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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去中介化”与“再中介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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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共享经济是现代企业信息化建设下的一种新财务运作模式,可以消除“孤岛信息”“信息差异化”等不良问题。共享经济的实现与发展必须经过“去中介化”与“再中介化”两个关键环节。对共享经济“去中介化”与“再中介化”进行研究分析,阐述了两者的概念、作用和方法。
  关键词:共享经济;“去中介化”;“再中介化”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23-0025-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49         文献标志码:A
   共享经济模式是在企业发展中被动出现的一种新模式。企业发展必然带来规模扩张,大规模企业旗下的分支部门或公司都具备自身独立的经济链。其中包含的所有财务信息,均由部门或分公司财务管理人员负责处理,最后将处理完成后的信息汇总到总公司。这一条件下,就造成了“孤岛信息”“信息差异化”等问题,无法实现财务精细化管理。为了避免这一问题,各大企业不得不将财务信息统一化、集中化,形成了共享经济模式。
  1 “去中介化”分析
  1.1 概念分析
   “去中介化”是企业从传统经济模式向共享经济模式转变中的标志性特征。传统经济模式当中,企业整体财务信息都需要借助“中介点”来进行处理、转化、传输。其中的中介点是指部门或分公司。信息进入中介点之后,将由工作人员来执行一系列操作。不同人员在操作中的习惯、指标和标准的不同,会导致一系列问题。现代企业意识到财务信息统一、集中化的重要性,取消了传统模式内的中介点,即为“去中介化”。在去除中介点的条件下,所有部门或分公司的财务信息将全部被集中到总部依照统一标准进行处理,代表部门、分公司的所有操作将全部被总部监控,同时要满足标准要求[1]。
  1.2 作用分析
   针对传统经济模式中“孤岛信息”“信息差异化”等问题,“去中介化”在企业内部可以实现财务信息共享,并进行统一化管理。因此,“去中介化”的主要作用就在于消除传统经济模式的问题。同时,“去中介化”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也有优化作用。通过“去中介化”实现共享经济模式,可以促使企业内部财务职能发生变化,赋予财务岗位管理职能。在统一标准下,财务人员可以根据经济信息对企业各部门或分公司进行管理,例如项目运作的成本消耗标准等,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3 方法分析
   在“去中介化”实现当中,共享经济模式的“去中介化”虽然可以充分调动闲置资源(例如财务岗位传统职能只负责信息统计、核算,存在管理职能上的闲置,可视为闲置资源)且具有突出优势,但不代表传统经济模式就可以被完全取缔。在“去中介化”当中,必须根据产权对所有闲置资源的边界进行确认[2]。
  2 “再中介化”分析
  2.1 概念分析
   “再中介化”是在“去中介化”基础上于企业内部进行岗位和职能创新,从而推动共享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岗位与职能的创新当中,会不断诞生出新的工作需求。这些需求将成为本企业内部的新中介点,支撑新岗位或职能运作。例如传统财务岗位职能朝管理智能发展表现,使得财务岗位成为了企业内部管理的新中介点。
   “再中介化”与“去中介化”之间存在循环关系[3]。在后续发展当中,如果出现了新的需求,则需要通过“去中介化”方法,对再中介形成的中介点进行去除,随后继续生成新的中介点。由此可见,两者结合可以给企业带来不断发展、创新的动力。
  2.2 作用分析
   “再中介化”的作用主要有監管作用、提升业务专业水平和推动企业经济发展等3方面。
  2.2.1 监管作用
   以传统财务岗位为例,传统财务岗位通过“再中介化”具备了管理职能,而作为管理岗位就必须对管理对象进行监管。由此可见,财务岗位管理职能来源于“再中介化”,说明“再中介化”具有监管作用[4]。
   监管岗位在工作当中,主要依照管理者提出的指标,对管理目标进行信息搜集、统计和整合,再将整理好的信息交于管理者。管理者根据信息可判断管理目标是否按照标准完成工作。
  2.2.2 提升业务专业水平
   在现代化发展中,介于市场用户需求,不专业的服务会导致用户体验较差,不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收益。业务是企业重要的经济来源。通过“再中介化”的监管作用,可以向业务岗位提出专业性要求,提升业务岗位专业水平[5]。
  2.2.3 推动企业经济发展
   综合以上两点,通过“再中介化”,企业内部岗位与职能会不断朝着经济发展方向优化,企业经济发展得到强而有力的推动。同时,介于“再中介化”与“去中介化”的关系,“去中介化”中对闲置资源的调动(除对企业内部闲置资源进行调动以外,还可以通过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使闲置资源对外产生价值),可以丰富业务项目,满足不同用户个性化需求。
  2.3 方法分析
   “再中介化”的实现方法有设立监管体系、更新专业标准和多方位合作3种。各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2.3.1 设立监管体系
   介于“再中介化”的监管作用,企业在运作当中必须设立很多新的监管岗位,由此形成监管体系。监管体系主要用于辅助管理岗位工作,这是“再中介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传统经济模式下的不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健全等问题,均是因缺乏监管或监管力度不足导致的。在“再中介化”中不设立监管岗位,就无法起到治理问题的作用[6]。
  2.3.2 更新专业标准
   在信息平台基础上,为了推动企业发展,“再中介化”中管理岗位应当不断获取市场需求和专业技术发展信息,对企业内部各岗位的专业标准进行更新。此举可以保持企业内部发展动力,并提升企业竞争力。
  2.3.3 多方位合作
   介于“再中介化”与“去中介化”的关系,在“再中介化”当中,为充分发挥闲置资源的价值,企业应当开展多方位合作战略。不同企业的行业和用户群体不同,产生了众多需求。通过多方位合作,可以将众多需求集中在企业内部。当需求与闲置资源对口时,就代表闲置资源产生了价值。
  3 结束语
   “去中介化”与“再中介化”都是实现共享经济模式的关键步骤,也是该模式的特征表现之一。两者分别具有独特的功能表现,但相互存在循环关系。在良好的“去中介化”与“再中介化”运作下,企业良性发展,提升了竞争力,取得了经济增长。在企业运作中,应当对“去中介化”与“再中介化”保持重视。
  参考文献:
  [1]杨学成,涂科.出行共享中的用户价值共创机理——基于优步的案例研究[J].管理世界,2017(8):154-169.
  [2]宋志刚.车货匹配平台价值共创逻辑的演进——从“再中介化”到“去中介化”[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8(12):20-33.
  [3]李波,王金兰.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税收问题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16(5):29-33.
  [4]杨学成,涂科.共享经济背景下的动态价值共创研究——以出行平台为例[J].管理评论,2016(12):258-268.
  [5]周文辉,邱韵瑾,金可可,等.电商平台与双边市场价值共创对网络效应的作用机制——基于淘宝网案例分析[J].软科学,2015(4):83-89.
  [6]程岚.中国共享经济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21):1-3.
  (编辑:郭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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