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好以人为本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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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评论员
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要求,必须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握以人为本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作出的重要部署。
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要。人也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是推动历史进步的根本动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只有依靠人民,才会拥有不竭的强大动力。回顾“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正是因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这一基本价值取向,坚持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坚持创业富民、就业惠民、社保安民,扎实办好改善民生实事和惠民工程,我们才能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在积极应对挑战中赢得新发展;才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维持社会安定,在和谐社会建设上取得新进步;才能使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赢得全省群众拥护和支持,在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上获得新成就。“十二五”时期是我省从全面小康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全省群众对衣食住行、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质量要求会更高,多样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将全面快速增长,这就要求我们在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过程中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富民与强省的统一,发展与惠民的统一,人的发展与物的发展的统一。
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着力从四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大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要按照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两个同步”要求,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渠道,加大收入分配改革力度,从“十二五”开始,争取用七年时间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一倍目标,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地区、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差距。二是进一步解决好突出的民生问题。“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是百姓的热切期待,要按照“五有”要求切实做好各项民生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把解决住房问题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力度,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完善廉租住房制度。针对江苏进入老龄化社会这一实际,把养老服务作为改善民生的突出任务,在制定政策、增加投入、改革体制、改善管理等方面优先发展,探索新路。三是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社会保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完善与我省发展阶段相适应、与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统筹层次和实现制度统一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保障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重点向农村倾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体系。四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要适应社会结构的新变化,树立以人为本、注重民生、优化环境、增强活力、促进和谐的社会管理新理念,加快由防控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大防控”体系和“大调解”机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平安江苏建设水平,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相信,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的一项项保障和改善民生新举措,顺应了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必将惠及全省千万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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