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美三国社会企业发展比较研究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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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对英法美三国的社会企业进行比较研究发现,由于历史和市场经济发展背景不同,欧美社会企业的发展模式各异。这些国家的社会企业或与政府部门合作或与市场资源联姻,各自开拓出社会企业发展的新方向,并在公共服务领域扮演重要角色。
关键词:英国 法国 美国 社会企业 比较 启示
一、引言
上世纪70年代,中东石油危机引发的世界经济危机使欧美等发达国家出现巨大财政赤字,政府无法再负担本国的高福利支出,导致这些国家相继出现福利危机。8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新自由主义和全球市場的开放,世界经济形势好转的同时发达国家社会的贫富差距却逐渐拉大。西方社会弱势群体就业与福利权受到歧视并演化成为社会问题。这为社会企业的诞生提供了土壤,在一些因财政削减而退出的社会服务等领域,社会企业应运而生。
西方发达国家由于历史和市场经济发展背景不同,社会企业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企业模式。英法两国的社会企业表现出公共指向性特点,而美国社会企业则为市场导向。尽管如此,英法两国与美国的社会企业的目标相似,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提供社会服务以体现社会的公平性。
二、文献回顾
(一)社会企业定义
不同国家对社会企业概念的理解存在差异,国际上对社会企业尚无统一定义。国际组织、部门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社会企业概念进行了说明。英国社会企业联盟(Social Enterprise UK)将社会企业描述为运用商业手段,实现社会目的的组织。Borzaga与Defourny从经济和社会的角度对社会企业进行了解释。从决策权来看,社会企业不以资本所有者为基础,而是受到企业活动参与的利害关系人制约。从经济角度看,社会企业的特性包括持续生产财物或销售服务的活动,具有高水平的自主性、承担一定经济风险的活动。
根据经合组织OECD的定义,社会企业是以营利方式组织的一般经济活动及公益活动的混合组织。其目的不是把利润最大化,而是以特定的经济及社会目的为根据,对失业问题一种革新性的解决对策。
(二)社会企业特征
Borazga与Defourny认为,社会企业具有三个特征。一是组织决策权分散。与一般企业不同,社会企业的决策权不由出资方单独享有,而是由社会企业的参与者、受惠者及其他利害关系者共同享有。二是基于市场的社会服务。与接受财政援助或慈善捐赠的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不同,社会企业在追求社会目的的同时,还要持续进行营利性生产和销售服务以保障自身的可持续运营。三是有限的利润分配。与一般企业的利润分配不同,社会企业的利润分配有限制,超过2/3的营业所得必须用于社会目的再投资。
欧盟15个国家研究人员组成的社会企业研究机构EMES提出了社会企业的9个特征。如表1所示:
三、英法美三国社会企业比较
(一)英法美社会企业发展现状与特征
以英法为代表的欧洲社会企业是一类具有劳动综合型的社会企业形态,社会企业的主要活动是帮助难以正常进入劳动市场的弱势群体实现就业,保障其能够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同等的就业权利。与经济目的相比,欧洲社会企业更强调社会目的。如英国政府对社会企业的性质有明确规定:比起追求股东或所有者的利润最大化,更加追求社会目的,为此将利润再投资到社会事业或地区发展的企业。这意味着社会企业的作用与功能比一般企业更加完善。
1.英国
2005年7月英国颁布了《社区利益公司法》(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y Regulation),该法律规定了一定限度的收益分配原则和监督、报告义务、评估等内容,促进了英国社会企业的健康发展,也为他国社会企业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在财政政策方面,英国政府为了实现社会企业的财政独立性,除直接支付劳务费和补助金外,更重视资金筹措支援和间接税金优惠政策的落实。
英国社会企业具有“来源广,类型多”的特点,如工人生产合作社,消费者合作社,住宅合作社和工业合作社等。在上世纪60年代社会运动的影响下,诞生了大量工人生产合作社。70年代初成立了全国性社会组织“工业共同所有权运动” (Industrial Common Ownership Movement)、“工业共同所有权金融”(Industrial Common Ownership Finance)和各地区合作开发机构(Co-operative Development Agency)。后者主要由女性和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组成。此外还有在城市贫困地区负责解决社会排斥和弱势群体就业问题的社区企业(Community Business),主要是包括有精神障碍的人在内的包括劳动市场弱势群体的社会公司(Social Firm)和“中间劳动力市场组织”(Intermediate labor Market Organization)等。这当中的不少社区企业和社会公司还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社会企业网络。此外,社区服务合作组织(Community Service Cooperative)、开发托拉斯(Development Trust)、慈善组织的商业部门等也是英国社会企业主要类型。
2.法国
法国社会企业具体可分为6种类型:
第一,是综合劳动的企业(Enterprises d'Insertion)。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获得工资,收入主要通过与企业或公共机关签订承包合同或销售货物等自行筹集。53%的雇佣人数不到10人,活动领域主要是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垃圾分类回收和二手物品修理及旧货买卖等。
第二,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心(Centres d'adaptation a la Vie Active),该中心主要帮助残障人士为主的社会弱势群体就业,为其提供了临时性工作岗位。一般没有工资和劳动合同,但可以得到一定的报酬。机构预算的大部分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支援,通常以综合社会服务中心或劳动保护机构的形式运营。 第三,劳动中介协会(Associations Intermediatre),这是派遣长期失业者或50岁以上失业者等弱势群体提供工作的协会。派遣的职业包括“个人服务”(53%)、“清扫”(18%)、“建筑物管理”(7%)等,这些职业仅限于民间派遣企业和法国国家职业介绍所之间不冲突的领域。
第四,临时工作安置企业(Entreprises de Travail Temporaire d'insertion)。该机构将失业的社会弱势群体派遣到企业,提供2年以内的工作岗位和培训,主要由26岁以下年轻失业人员、长期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者、公共扶助受惠者等组成。
第五,邻里委员会(Régie de Quartier)该委员会是针对居住在特定地区的居民运营的社会企业。因此,参加RQ工作的人是居住在该地区的弱势群体,根据与地方政府或相关企业签订的合同,提供清扫、街道整顿、公共物品维修等服务。
第六,雇主整合与资格认证集团公司(Groupernents d'employeurs pour I' insertion et Laqualification)。以不满100人的企业为会员,关心弱势群体雇佣的用户联合团体,对他们进行培训。政府向每个参与者提供18000欧元的支持,并免除其社会保险费。
法国在通商产业部内设立了社会企业促进处,专门负责对社会企业的支援,消除社会企业发展障碍的壁垒、制定各种政策和研究优秀社会企业案例等。另外,政府在公共服务采购方面给予优先选择,并签署了与社会企业的合作协议,提供各种支援。
3.美国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美国的非营利组织开始进入专业化和更加开放的发展时期。逐步突破“禁区”,开始与市场资源联姻,开拓出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新方向。社会企业作为植根于非营利部门重要社会创新,就是在这一时期出现并开始在公共服务领域扮演重要角色。
美国社会企业追求两个基本目标,其一是帮助低收入群体自立,二是为非营利组织带来收入。美国的社会企业是指一系列非营利组织,如社区志愿者组织和自助组织,而非欧洲国家所谓的“第三部门”。这些社会企业可以分为三类:合作社、非营利组织和互助组织。合作社遵循传统的发展模式,农民相互合作,共同购买生产资料并联合营销。消费者相互合作,以更低的价格购买优质食品。美国合作社拥有约1.2亿成员,活跃于农业、儿童保育、能源、规模服务、食品零售和分销、健康和福利、保险、住房、以及电信等行业。合作社的部门范围包括1万多个信用社和5万多家私营公司,拥有8400万会员,资产超过6亿美元,250多个提供联合采购和联合服务的采购合作社,3000多个当地农业合作社,销售大约30%的美国农产品,以及为医疗器械、医疗批发商、医疗用品和50多个零售合作社提供联合采购服务的医院合作社。对于美国的非营利组织来说,这是社会企业的重要活动领域。由于国家很少干预市场,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社会企业支持体系,因此,美国中央与各联邦的地方性支持法案的作用就体现了出来。例如《Javits-Wagner-O'Day法案》,该法对由残疾人生产的产品实行优惠采购。这些美国社会企业是按照消除贫困和为弱势群体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的政策目标发展起来的。
表2为英法两国与美国的社会企业特征的国别比较,从下表中可以看出,美国的社会服务主要由市场来提供。而英法两国则是公共机关提供社会服务的情况较多,更加强调公共性,还具有形成中央与地区伙伴关系的特点。
四、启示
英法美三国的社会企业的共同的特点与启示:
第一,社会企业由政府、市民社会和企业共同支持。社会企业不仅有政府提供的法律和财政支援,还有民间企业的多样支援,市民的关心和参与。在这些发达国家,以补助金或项目援助金等形式达成协议的地区不仅有直接援助,还有以工资补贴形式形成的间接财政援助。
第二,社会企业的运营活动以社区为基础。也就是说,为解决社区发展问题,社会企业积极利用地区资源,并在地区内解决社会问题的动机非常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企业可以保障社区居民的自主性和主体性。
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我国内地的社会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社会部门,社区居民对社会企业的关心和参与并不多,政府和社会企业、市民合作解决社会问题的情况更为鲜见,这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形势极不相称。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社会整体面貌焕然一新,但同时也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均衡,各阶层之间的贫富差距扩大,社会问题凸显的特征。因此,除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外,还应逐步强化社会企业在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中的角色与作用。当前,以开放和包容的心态积极学习和借鉴他国先进的社会企业发展经验,找到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企业发展之路就显得必要与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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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韩国又石大学)
责任编辑:张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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