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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法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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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个人取得的收入总量逐步增长,并且收入结构日益复杂。收入总量和收入形式的增加使得人们的理财意识增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逐渐成为了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本文简要说明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目的、原则和方法,突显纳税筹划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 企业员工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新税法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对每个人的经济收入都变得极其重要。怎样在实际所得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企业员工、企业财务部及企业人力资源部等多方的通力合作,减少名义所得和名义支出,有效降低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变得尤为重要。本文从纳税筹划的目的、原则和方法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个人所得税的定义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目的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一直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一种经济规划活动,在不违反税法和相关法律的前提下,灵活地运用相关规定及优惠政策,对企業员工实际收入进行合理合法的筹划,是企业和企业员工实现双赢的必要手段。
  三、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原则
  (一)综合效益原则
  筹划个人所得税时,需要统筹各工资项目及扣除项目,不能为了减少某一个项目的税负而增加其他成本。
  (二)时效性原则
  纳税筹划需要建立在对税收法规十分熟悉的基础上,对国家财税部门出台的新政策以及特殊时期的暂时性政策都要做到及时了解、分析及落实到位。例如在2020年初全国暴发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下,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许多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其中就涉及了个人所得税方面。针对此种特殊时期的暂时性政策,纳税筹划也需要及时得到调整,保证纳税人能够充分运用相关政策节税,并保证节税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四、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一)员工方面
  第一,及时在个人所得税APP客户端内填写六大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第二,在子女教育的填写上,企业员工可以在充分考虑夫妻双方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把每月的扣除数全部放在税收较高的一方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在赡养老人的填写上,企业员工如果是非独生子女且兄弟姐妹在3人或3人以上的,可以综合考虑兄弟姐妹的实际税收情况,争取每月的扣除金额达到1000元的上限。
  第四,在选择申报方式上,建议企业员工选择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从而减少在申报环节中不必要的错误。
  第五,企业员工若存在由非任职企业支付劳务报酬或境外所得等情况,应及时告知任职企业的人事部或财务部。
  (二)企业方面
  第一,在新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实施下,通过每月起征点的提升及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员工每月的税前扣除金额或多或少都有所增加,企业人力资源部可以通过绩效考核等手段,对企业全年工资总额进行划分,适当增加每月的工资薪金,从而使企业员工可以在年度工资总额不变及税收不增加的情况下,提前拿到工资薪金。
  第二,适当采用非货币方式支付工资薪金,减少名义收入。首先,企业可以为员工提供上下班接送班车服务,这样既能降低员工交通支出,又可以保证员工准时上班,且车辆的折旧、汽油、维修费等都可以作为企业费用列支。其次,企业可以加强对职工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不包含高等学历教育),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经济价值。再次,企业可以适当增加员工差旅费补贴及通信费补贴。最后,企业可以为员工提供集体宿舍,从而变相增加员工经济收入、减少名义收入。同时企业也能够相应地减少房产税等相关税收的支出成本。
  第三,合理筹划劳务报酬,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随着ETAX3税务软件功能的更新升级及大数据的全面普及与应用,合理筹划劳务报酬达到合理节税在企业日常经营中变得越来越重要。企业在对外提供劳务输出时,劳务工作者与用人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的情况越来越多。
  新个人所得税政策下,劳务工作者如果还是按照老观念来考虑及执行,那么在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将造成应纳税税额大幅提高。例如:
  其一,2019年在甲企业就职的工程师李某年取得扣除“四险一金”后的工资薪金120000元,为乙企业提供工程培训5次,每次金额为10000元,劳务输出中的各项差旅费及误餐费等费用共计10000元由张三自理(假定没有专项附加扣除费用及其他收入)。则李某201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0000+50000-60000)*10%-2520=8480元。
  其二,2019年在甲企业就职的工程师李某年取得扣除“四险一金”后的工资薪金120000元,为乙企业提供工程培训5次,每次金额为8000元,劳务输出中的各项差旅费及误餐费等费用共计10000元由乙企业承担(假定没有专项附加扣除费用及其他收入)。则李某201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0000+40000-60000)*10%-2520=7480元。
  综上所述,李某与乙企业在总体收入与支出平衡的情况下,采用第二种模式,李某2019汇算清缴中个人所得税相应减少1000税额,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同时对乙企业来讲,在10000元的相关费用中也可以抵扣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应减少税收成本,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
  第四,合理筹划全年一次性奖金,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员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也包扣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制度的企业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018年12月27日,国家财政部公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个人拿到的年终奖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依法单独计税。企业和员工可以通过合理筹划年终奖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例如:
  其一,2019年在甲企业就职的工程师李某年取得扣除“五险一金”后的工资薪金50000元,年终奖为60000元(单独计税,假定没有专项附加扣除费用及其他收入)。则李某201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0000*10%-210=5790元。
  其二,通过企业与员工整体纳税筹划,2019年在甲企业就职的工程师李某年取得扣除“五险一金”后的工资薪金74000元,年终奖为36000元(单独计税,假定没有专项附加扣除费用及其他收入)。则李某201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4000-60000)*3%+36000*3%=1500元。
  综上所述,企业及员工通过合理筹划年终奖,能进一步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的企业归属感。
  第五,及时掌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相关政策,从而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2020年是新個人所得税法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改革的第一年。而政策改革依据主要来源于以下4个公告:其一,财税2019年94号公告——《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其二,税总2019年44号公告——《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其三,财税2019年99号公告——《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其四,税总2019年46号公告——《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2020年3月1日—2020年6月30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申报时间段中,涉及企业员工的公告内容需注意以下几点:
  其一,只有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但是不是所有的居民个人都需要汇算清缴。财税2019年94号公告第一条指出,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其二,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包括目前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
  其三,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企业员工对于一些基本的税务名词需要有比较直观的了解,比如收入、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分。收入:毛收入,即没有扣除任何费用的金额;收入额:收入在扣除减除费用后的金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在减除各项扣除项目后最后得出的金额。
  第六,企业员工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免税政策途径:一是可以向扣缴企业提出要求(一般是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或提供服务的企业),二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三是通过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第八,企业员工办理汇算清缴的方式有以下3种:一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二是可以向扣缴企业提出要求(一般是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或提供服务的企业),三是委托税务代理企业。
  第七,企业员工容易忽略的相关政策运用及事项:一是企业员工的捐赠支出。根据财税2019年99号公告指出: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二是财税2020年9号公告: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三是企业员工对汇算清缴事项的重要性必须有充分的认知,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根据发改办财金规2019年860号文件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将实行申报信用承诺制、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制、建立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机制。
  五、结语
  纳税筹划具有综合性、合法性、目的性和筹划性等特点。本文通过对新税法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各种途径的阐述,使企业员工能够与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对照,将所述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深化企业员工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认识。企业可在控制其人工成本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提高员工的经济收入、增强其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实现双赢。
  (作者单位为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杨嘉雄(1982—),男,本科,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科研及税收。]
  参考文献
  [1] 韩春春.浅谈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作用[J].财经界,2019(7):225.
  [2] 汪丹.新旧个人所得税制度比较分析[J].财经界,2019(7):226.
  [3] 吴舒婷.基于新个税法下高校个税税收筹划[J].纳税,2018(31):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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