活跃课堂气氛,引导学生在课堂上和新同学交流,教会学生用微笑和聊天等方式打消隔阂,这样,学生很容易和陌生的环境和人打成一片。小学教师教学方式的有效改变对于学生学习法律和道德知识以及教学质量的提升都是最好的选择,教师从中找到规律后,利用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实际案例进行教学,学生理解更加容易。
结语
总而言之,综合小学法律与道德教学,教师不能在教学过程中顾此失彼,应该找到教学重难点,有针对性地教学,同时教授给学生实用的技能,让学生在生活中遇到道德两难的问题时能够根据课堂和生活经验正确判断。与此同时,家长要一直发挥其作用,即主动积极地和自己的孩子谈论相关问题,避免学生缺乏生活常识而只知道学习课内知识。学校方面,要调动一切有效课程资源,宣传相关知识,营造学以致用的良好氛围,使学生潜移默化地成长在一种优良的环境中。
参考文献
[1]孙晓砺.提升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策略[J].基础教育研究,2017(06):49-49.
[2]陈风华.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北师大版一年级教学为例[J].福建基础教育研究,2017(06):13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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