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涉警舆情管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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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数据时代涉警舆情形势严峻,大数据既为公安工作提供方便也对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国家社会稳定,涉警舆情管控研究迫在眉睫。文章通过研究涉警舆情的内涵、特点,分析公安机关舆情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涉警舆情的引导与管控,必须努力寻求大数据时代舆情管控与引导的新思路、新方法,健全应对舆情危机的管理机制,积极展示公安正面形象。
【关键词】大数据;涉警舆情;公安机关;舆情危机管理
中图分类号: D63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457(2019)12-0227-002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19.12.109
【Abstract】The police situation in the era of big data is grim.Big data not only provides convenience for public security work,but also poses a huge challenge to building a harmonious police-civilian relationship.In order to build a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and maintain national social stability,it is imperative to study police control.By studying the connot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police grievances,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and causes of public security organs' crisis management.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must strengthen the guidance and control of the police.In the era of big data,we must work hard to find new ideas and methods for the control and guidance of public opinion,improv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deal with the crisis of public opinion,and actively play the positive image of public security.
【Key words】Big data;Police sensation;Public security organs;Public opinion crisis management
涉警與情是与公安机关或者民警个体相关的舆情信息。综合大数据庞大、高速、多样、价值的特点,大数据时代涉警舆情可初步界定为民众在互联网络上对于公安机关以及公安队伍中的中介性事件的形成、发展以及变化过程所持有的总体情绪、意见以及政治态度等[1]。研究涉警舆情的特点,全面掌控舆情,有助于从源头上控制事件发酵,引导事件走向,帮助执法机关改善现有的问题。
1 大数据时代涉警舆情的特点
近几年,涉警舆情事件频繁发生,逐渐成为人们最关注的话题之一,尤其是基层警务人员的执法情况,更是舆论的热点和焦点。这些舆情的来源主要有新闻网站、微博、贴吧以及即时聊天软件等信息发布平台[2]。
1.1 涉警舆情的突发性与热点的集中性。热点的集中性主要是指公众密切关注的聚焦点和广泛讨论的热点内容,是与公众利益直接或间接相关的[3]。公安工作之所以容易受到广大群众的注意,是因为其工作的内容与公众利益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比如贵州“瓮安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等都曾在全国引来很多热烈讨论。另外,由于一小部分人仇警的思想存在,一些案件无论本身是否和警察有关,如“空姐滴滴遇害案”,人们都能以各种理由,将责任归结到警察身上,引发舆论的热议,给警察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1.2 话题的敏感性与聚焦性。大数据时代具有实时互动性的特点,能够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引起广大民众的讨论,从而就会把涉警个案变成一个公众事件,增加涉警舆情的处理难度。有时候,人们往往热衷于探究事件中与公安机关有关的负面新闻,津津乐道,广而告之。这致使涉警舆情中少有与公安机关正面新闻在民众中自发产生轰动效应的情况,并且容易把事件演变成恶意的群体性事件,让事态往不利于警察的一方面发展。
1.3 民众态度的情绪化。对于涉警舆情,受某些不理智、易情绪化的网民影响,多数人容易在不明真相的前提下,受到鼓动做出伤害别人、危害社会的事情。
1.4 涉警信息以负面影响为主。普通大众针对执法机关的评论多以负面内容为主,正面内容较少。一方面,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新媒体,这些行为在自媒体的曝光下,很容易被“带节奏”,掀起舆论的恶评。另外,民众很容易以偏概全曲解事实,跟风抹黑执法人员甚至是政府的形象,同样也对执法机构的形象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4]。
2 当前公安机关的舆情危机管理方式存在问题及原因探析
目前,公安機关部分民警没有认识到舆论的重要性,舆论是民众表达社情民意的一种方式,他们固执的将群众对机关的监督看作是找麻烦,不愿接受群众意见,既恶化了警民之间的关系,也使自己的工作止步不前。同时,缺乏对涉警舆情危机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没有认识到网络与现实治安之间的内在联系。
2.1 前期监测处理不力。在我国,公安机关舆情预警机制还不健全,管理涉警舆情时继续使用旧式的传统管理方法,没有积极调查和反馈信息,缺少危机意识,导致解决舆情危机的最佳时间延后。随着各类社会性事件的发生,如果执法人员工作不细致,没有耐心,导致事件的负面影响发生,往往采取消极方式应对媒体曝光,而不是迅速应对,及时跟进事件,会给公安队伍带来形象危机和信任危机。另一方面,某些公安机关没有正确认识到危机舆情事件的严重性,对其不够重视,也没有认识到危机舆情的紧迫性敏感性和其背后隐藏的规律,收集信息和处理信息的手段和速度亟待提高。正因为上述原因,当舆情出现时,执法单位态度萎靡,收集信息时间滞后,延误最佳时机,容易机关单位陷入被动,加重媒体和公众的质疑。 2.2 事中预警处置不当,信息澄清发布不全,联动处置机制不畅。当危机发生时,部分公安机关不能够积极快速面对、化解舆情危机,办事程序累赘,信息发布不及时甚至不全面,不能对问题进行果断妥善的解决。指挥机制不健全容易造成“多龙治水”的局面,从而延误最佳的处置时间。管理部门职能设置空泛,多头交叉出现管理不全面。在宣传上没有与时俱进,用传统思维方式工作,缺乏对新生事物的认识,处于被动局面。缺乏有效反馈事件的途径也同样导致了联动处置机制不畅。部分职能部门没有对下级部门上报的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深层次分析,同时对媒体报道的有偏见和倾向性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汇报问题不及时;与媒体之间缺乏沟通机制,对媒体和公众言辞模糊,采取回避态度,未能及时公布事件处理结果。
2.3 后期跟进恢复不重视。后期跟进指执法机构向大众说明事情真相后到事件平息阶段。这个阶段中,很多公安机关以为,给民众一个简单交代,事情得到说明,对涉事人员进行简单惩处,危机就得到解决。但是对这类事件的背后原因没有进行深度解析,对管理存在的漏洞视而不见,对涉事人员的教育不足直接导致了相同类型的问题再度发生时相关机构手足无措,又要从头开始寻求对策,处置事件,极大的影响工作效率。究其原因,是公安机关对后期的跟进恢复不重视造成的,执法人员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心态只是机械地完成分内的事,这样一个完整的具体的事件就被拆分得七零八落,不具备系统性,执法人员也很难再用完整系统科学的角度来看待这些事件。
3 探究大数据时代涉警舆情管控研究的对策
3.1 提升公安机关危机意识,提高预警能力。公安机关在处理涉警舆情时,事先利用网络手段进行监测,把舆论量化,当舆论激化到某一设定阈值,如转发量、点击量等,将会触发自动警报系统,公安机关可迅速结合具体事件,给出最优解决方案。
3.2 完善舆论管理机制,革新应急管理手段。建立舆情危机应急处置机制,能够及时控制负面消息。结合现代化技术和工具,收集舆情信息,能预测发展动向、具备处理舆情信息的能力,着眼于建设现代化的舆情研判中心,从而使公安机关逐渐掌握主动权[5]。另外,面对舆情危机,公安机关必须改革应急手段,通过先进的网络管理技术手段,才可以有效提取网络舆情发展的关键信息,进而实现对网络舆情的科学管理。
3.3 建立輿情引导机制,提高引导能力。建立一种有效的能够应对舆情发生的敏感性环节进行引导的应对机制,事情发生前,要及时了解信息,积极正确引导,着眼于整个事件,并进行角度扩展,加强对舆情的深层次分析。关注舆情的发展,及时解决由负面舆情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查明事情真相,并及时把事情真实情况公之于众,回复群众对所关注事件的疑问和想法。借助大众媒体,将舆论向有助于正面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方向引导,防止敏感性的事件逐步恶化为成群体事件。事件发展中期,建立现场及时应对媒体采访机制。对媒体提问的问题要做预先设问,并进行准备,安排一名专业专职发言人[6],发言人对事件的态度和解说很大程度上决定媒体报道方向。事情过后,建立公开发布机制,应对各媒体采访,安排专人负责协调,上下统一口径,及时公布。借助媒体的宣传报道,及时公布真实正面的新闻,高度还原事实真相,把握主动权。
4 结语
公安机关需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接受来自媒体、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遵循新时期党中央政府提出的“以人为本”观念,做好涉警舆情管控工作,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同时,要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顺应新时期政治文明和社会快速发展,彰显警察应有的良好形象和法律素养。
【参考文献】
[1]王来华.舆情研究概论:理论、方法和现实热点[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16.
[2]易炼红.网络舆情的调查与思考[C].湖南省宣传部长培训会议资料.2009.
[3]孙洪波.新媒体时代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沟通能力研究[J].净月学刊,2015(02):5-9.
[4]牛广甫.涉警网络舆情的法治解读[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4(04):177-184.
[5]马国兰.新形势下涉警网络舆情良性发展的对策研究[J].社会观察,2012(04):16.
[6]马翠琳.论新时期警媒关系从控制性管理到合作性博弈的转变[J].公安研究,2008,(9):85-89.
※基金项目:江苏警官学院青年教师项目“新常态下社会信任环境构建研究”(2015SJYSQ10);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PAPD);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资助项目(TAPP)(PPZY2015C203);2015年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资助项目(公人传发2015年176号)。
作者简介:蔡文强(1987—),男,汉族,江苏溧阳人,讲师,主要从事城乡社会学、应急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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