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冬梅
摘要:经济全球化使得社会交往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世界正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危机频发时期。进入21世纪,应急管理有四个里程碑事件:2001年的911事件,2003年的ASRS,2005年的Catalina飓风以及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中国同样也进入了危机管理的时代,四川汶川大地震给中国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提出了挑战,也让我们意识到了中国政府危机管理能力的缺陷和不足。
Abstract: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causes the social interaction the scope and the domain expands unceasingly, the world is entering an unprecedented crisis frequency to send the time. Since the 21st century, the emergency management has four milestone events: 2001 911 events, 2003 ASRS,2005 year Catalina hurricane as well as in 2008 512 Wenchuan big earthquakes. China similarly also entered the crisis management time, the Sichuan Wenchuan big earthquake the Chinese government crisis management ability presented the challenge for, also let us realize the Chinese government crisis management ability flaw and the insufficiency.
关键词:应急 政府 事件 预案 处置
Key words:The emergency government event plan handles
一、突发公共事件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机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指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四大类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发展途径和演变规律不确知,灾害程度难以预计,常规防止手段失效,对一个区域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冲击。 种种现象表明中国正在进入“风险社会”和“危机管理”时代。据统计,我国每年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约占我国GDP的6%,近7000亿元,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并有上升的趋势,已成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隐患。
二、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的问题
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面临五大问题:
第一,常态管理与应急管理之间的矛盾。
我国已经分行业、分部门、分灾种建立了一系列专业性职能部门或救援机构,如公安、消防、急救、防汛、防震与抗震、疾病防控等。在我国2005年发生的540万起突发性公共事件重,绝大多数突发事件具有较为成熟的常规应对体系。这类突发事件的管理与处置相对易于程序化,由专业性强、责任主体鼻尖单一的职能部门或机构进行常规性处理后,对公共安全产生的影响有限。将常规性突发事件纳入成熟而程序化的常态管理,不仅处置率高,而且社会成本的占用率也较低。
第二,“重救援、轻预警”,应急功能定位上的矛盾。
我国尚未形成合理有效的应急管理绩效评估与激励制度,预警预控等隐性的管理过程往往无法得到奖励,而“救火式”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为由于容易观察,反而可能得到嘉奖。突发事件的高度不确定性使得事前的风险监测以及预测预防具有较大的技术难度。双重因素的作用导致我国应急管理出现“重救援、轻预警”的失衡局面。
通过风险评估、监测监控、早期干预等预警预控活动将萌芽状态的公共安全事件限制在常规应对体系的处置能力之内,化解公共安全危机,应当成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最重要的系统功能与核心的建设目标。 第三,应急联动需求与信息“条块分割”之间的矛盾。
应急处置主体的联动机制不完善。我国部门之间、地方之间、条块之间以及预防与处置、先期处置与后期处置之间衔接不紧密,应急联动的组织协同性较差。多方多主体协同处置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时,人员、信息、资源等难以快速集成,联动机制不完善;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与日常应急管理存在脱节现象;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与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机构级别较低,事件应急的属地化管理的授权不足,职能不完善,难以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运转枢纽作用。
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信息的采集、传递与集成尚未形成系统。我国已建设较为完善的水利、地震、卫生、气象等专业监测网络。由于长期以来对各类事故和灾害采用分行业的事后统计标准,没有建立依据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性质和变化的统计方法,影响了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预警信息的有效融合和评估,缺乏各种监测网络之间的预警信息标准,各类预警信息共享性较差且不能有效集成,导致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难以有效应急决策。尽管我国正在完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信息的发布制度,但因公众的公共安全知识、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不够,难以对社会舆论进行引导。
第四,应急资源需求大于资源总量缺乏之间的矛盾。
应急资金来源不畅,国家财政支持的力度不够,尚未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渠道应急资金筹措体系。一些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时征用社会资源后缺乏补偿,已经开始影响后续应急处置中公众的积极性。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小、布局不尽合理,物质供应动态保障机制需要建立健全。专业应急求援队伍的种类、数量均不足,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缺乏,缺乏专业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相应的基地建设。专业应急装备严重不足、专业应急演练不够。尤其是一些特殊种类灾害发生时,出现延误处置时机、处置方法不当和造成人员伤亡,甚至出现扩大灾害影响的情况。应急交通的综合运力协调机制亟待完善,应急运输缺少特定用途的交通工具。
第五,公共安全问题的紧迫性与法规建设之间的矛盾。
目前已经出台涉及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党中央、国务院及部门文件113件,法律36件,部门规章55件,国家级应急预案106项,各省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和地方应急预案,全国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已形成。 由于上述应急法规大部分是从各部门条例演变而来,相互之间缺乏必要的匹配,各应急主体在处置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之中难以有效协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有待检验,各类应急预案之间缺乏有效协同。 具体应急管理活动的法规缺失,如调配救援物资的法律保障机制(包括紧急状态中的物资征用、调度),政府应急体系中的资源组织法规、政府资源(含资金)的使用法规、应急专用资金制度,重大应急活动中的全民动员制度及其社会资源调用的补偿政策等有关法规十分缺乏。此外,对重大计算机系统事故、境外生物入侵等事件的应急制度仍没有相应法规。
三、结论
近年来的突发公共事件给中国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提出了挑战,但更多的也让我们意识到了危机管理中的缺陷。危机管理问题是比较复杂的,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在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提高,从而达到将损失减到最小程度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春梅.从四川地震看政府的危机管理[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2009.2
[2]李树娟.对我国政府危机管理的再认识[J].今日南国,2008.1
[3]刘彪.浅析我国振幅危机管理能力的提升―以“512四川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为例[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
[4]刘静.提升政府危机管理能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9.5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2922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