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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家庭因素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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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基于农户的借贷行为,利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系统1986—2009年的数据对农户家庭因素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耕地面积、是否村干部家庭以及文化程度对农户的借贷活动起着正向促进作用;而家庭务农生产经营活动、家庭人均年收入、非农收入、非正规借款额度和年末手持现金对农户借贷发生率起着负向影响。对此,应加速农地流转改革,扩大农户的耕地面积;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势,拓展农村社会关系网络;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降低准入门槛,引导非正规金融组织转型,以更好地促进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
  关键词:家庭因素;农村普惠金融;影响;借贷行为
  中图分类号:F83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9)05-0129-05
  Abstract: Based on the behavior of farmers' borrowing for the empirical analysis, the impact of rural household factors on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inclusive finance were analyzed by using the national fixed observation point survey system from 1986 to 2009.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area of cultivated land, whether it's a village cadre family and the degree of education play a positive role in promoting the household borrowing activities; while the family farming and production activities, family per capita annual income, non-agricultural income, informal borrowing quota and cash holding at the end of the year has a negative impact. In this regard, we should accelerate the reform of agricultural land circulation, expand the arable land area of farmers, use the advantages of Internet technology, expand the network of rural social relations, increase financial input, improve the overall quality of farmers, reduce barriers to entry, and guide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formal financial organizations to better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inclusive finance.
  Key words: family factors; inclusive finance in rural areas; impact; lending behavior
  自從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将“发展普惠金融”列为党的纲领性文件以来,在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支持下,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已初步形成以农村合作金融为主,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为辅,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等在内的多层次、多功能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1],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局面大为改观。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再度提及普惠金融的发展议题,让农村金融的热度再度提高,而农村家庭金融服务将是未来竞争的关键点。因此,探讨农户家庭因素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现阶段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仍然存在覆盖范围不广、支农服务积极性不高、资金外流等问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未能满足农村发展需要。同时,农村非正规金融(如私人借贷、民间合会、互助基金会和地下钱庄等)贷款规模虽占到了全部农村金融贷款的20%以上,但因不具备合法地位,经常受到打压,且发展不规范,缺乏合理的引导和监管,存在较大的金融风险,整体效力难以发挥,支农效果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根据程惠霞[2]的抽样调查发现,许多农户和小企业仍然被排斥在金融增长之外,资金匮乏仍然是“三农”发展的主要障碍,这与2007年清华大学、汇丰银行合作调查的结论相一致。经过多年发展,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已经获得农户一定程度的认可,说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增量改革产生了一定成效。尽管如此,农村弱势低收入群体并没有获得充足的金融支持,无论在国有银行、农村信用社还是村镇银行贷款,在实际行动中都免不了存在着金融支农的畏难心理,从而导致农户致富路上的最大障碍依然是“资金匮乏”。这说明,现阶段中国农村金融仍然没有在“三农”范围内得到普及,农村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并没有获得充足的金融支持,从而使得农村普惠金融难以快速发展。因此,实现地区之间经济的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需要深入分析影响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因素,以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弱势、低收入群体倾斜,更好地解决“三农”资金不足的问题,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关于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研究近年来才开始逐渐成为学者们关注的重要问题。国外对普惠金融发展问题的探讨肇始于小额信贷分析[3],普惠金融是以可负担费用向弱势、低收入群体提供存、贷、汇(或保险)[4]。影响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有金融市场自由化程度、劳动力市场状况[5]、交易成本、储蓄率、投资决策[6]以及公共政策、社会保障[7]等。对不同国家普惠金融的测算结果表明,普惠金融在发展中国家更具有发展性[8]。杜晓山[9]最早将普惠金融理念介绍到中国。马志勇[10]、张世鸿等[11]认为,现阶段中国普惠金融发展虽历经波折但整体状况良好,尤其是针对“三农”的普惠金融发展已初具规模。但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长期呈现“东高中西低”的地区特征[12]。普惠金融发展主要受经济和社会[13,14]、收入和人口[15]、财政和政策扶持[16,17]等因素影响。目前对农村金融普惠水平测度方法有主成分分析法[18]、维度指标评价法[19]等。解决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问题需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20]、推广手机银行和互联网金融[21,22]、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23]、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监管作用[24]、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25]。   总体来看,国内外学者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问题的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但因普惠金融发展时间较短,相关研究仍然流于宏观层面,特别是对于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因素,至今还没有学者将农村金融发展惠及的对象——农户家庭纳入研究范围,因而得出的结论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本研究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选择以农户借款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利用Probit模型分析农户家庭因素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寻求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途径,并进一步提出政策建议。
  1  数据来源与样本基本情况
  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目标是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其客户层面包括农村贫困人群和低收入者及其所需的金融服务。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成效可以通过农户借贷行为体现出来,因此将影响农户借贷行为的因素作为影响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将影响农户借贷行为的家庭因素划分为家庭生产经营类型、财产状况、耕地面积、文化程度、收入、是否村干部家庭以及常住人口等,并通过实证方法具体考察各种因素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
  1.1  数据来源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来自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系统。该系统汇编了1986—2009年共25年的调查数据。目前,样本分布在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355个行政村,共调查农户23 000户,通过对固定不变的村和农户的长期跟踪调查,搜集样本农户家庭生产、生活及借贷行为等基本情况信息,满足研究采用数据资料的需求。
  1.2  样本基本情况
  根据1986—2009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系统数据[26,27],被调查的23 000户样本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基本表现出以下特征。
  1)家庭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整体较低,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所占比例最大。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到样本总数的84.53%,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只占15.47%,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25年,大大拉低了农户的人力资本水平。
  2)家庭经营活动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在所有样本农户中,纯务农户约占37.24%,以农业为主兼营非农业户占26.84%,两者占到样本总数的64.08%。
  3)农业收入仍然是农户家庭主要的收入来源。2009年样本农户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为9 793.59元,其中农业收入约占59.01%,外出务工收入约占28.04%,其余为其他收入来源。这表明中国大多数农户家庭都是从比较优势较低的农业中获取收入的,而非农产业比较优势虽较高,但其收入只占很小部分。
  4)家庭生产性固定资产价值整体偏低。在被调查农户中,2009年末每户家庭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只有9 404.6元,说明中国农户的资产抵押物严重不足。
  5)家庭承包耕地面积具有明显的小块化特征。2009年样本农户家庭经营耕地面积为0.497 hm2,人均只有0.127 hm2,这种小块土地经营的模式难以实现规模效益,同时也增加了借贷中单位面积土地上的交易成本。
  根据调查数据,同样可以获知样本农户的借贷特征。
  1)资金需求小额化。受家庭规模制约,农户家庭开支一般较小,资金需求的借贷额度不大。2009年所调查的样本农户家庭累计借入款项2 384.32元,其中银行贷款396.47元、信用社贷款487.90元、私人借贷1 470.66元。
  2)借贷期限短期化。比例最大的借贷期限为6~12和12~36个月,分别约为30.86%和43.69%。这种情况主要与农户的资金用途和生产活动类型有关。由于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收益率低,其借贷偿还期也不能太长。
  3)借贷用途非生产性。大多数农户借款用途主要是生活消费,如建房和教育等。2009年在所借入款项2 384.32元中,生活性借款为1 467.51元,约占61.55%,而生产性借款为916.81元,约占38.45%。
  4)非正規借贷是农户融资的主要方式。2009年样本农户共借款2 384.32元,其中正规借款884.37元,占借款总额37.09%,非正规借款1 470.66元,占61.68%。非正规借贷具有成本低、不需抵押或担保、灵活及时等优点,而多数农户难以满足正规金融机构设定的贷款条件,因此,非正规借贷顺理成章地成为农户贷款的主要渠道。
  2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2.1  模型设定
  在实际的经济决策中,如果面临选择问题或涉及因变量是离散变量,则一般采用Probit和Logit模型。在计量分析中,Probit模型和Logit模型的差别不大,因此利用二项分布的特性,选择Probit模型对样本农户借贷行为的影响因素作估计。模型的基本表达式如下:
  2.2  变量选择
  研究主要集中于家庭个体特征对农户借贷行为的影响,鉴于数据的可得性,选择的解释变量包括家庭生产经营类型、常住人口、文化程度、是否乡村干部家庭、耕地面积、家庭人均年收入、非农收入、非正规借款额度、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年末手持现金等10个指标。
  为避免多重共线性,以选取最具代表性的一个变量或者不相关的两个变量为原则。模型中变量说明与描述性统计见表1。根据以上分析,农户借贷行为选择模型可以表示为:
  3  实证结果分析
  使用统计软件Eviews 5.0对模型进行估计,相关结果汇总见表2。
  根据模型回归结果可以看出,除家庭常住人口和拥有的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对农户的借贷行为影响不明显外,其他影响因素的参数估计基本符合理性预期。其中,耕地面积、是否村干部家庭以及文化程度对农户借贷需求和行为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①耕地面积是影响农户借贷行为的一个重要变量,农户借贷行为发生率与耕地面积呈现明显的正相关。耕地面积每增加1个单位,农户借贷行为发生率就会增加9.72%。这说明农户家庭经营耕地面积越大,借贷意愿越强烈。②是否村干部家庭在10%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户的借贷行为。在中国农村,若农户家庭成员曾经担任过村干部,则农户家庭在当地的声望较高,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关系,有助于农户家庭获得贷款。③农户的文化程度在10%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户的借贷行为发生率。农户的文化程度一方面可以反映农户的认知水平、生产和经营能力。农户文化程度越高,视野就越广阔,对信用社和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就越有较深的认识,理财意识和能力就越强,家庭生产经营的范围就越广,更容易发生资金借贷行为。另一方面农户的文化程度也会影响农户在当地的社会地位和人脉关系,从而可以多渠道地获得借款。   同时,根据估计结果,家庭生产经营类型、家庭人均年收入、非农收入、非正规借款额度和年末手持现金对农户借贷发生率的负向影响比较明显。一是家庭生产经营类型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农户的借贷行为发生率,以农业为主业的农户借贷行为发生率明显较低。按农户家庭生产经营活动类型来看,纯农户不如兼业农户的借贷需求强,而兼业农户又不如非农行业农户的借贷需求强,这在农户融资的主观意愿中表现得较为突出。二是非农收入和年末手持现金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农户的借贷行为发生率。非农收入较高或年末手持现金较多的家庭对正规贷款需求小得多。大多数外出务工的农户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少,而且打工收入可以用来支付家庭日常的费用,甚至积聚少量的财富,因此借款需求不大。正规金融机构倾向于贷款给非农收入比重较高的农户,但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的正规信贷需求可能更大。年末手持现金较多的农户因流动资金充裕,借款动机较弱,其整体的借贷行为发生率要低得多。三是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0%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农户的借贷行为。一般来说,农户人均收入水平越高,剩余的自有资金越多,支付各项支出的能力就越强,农户的资金需求可以通过自有资金来解决,因而农户借贷行为发生可能性不大。实证结果发现,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家庭人均收入每提高1个百分点,农户借贷行为发生概率便减少6.61%。四是非正规借款额度与农户正规借贷行为发生率呈明显的负相关关系。正規金融贷款手续比较繁琐,农户向非正规金融组织借得越多,必然使正规贷款贷得越少[28]。若正规贷款利率比非正规借款的高,收入较低的农户对借款的交易成本更敏感,农户则更倾向于从非正规渠道借款。
  4  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利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系统的数据,分析了农户家庭因素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主要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农户耕地面积的扩大有助于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耕地面积的增加意味着农户家庭经营规模的扩大,有机会获得较多潜在的农业收入,夯实农户家庭的经济基础,解决家庭务农生产经营活动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造成的不足。而且,耕地面积扩大,说明农业生产投资所需的资金也会增加,在土地确权的前提下,能够形成有价值的抵押物,更易获得金融支持。同时,农户家庭潜在的农业收入增多,意味着农户家庭还贷能力的提高。
  第二,是否村干部家庭和文化程度等因素表明,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需要社会关系网络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支持。中国农村是典型的“熟人社会”,农户是否有借贷行为或参与金融活动的多少,依赖其所在家族与社区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越多,交易成本降低得越显著,风险分散也越容易,有助于减少违约行为,因而拥有更多社会关系的农户家庭更易获得借款。
  第三,农户家庭收入水平的高低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有明显的影响。在家庭收入增长初期,农户可能会产生排斥借贷的情绪,这是因为农户因经济基础薄弱、抵抗风险能力较小,需要考虑借贷利息和投资风险的存在,但是当收入增加到足够高时,随着家庭经济基础的不断夯实,农户有能力去扩大生产规模和寻求更多的投资机会,对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加,更可能进行借贷,从而推动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
  第四,农户家庭非正规借款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起负向作用。即农户家庭向非正规金融组织借款越多,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就越缓慢。非正规金融虽然具有信息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组织不合法、运行不规范、监管缺乏和风险控制能力差等方面的缺陷,不利于农村普惠金融的健康和稳定发展。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加速农地流转改革,扩大农户的耕地面积。随着农户经营土地规模的增加,农户向银行借贷的比例也随之增加。土地流转改革在促成土地资源规模化经营的同时也使得土地成为优良的抵押品,这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中国农村地区普惠金融的发展。
  第二,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拓展农村社会关系网络。随着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正逐步改变中国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的各个方面。互联网金融应成为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生力军,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不仅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建立起农村内部更多的社会关系,而且能够将农村内部与外部世界联系起来,降低农户家庭的借款交易成本和金融机构网点的建设成本,提升低收入人群和偏远地区农户享有正规金融服务的能力,保证金融服务提供的可持续性。
  第三,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当前中国农民整体素质偏低,对新知识和新技术等新鲜事物接受较少,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对此,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培养具有年轻化、知识化和创新性特征的新型农民。政府既要投入优质教育资源,抓好农村基础教育,还要认真结合农村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向农民普及经济金融和法律等专业知识,从而提升农民的知识水平和创新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并利用一定的激励机制,吸引年轻人进入农业领域,让农业成为富有朝气和活力的职业,进而为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先决条件。
  第四,降低准入门槛,引导非正规金融组织转型。非正规金融组织借款门槛较低、数额自由、期限和抵押灵活、投向无限制、交易方式较隐秘、对参与者素质要求也不高,易为农户所接受。因此,不能简单地肯定或否定甚至取缔非正规金融组织,而应该通过确认市场准入资格、赋予其合法地位,使之成为正规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并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坚持权利、机会和规则的平等,实现金融监管方式从“严准入+松监管+难退出”向“公平准入+分类监管+市场化退出”的转变。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研究小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4[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
  [2] 程惠霞.农村金融“市场失灵”治理前提再判断:供给不足还是金融排斥——基于5省26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覆盖地域内1938个农户样本调查[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4(11):101-112.   [3] HELMS,BRIGIT.Access for all:Building 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s[M].Washington,D.C.:World bank publications,2006.
  [4] KRISHNAMURTHY R,ALKHATHLAN K. Financial inclusion-A path towards India's future economic growth[J/OL].Social science electronic publishing,2009-03-05.
  [5] ANDERLONI L. Financial services provision and prevention of financial exclusion[R].Brussel:European commission,2008.
  [6] BECK T,DEMIRGUC-KUNT A,HONAHAN P. Access to financial services:Measurement,impact,and policies[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9.
  [7] PRIYADARSHEE A,HOSSAIN F,ARUN T. Financial inclusion and social protection:A case for India post[J].Competition and change,2010(14):324-342.
  [8] SARMA M. Index of financial inclusion[D].New Delhi,India:Jawaharlal Nehru university,2010.
  [9] 杜晓山.小额信贷的发展与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J].中国农村经济,2006(8):70-73.
  [10] 马志勇.对沧州辖区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情况的调查[J].河北金融,2014(9):61-62.
  [11] 张世鸿,赵美光.对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思考——以吉林省为例[J].吉林金融研究,2013(9):57-60.
  [12] 王修华,关  键.中国农村金融包容水平测度与收入分配效应[J].中国软科学,2014(8):150-161.
  [13] 吴国华.进一步完善中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4):32-45.
  [14] 张明哲.新时期普惠金融发展与创新分析[J].金融教育研究,2014(1):3-5.
  [15] 董晓林,徐  虹.我国农村金融排斥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基于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分布的视角[J].金融研究,2012(9):115-126.
  [16] 张世春.小额信贷目标偏离解构:粤赣两省证据[J].改革,2010(9):63-68.
  [17] 王曙光,王东宾.双重二元金融结构、农户信贷需求与农村金融改革——基于11省14县市的田野调查[J].财贸经济,2011(5):38-44.
  [18] 孙  翯,李凌云.我国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状况分析——基于层次分析法的经验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1(4):131-137.
  [19] 高沛星,王修华.我国农村金融排斥的区域差异与影响因素[J].农业技术经济,2011(4):93-102.
  [20] 张  宇,王光华,林咸刚.农信普惠金融的探索与实践——以浙江“临海模式”为例[J].浙江金融,2013(10):70-73.
  [21] 王修华,郭美娟.金融包容视角下农村手机银行发展探讨[J].农业经济问题,2014(9):61-68.
  [22] 粟  勤,王少国.金融约束政策对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绩效的影响[J].甘肃社会科学,2014(2):166-169.
  [23] 田  霖.我国农村金融包容的区域差异与影响要素解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2(11):39-48.
  [24] 梁静雅,王修华,杨  刚.农村金融增量改革实施效果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2(3):22-29.
  [25] 王宇红,孙柏璋.“包容性增长”理念视阈下土地承包經营权抵押金融制度的架构[J].调研世界,2011(1):33-37.
  [26]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全国农村社会经济典型调查数据汇编(1986~1999年)[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
  [27]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农业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全国农村社会经济典型调查数据汇编(2000~2009年)[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
  [28] 陆彩兰.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金融制度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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