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族企业产权安排局限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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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楚瑜
人类经济的发展史,可以说是一部家族经营史。资料显示,家族企业在我国经过20多年来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特定文化社会条件下产生的中国家族企业,很大一部分采用了中国式的家庭产权安排形式,随着外部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和企业自身规模的扩张、经营管理的复杂性增大,其自身在产权方面的局限性越来越成为其快速成长的制约因素。
一、我国家庭产权安排特点及文化根源
目前国内外对产权问题的研究主要是把产权与个体(人)联系在一起,把产权与集体、国家联系在一起,但是在历史与现实生活中,家庭产权安排却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我国家族企业很大一部分产权以家庭为主体的产权安排。
(一)我国家庭产权安排的特点。遗产均分是中国的历史传统,而这种家庭内的遗产均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从财产上对家庭制度的一种维持和保护,也决定了我国家庭内产权安排的特点:
1、模糊性。遗产均分制度必然导致家庭财产的模糊性。
2、公共性。遗产均分制度导致家庭财产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从而使家庭财产在家庭成员内成为一种公共品。
3、财产增长的匀等性。遗产均分制度使家庭财产的增长呈现出匀等性甚至下降的态势,子女越多,这种下降的态势就越明显。
(二)文化根源及对我国家族企业的影响。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以家庭为中心。由于中国人缺乏个人独立和个人自由的天赋人权观念,造成了家长制的一系列弊端:一方面是父母权威的滥用;另一方面是子女对家庭的依赖。不仅如此,由于用家庭观念和家庭伦理观察和组织社会,对待社会生活和处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消融了家庭与家庭以外的社会界限,既阻碍了社会分工和合作的扩大,也不利于各种组织形式的产生。
从深层次看,我国遗产均分制度为特征的家庭产权安排的形成与历史上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不力也有一定关系。传统中国没有完善的产权制度。中国很多朝代征税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朝廷将收税的任务完全交给地方官员或收税地主,他们可以随意设定税收标准,农民们也可以被随意地征去服兵役和徭役,而朝廷则几乎不提供社会性服务来回馈税赋。在我国历史上,由于私有财产保护的成本较高,所以对于财产采取均分制的方式是一种理性的选择。我国的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强化“国”与“家”两层的文化,而中间组织由于缺乏生存的空间而难以发展起来。与此相适应,国有(营)经济与家族式管理和家族式组织也十分“发达”。
在上述文化社会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家族企业很难打破家庭产权安排的约束。中外许多管理专家说,全世界的华人办(私人)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主要靠亲友关系,华人企业家大都认为最可靠最易于合作的是家庭成员,其次是亲戚、干亲、拜亲,然后是同乡、同学等,因此,华人企业大都具有强烈的人合因素。
二、我国家族企业家庭产权安排的局限性
(一)内部产权模糊。家族企业内部成员之间的产权界定模糊。在家庭产权安排下,按照中国的文化传统,家人之间的财产划分只有在分家的情况下才有必要。如果子女没有成立自己的小家庭,大家庭内部一般不进行财产划分,家族企业也不例外。这种产权模糊的家庭制度是家族企业在创业时的有效制度选择,既为以后家族企业交易费用升高埋下隐患,也为家族分家和产权明晰改制提供了可能。
(二)股权形式单一封闭。受传统家庭产权安排文化的影响,许多家族企业固守“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狭隘观念,使企业成为一个相对封闭的集团。据《中国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研究》的数据显示:虽然企业产权主体结构中有一定比例的外资成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也占企业的一部分股份,但从总体上看,企业主家庭或家族在最终所有权结构中占有绝对优势。(表1)
企业产权归家庭所有的股权结构,在家族企业创业初期曾极大地推动了企业的发展。产权高度集中使所有者卷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很深,有足够的动机和条件保证企业实现最大利益的发展。但是,封闭性的产权及对外部边界的“不合作”态度,不利于企业的持续成长。
(三)人力资本产权界定不清。周其仁认为人力资本有两个产权特征:一方面人力资本天然归属于个人;另一方面人力资本的产权权利一旦受损,其资产可以立刻贬值或荡然无存。我国家族企业产权安排是“资本雇佣劳动型”,企业主作为资本所有者占有全部剩余收入,而员工只能得到固定工资。这种产权制度注重物质资本作用,忽视了人力资本的作用,造成对人力资本产权的界定不清。如果企业主对人力资本产权作用不给予高度重视,人力资本的经济利用价值就会一落千丈。企业是一个由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构成的特别合约,家族企业主必须充分认识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并对其产权进行适当的界定,才能使人力资本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企业法人财产所有权和企业财产权不分。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干预,法人财产的这种法律特征,决定了法人财产权的永续性和整体性。而在我国家族企业中,企业法人所有权深受家族企业所有权的干扰和控制:一是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三位一体的产权结构,加之家族式管理的文化传统,为家族企业主干涉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了保证,同时也提供了“制度锁定”;二是家族企业的传承大多采取“子承父业”的特殊主义原则。当家族成员中缺乏经营人才时,企业如果坚持封闭的产权就可能面临灭顶之灾,以致多数家族企业迅速崛起,迅速衰老,不断重复创业―崛起―败落的三部曲。
三、对策分析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有效的产权是组织“适应效率”形成的关键,它决定着企业的组织形式和企业与外部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也关系到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和控制关系。当前,我国家族企业的持续发展,关键在于改革现有的家庭产权安排制度。
(一)明晰产权,很好地界定企业内部产权。张厚义认为:“关于家族企业,不是不可搞……搞家族企业首先必须注意的是‘亲兄弟明算账’,没有最初的制约关系,后患是无穷的。”从我国家族企业发展的实践来看,凡是产权明晰的,企业发展就顺利;凡是产权模糊不清的,企业发展就受到阻碍。如希望集团的蓬勃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内部产权的成功界定:1982年刘氏兄弟共同凑集资金1000元创业。1992年初次分家,整个企业一分为三,这是希望集团的第一次产权明晰,推动了企业的发展。1995年他们又进行了第二次产权界定和明晰,兄弟四人创业时期形成的产权彻底分开,分别创办了自己的公司。从此,希望集团从亲朋维系的模糊产权关系转向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阶段。
(二)稀释股权,打破家庭产权的封闭结构。根据现代产权理论,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只要企业产权结构单一,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必然会出问题。为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家族企业在明晰内部产权的基础上,应优化产权结构,稀释家族股权,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大家都知道,南存辉是“最具有现代企业家气质的温州老板”。这种气质不仅来自他从一个修鞋匠到“温州第一大老板”的角色转换,更来自于他对自己家族所有的企业股权不断稀释所体现出的罕见魅力。南存辉通过对自我股权的不断稀释,使得正泰的总资产由创业时的200万元变成了30亿元。另外,通过引进非家族成员入股,可以淡化家族色彩,解决企业融资问题,降低企业风险。吸引家族外部优秀人才,既保证了家族的合力,又对家族成员形成了约束。
(三)塑造家族企业文化底蕴。家族文化是家族企业进行产权变革时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家族文化是以亲情为基础,以特殊主义代替普遍主义,以人情代替制度,缺乏制度意识的文化。要突破其排斥理性的封闭特征,须在有所扬弃的基础上重构企业文化,消除家族与非家族成员内外有别的价值判断标准,设计出多样化、多层次的系统化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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