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风险的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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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小额贷款是一种无须抵押、无须担保的新型信贷方式,并且自身拥有操作便利、放款速度快、流程简易等特点受到许多人的青睐。文章通过对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进行梳理,提出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风险的防范对策,以期促进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更加稳定、可持续性的发展。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风险;防范
[DOI]1013939/jcnkizgsc201910035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风险毋庸置疑会高于其他相关金融机构,而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具有权威性的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并且相关研究中仍存在研究不够深入以及实践性不强、缺乏一定的可行性的问题,立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采用科学、具体的防范方法,把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风险降到最小化成为现阶段面临的首要任务。加强其信用风险把控,不仅有利于合理配置金融资源,也有利于促进农户金融的深化改革,同时对于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风险控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1)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历程。小额信用贷款主要以个体商户或个人为单位进行的经营类的贷款方式,面向的对象多是个體商户或一些中小企业以及急需资金的个人。根据借贷主体而定,贷款的金额在1000~20000元,与银行及其他贷款方式不同,面值为5000元以下的贷款往往不需要人和人或者其他物质担保,但对借贷者的信用有一定的要求,小额贷款最初源自20世纪70年代的穆罕默德·尤努斯在孟加拉国创办的一个乡村银行,是小额贷款模式的最初形态,是对资本主义进行改革的有益尝试,最初面向群体是经济较困难的人群,并且还面向一些没有赚钱机会的妇女,给与他们成功脱贫的机会,最初构建的体系是以6~8人为一组的贷款方式,利用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担保,这种小组形式起到了互相监督的作用,因为小组中的某一人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还款,则小组的其他成员都会受到影响和惩罚。
(2)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特征。小额贷款公司具有自身的特性,有别于其他银行金融业务,有自身的业务特征,主要表现在其担保方式、业务流程、客户群体、还款方式以及利率差异上,小额贷款公司放款的门槛较其他银行金融服务业相比较低,抵押物及担保流程也更简化,大多数客户都能达到贷款条件,甚至没有工作的学生及其他一些经济上困难的人也可以达到贷款要求,小贷业务更是不需要抵押担保,业务流程的简化是区别于其他贷款金融服务业的又一业务特征。
2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信贷风险
(1)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小额贷款公司的操作风险主要体现在其公司成立初期,由于成立初期的公司规则管理体系的不完善、员工业务能力的欠缺以及经验不足等问题都导致其操作风险较高,但从企业整体的生命周期上看,小额贷款公司的操作风险呈“U”形的发展趋势,另外常见的操作风险也体现在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创新上,一些小额贷款公司为了增强自身的企业竞争力,会进行一些业务创新,但这同时也会导致其操作风险的增加。小额贷款公司的道德风险主要体现在各种因素影响导致其社会的负面评价的现象,并有个别企业的现象导致的整体行业的连锁影响。
(2)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政策和法律风险是从宏观角度上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风险的分析,银监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所坚持的原则,即小额和分散的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小额贷款公司为了追求利润而对政策忽视,单笔贷款额度超过政策规定范围,并面向农户、个体企业以外的资金需求较多的大客户,这都是造成政策风险的不容忽视的原因。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公司为了解决资金运转以及不足的问题,而采取各种不正当的吸储方式,或是参与洗钱,易成为犯罪分子的洗钱渠道,这些都是小额贷款面临的法律风险,另外,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只存不贷”的特点有别于其他金融机构,而法律中《商业银行法》及《公司法》都并不完全使用于小额贷款公司,也就是说,还没有明确的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主体的相关法律法规,其法律身份并不明确。
(3)环境风险和市场风险。小额贷款公司的环境和市场风险主要体现在农户及中小型企业的客观问题上,由于其面向的群体的特殊性,农户自身的经济不确定性导致其发生违约的风险较大,农业天然的不确定性,易受到天气变化以及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将风险转嫁小额贷款公司,另外,也不排除个别农户的主观违约意向,其信用概念薄弱,加之小额贷款相关的风险管理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其面临的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风险主要体现其转制上,根据2009年银监会发布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改制需要满足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及治理内部控制以及其他服务要求,网络技术智能终端的不断发展出现在许多贷款平台,拥有更加便捷的操作方式,给小额贷款公司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击,这也是小额贷款公司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4)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许多小额贷款公司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通过降低放款标准增加贷款金额等有利条件吸引客户,并利率抬高从而获取利润而违背国家规定的利率不能超基准利率4倍的最高标准,并且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只存不贷”的特点,且市场身份的限制有别于其他金融机构,导致其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贷款资金几乎全部是自身的资金。或通过捐赠资金以及金融机构的融资,并且放款速度快,而收款时间不一且时间往往较长,这就导致了许多公司在运行一段时间后出现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即“无钱可贷”的窘迫场面,这便是引发了流动性的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中管理者层面素质参差不齐,不乏管理意识薄弱、专业知识欠缺的人员,而小额贷款公司片面追求公司规模和收益的最大化,对相关风险控制机制以及评估系统没有很好的把握,甚至在小额贷款公司的决策由一人承担,为建立起相关的人才机制以及相关员工专业知识的培训,都是导致其内部风险的原因。小额贷款公司的正常运营是从管理者到员工上下一起努力的结果,而其利率风向和流动性风险通过内部的共同努力是可以规避化解的。 3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风险的防范对策
(1)小额贷款公司自身控制风险能力的增强。小额贷款的信用体系可以通过纳入银行的征信系统进行完善,建立健全贷款风险控制体系,设置专门的风险控制人员,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应创新多种抵押担保形式,并且得到区域政府的支持。与保险公司及专门性的担保机构联合起来,加强相关合作服务,完善从村的信贷产权抵押机制,面向农户群体的财产担保获得相应的权利。例如国家银行开设的“资金+技能+IT”的模式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支持,加强小额贷款公司人员的培训力度。
(2)设计新型贷款产品。贷款产品是信托型理财的一种方式,将银行的信贷资产通过信托公司而形成的功能性转变,其可以将自己的部分资金通过信托的方式而于替换传统贷款存量而向企业进行方法,而小额贷款公司也可以借鉴这种资产转变方式,可以利用剩余资金设计新型贷款产品,这都需要相关从业人员的创新力以及专业素养等支持,设计新型贷款产品可以缓解企业压力,改变业务单一的结构模式,也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从而增加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益收入,使其可持续发展。
(3)小额贷款公司外部信贷环境的改善。发挥全国和地区行业协会职能,如地区政府可以在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鼓励其发展,政府应加强建设改善农村金融信用的保障制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使人们的信用意识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约束,同时政府应在所直属的县、乡以及社区街道开展相关活动,加大贷款信用的宣传,从而使民众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影响,形成信用观念。
4结论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中如何通过有效手段对其风险进行防范是其公司管理工作的重点方向,并且应该受到公司管理者的重视。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问题将是这一领域的重点研究问题。在研究上由于我国起步较晚,可以通过借鉴国外成功案例的研究来进行本土化实践改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防范小额贷款所存在的风险问题,使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现代化经济中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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