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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初音乐美育课程衔接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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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中小学音乐课堂的美育教育,一直以来都存在着分歧。小学的音乐课堂以感性体验为主,理性分析为辅。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小学音乐课堂重体验与感受,课堂教学多元化,教学方法丰富多样,但是容易忽略对学生音乐技能掌握程度的要求。而学生进入中学后要在最快时间具备较全面的音乐知识储备,来完成一些音乐科目的测试,音乐课堂更多的是传授专业知识,这样便形成了一种矛盾:小学的音乐美育教育缺乏深度,中学的音乐美育教育又显得匮乏。如何在这二者之间寻得平衡,使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得到更全面的音乐美学熏陶?笔者在基于对本教育集团下的中小学音乐课堂美育教育观察与思考中,进一步探索符合本教育集团学生学情的小初音乐课堂的衔接。
  【关键词】教育集团 小初音乐美育 美育衔接
  随着中考艺术测评的逐步实施,对于学生音乐知识量的储备要求越来越高。一方面通过测评能够较为准确地衡量学校音乐教育的程度,促使学生重视音乐积累;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国家对音乐审美教育的重视和提倡。随着测评活动实施的普及。中小学音乐课堂的差异逐渐显现。笔者作为一名小学音乐教师,有机会接触到了本教育集团的中小学音乐课堂,通过了解分析,发现本教育集团小学与中学的音乐美育衔接存在断层,并以此展开调研,希望通过对致远教育集团下的小初音乐课堂的美育教学探索,解决断层问题,为学生持续性的音乐美育学习力的培养提供必要的帮助。
  一、为何说音乐美育是受益终身的学习
  说起音乐的美育,很多人会将它定义为使学生掌握某种音乐技能。很多时候,我们强化“育”而忽略“美”。特别是评价一个学生的音乐素养,往往会用唱几首歌、听过几位名家的经典作品、掌握哪些乐器演奏技巧等技术化的评价标准来考量学生的音乐能力。这些能力是否重要?当然重要,可是掌握这些音乐技能的目的是为了什么?美育教育是为了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学会审美。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美育能够让学生勇于表达自我的感受,能够拥有独特的审美意识,学会生活并保持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追求。美育作为一个学生终身发展的必要基础,在义务教育的黄金阶段,能够让学生了解美、发现美并去建立终身追求美好事物的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二、致远教育集团中小学音乐美育衔接难点分析
  目前,在中小学阶段,美育教育还是停留在意识层面。很多情况下,教师对于美育只明白其重要性,并不知其过程与方法,加之对美育的重视并没有达到以人为本的高度,导致音乐课堂简单粗暴、乏味无趣,学生对音乐的热情不再。笔者对本教育集团下的五、六、七年级的音乐课进行调研后发现,中小学的音乐审美教育存在较大的分歧,主要有以下几点:
  1.小学重感受,中学重技能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小学阶段学生接受音乐多以情感上的体验为主,美育在小学阶段停留在对作品的情绪、学生的主观感受、联觉体验等方面。一定程度上,学生发展了自我审美意识,学习用自己的语言去表达对音乐的理解。中学更加强调对音乐知识与技能的熟练掌握,注重作品的曲式分析,名家名曲的音乐信息储备,各种乐器的分类与音色分辨等,以便学生更好地迎接测评。因此,中小学音乐审美培养存在较大的差别。
  2.中小学音乐课堂的专业术语使用问题
  笔者在调研中还发现,本集团下的小学音乐课堂。教师在感性体验和理论分析讲解之间存在较大的空缺。学生在体验感知音乐之后,没有及时转化成音乐专业知识。经过分析,这个问题主要是由于音乐教师在专业术语的使用上不够及时与严谨。学生在身体或者心理感知之后,无法得到专业知识的解答。这就导致了学生听过这个作品但又不知道这个作品的尴尬局面。而中学则不同,教师在音乐专业术语使用上非常严谨与执着,由于测评的需求,教师在课堂上注重学生对音乐知识的正确性与专业性的指导,学生能够得到较为专业的音乐知识解答。但是由于专业知识较难理解,学生缺乏在感性体验基础之上对音乐本身的理解。
  3.集团化中小学音乐课堂融合度问题
  中小学虽是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制定课程标准也是以九年一贯制来制定。但是由于大部分中小学不是集团化。中小学教师之间缺乏沟通,彼此对学生的音乐水平并不知情。教师在制定教学目标时,能够从学生作为人的发展角度,可持续性学习审美为主要依据的中小学少之又少。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提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是中小学音乐教育最基本的理念:应渗透在各个不同的教学领域中。通过音乐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及音乐与相关文化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丰富审美情感,发展审美想象,深化审美理解,有效地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这意味着,中小学之间应进行更多的交流与沟通,全面了解学生在小学阶段学习能力与审美能力,评估学生的发展需要,从而制定适合学生可持续发展的音乐审美课程。
  三、集团化音乐审美课堂发展方向
  1.以人为本,音乐美育需可持续发展
  作为一线工作的音乐教师,满足学生自我情感的需要是音乐教学的核心。教师有责任让学生在音乐课中获得审美的满足,激发他们对审美的更高追求。“用美来育人”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全人格的重要部分。1954年,马斯洛在他的著作《激励与个性》中提到了有两个并未列入其需要体系排列中的需要。求知需要和审美需要。作为人类发展的终极需要,在义务教育阶段便已奠定其基础。以本教育集团来说,小学与中学在制定音乐审美课程目标时也不能局限在只满足本年级课程需要。要以人为本,从人的终身发展需要的角度出发,与中学保持密切的沟通,合作制定可持续的审美课程目标。
  2.探索中小学音乐审美教育衔接点
  在对本集團五、六、七三个年级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调研中发现,63%的学生认为只要学习好,审美并不重要,32%的学生认为审美就是掌握某种音乐技能,只有5%的学生认为审美对自身成长有帮助。从这组数据看来,学生并不清楚音乐审美是什么,也不知道音乐审美会带来怎样的益处。   因为存在偏见。我们便要以实际行动消除偏见。以致远教育集团为例,笔者通过本集团下的中小学音乐课程分析。整理出若干关于音乐审美教育的衔接点,具体如下:
  ①由感性体验到理性分析的过渡。
  ②教材资源的整合与分享。
  ③中小學各年段学生音乐审美能力阶梯规划。
  四、集团化音乐审美课程衔接实施初探
  分析了目前本教育集团音乐审美课程的分歧与衔接点,如何有效实施并可持续化发展成为了致远教育集团中小学音乐教研活动的重点。本着“笃学善创 宁静致远”的办学宗旨,音乐审美课程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本集团中小学音乐课调研,同课异构
  组织本集团教师观摩中小学课堂,记录中小学音乐课堂中针对审美教育所实施的策略,分析感性与理性表达,从而寻找中小学音乐课堂中审美教学差异,针对差异进行中小学同课异构,拓展思路,寻找更多审美元素。
  2.展开本集团中小学生音乐审美能力问卷调查
  学生作为主体,他们的感受是最为直接的。尊重学生的表达和想法。调查问卷一方面可以对学生的审美能力有更全面的了解,更重要的是了解学生的喜好和需求,为日后制定学生音乐欣赏手册寻找依据。
  3.中小学教材整合,制作学生音乐欣赏手册
  对教科书进行单元整合,将三册教材内的素材进行主题式分类。例如,七年级上册第六单元“欢乐颂”中欣赏了一首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第四乐章》,贝多芬的作品分布在中小学各年段和单元中,作为同一作曲家的不同作品,以音乐家创作的时期进行排序。将所有的作品进行归类整理,再以学生审美培养需要进行集团备课,形成本集团的学生音乐欣赏手册。
  学校音乐教育作为普及教育,面对的是普通的、大众的音乐审美,并非培养音乐家专业技能。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在报告“探索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的教学目标、内容与方法”中就重点阐释了审美教育的重要性。“学习音乐是为了让人的精神更加美好。而音乐本身以情动人,也就是说,‘动人’是音乐用来丰富人类的精神的”。笔者通过对本教育集团下的中小学音乐审美课程的探索,更加坚定了音乐课堂要“以感受体验为主”的教学理念。音乐课程能够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勤于表达、内化感受、外化体验的审美情趣,就像中央音乐学院周海宏教授在其《音乐何需懂》一书中提出的那样:没有艺术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不能享受音乐的人生是遗憾的人生。音乐并不是程式化,而是一种内化再外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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