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央行内部控制评价的难点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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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良君
随着人民银行内审转型的要求,内部控制审计力度不断加大,内部控制评价就成为现实工作面临的课题。内部控制评价是根据适当的标准,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序,对各级机构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执行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和风险防控能力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和综合评价的活动。近年来,基层行在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上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一定效果,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逐步提高,但内部控制评价是一门新学问,涉及面广、内容多、技术性强,无论从理论和实践均需要探索和认识。
一 内部控制评价的难点
(一)控制环境不够理想,风险防控意识淡薄
主要表现为:一是把内部控制片面地理解为建章建制,认为只要有健全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做到人手一册,就算完成了内部控制,就能控制住风险,忽视了内部控制是一种机制,是一种动态的控制过程。二是把内部控制的主体固定在一般业务人员,各级管理人员游离于内部控制之外,失去应有的监督。三是忽视了人在内部控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人与人之间缺乏一种必要的沟通与交流,一些不良的思想倾向没有及时察觉,以致酿成严重后果。四是重部署,轻落实,内部控制流于形式。五是员工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对自己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认识模糊。有的对各项内控制度了解掌握不多,又不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凭习惯办事,使内控制度悬空。有的是天天喊风险,但不知道何为风险?又怎来防控。有的干脆把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寄希望于内审部门。六是内控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导致了内部控制上的漏洞和操作上的失误。有的制度未随业务的变化及时修改,有的新型业务已开展,但制度尚未建立,有的制度操作性不强,有的制度缺乏必要的程序控制等。七是内部组织结构不尽科学,部门及部门内部各岗位之间业务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遇事相互推诿,甚至无人负责,造成工作上的低效率。八是缺乏一套完整、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及监督奖惩机制。
(二)风险管理层次不高,权威不够
目前,人民银行的风险管理是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管理模式,虽然各级成立了内控领导小组,但大多数的风险管理工作落在了内审部门。在现行内审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的体制下,只能将风险管理当作一种日常审计工作任务来完成。由于内审监督频率低,周期长,既不利于问题的及时发现,又缺乏对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风险管理难于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没有统一规范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目前基层人民银行的一些机构,为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内控行为、提高内控水平,建立了自己的内控体系、运行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评价指标,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内部控制及评审工作。但从这些指标的设计来看,仍存在许多不足:首先是这些指标主要是按央行的业务分类来设计的,重点放在其制度的健全性与执行的有效性方面,对内控环境建设、信息沟通等方面的内容并没有制定具体的评价标准,不能全面反映出一个机构内控工作的总体状况。其次是在对同一业务评价指标的设计上也不尽相同,一个行一个模式,缺乏可比性。再次是风险管理量化分析手段欠缺,在风险识别方面还很不精确,部分评价指标可操作性不强,有的指标并不能客观反映评价事项的重要性和风险程度,有的指标难于量化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技术与手段落后
由于内部控制评审是以一个时间段为评审期,在有限的现场评审时间内,根本不可能对每笔业务进行检查核对,现场评审只能采取抽样检查,从而导致了评审结果的偏差。而开展评审主要依靠的又是评审人员大量的手工操作,工作效率不高,如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其评审质量就会大打折扣。
(五)信息沟通渠道不畅
能否及时识别、获取各类内控信息,是实现有效内部控制评审的前提。由于内部控制及评价刚刚起步,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又严重滞后,内部控制评价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与管理信息缺失,评审时仅仅依靠现场检查来搜集信息,评审双方之间没有建立实时采集信息的通道,信息来源不及时、不充分,不利于评审工作的开展,还会严重影响评审质量和效果。
(六)内部控制评价人员素质不能适应形势需要
内部控制评价是一项系统性和技术性强、复杂程度高的全新工作,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人员队伍才能胜任。要求评价人员既要熟练掌握央行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具有丰富的央行实际工作经验,又要具有一定的审计技术和管理控制技术,特别是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较为普遍的情况下,评价人员更需要具备较高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但从目前基层央行评审队伍的整体素质来看,还达不到这个水平。另外,评价人员还普遍缺乏内部控制及评价的理论知识。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控制环境建设,培育央行内控文化
一是要及时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作出反应,适时修改有关内控制度,以应对新出现的风险,使业务操作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置于有效控制之下。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做到部门及岗位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形成一种人定制度、制度管人的有效内控机制。二是要以人为本,充分利用各种教育手段,强化各级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内控意识,真正把内部控制作为央行自下而上的生命线和业务发展的基础,使风险控制意识体现在业务操作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之中。首先要正确理解和认识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一个程序,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方式,是各个层次人员的职责,而不仅仅是一些手册和规定。其次是要正确处理内部控制和内审的关系。内部控制不是内审,内审职能本身只是内部控制体系的一部分。第三是要正确处理好内部控制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内控机制归根到底还得由人来操作,因此在强调内控的同时,要通过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和情绪变化,及时疏导,并帮助员工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为员工创造一个和谐融洽的工作环境。三是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分析、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控制机制。四是要全面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目标考核,要与内控责任人的利益挂钩,促使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员工重视内控工作。同时加强对各级机构及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努力发现问题和风险。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央行的风险管理框架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是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及评价工作的前提。首先要成立相应的内部控制评审组织体系。其次要明确其职责,中心支行设内部风险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其辖内县支行内部控制的指导及评审活动。风险管理委员会向本级行长负责,下设专门的办公室,负责制定本级机构的内部控制及评审办法,并对辖内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及评审活动进行指导。
(三)制定统一的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总行应尽快制定中央银行的内部控制指导原则和评价办法,作为人民银行系统进行内部控制设计、建设和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的主要依据。指导原则应明确人民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结构和要求、内部控制的重点内容等。评价办法应明确评审原则、评价内容及标准、评价方法、评价等级、评价程序和奖惩等。通过这把“标尺”的运用,真实反映出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内部控制的整体水平,改变目前人民银行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和内控成本较高的现状,整体推动基层央行内部控制及评价工作朝健康的轨道发展。
(四)建立统一的央行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体系,提升评价的规范化程度
内部控制的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央行所有的业务和管理活动。对于这样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的控制,是不能靠人治和靠简单的会计控制就能实现的,而要靠一套科学规范的内控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行为。根据央行不同的业务和管理活动制定出“怎么干”的标准,构成央行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一般标准体系和具体标准体系两部分。一般标准包括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具体标准由内部控制要素评价标准和作业层级评价标准两部分组成。要素评价标准是以作业层级评价标准为基础,按照国际通用的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督检查五要素,结合央行具体业务与管理活动来制定。作业层级评价标准是针对每项具体业务或操作来制定,其内容应包括每项业务的控制目标、控制点和控制措施。
(五)构建内部风险监测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信息是内部控制评价的基础,而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准确反馈又是内部控制评价质量的保证。因此,要不断加大内部风险监测系统建设,使内部风险监测系统能够覆盖所有的重大业务活动,充分满足风险管理的需求,并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交流渠道,保证信息的充分流动和共享,实现内部风险的实时自动监测与分析,增强评价的科学性、时效性,降低评价成本。
(六)加强央行内部控制评价队伍建设
内部控制评价是一项要求高、难度大、内容复杂的工作,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培养一支一专多能、多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对现有人员培训的同时,适时调整现有人员结构,以适应央行内部控制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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