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京津冀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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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屠凤娜 王丽
摘要:正确把握和协调好产业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积极寻求产业经济发展过程中解决环境问题的新思路、新方式和新途径,已经成为京津冀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当前,京津冀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存在失调的现象,基于此,要建立产业与环境相协调的承载数据库;大力发展生态环境友好型产业;积极推动科学技术发展;完善政策体系;拓展环境治理的投融资渠道。
关键词:京津冀;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
随着京津冀产业发展对能源、资源以及环境等自然生态需求量的不断增加,不仅造成了能源短缺、资源紧张、环境恶化等生态环境灾害和风险,还极大地破坏了自然环境的生态结构和自我修复、净化功能。产业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客观需求,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的严峻现实之间的矛盾,致使环境与发展成为京津冀产业发展必须关注的焦点。正确把握和协调好产业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积极寻求产业经济发展过程中解决环境问题的新思路、新方式和新途径,已经成为京津冀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 产业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关系
产业发展是产业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连接点。产业发展作为一个“资源配置器”,既能有效配置资源,也能改善资源环境的消耗,协调和控制污染物产生的质和量。产业发展与保护环境相协调是指产业发展建立在资源环境可承载范围内,资源在一定区域内的各个产业间能够得到有效配置,并形成了一个良好的环境自净空间。这里的协调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环境承载能力是产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资源、能源是产业发展必需的原材料;环境是产业发展的空间容量。反过来,产业发展为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提供物质产品,产业发展对资源的获取以及自然界满足产业需求能力之间的矛盾,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根本动力。随着人类改造和利用自然能力的增强,通过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信息化功能增加,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使得更多的有效资源支持产业发展。
另一方面,优化配置和调控产业发展,能够缓解环境承载压力。以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为例,随着京津冀协同战略的实施,京津冀城市发展有了新的功能定位,北京产业逐步向津冀转移,津冀也结合自身优势有选择地承接北京产业,在此基础上,进行产业转型或优化升级,从而使京津冀区域资源有效配置,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这种产业结构的優化配置和调控,不仅能整合特定区域内的优势资源,还能避免由于产业结构的同质化,造成资源能源的浪费,从而减轻环境承载压力,实现产业发展与区域环境承载的协同发展。
总之,产业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协调性,是在环境承载范围内,资源能源有效利用的前提下,追求经济效益,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协调和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就是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通过产业的转型升级,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
二、京津冀产业发展与保护环境的现状
目前,京津冀生态产业不断发展,科技创新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但仍面临资源消耗、生态环境破坏与可持续发展矛盾尖锐等一系列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与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京津冀产业的发展空间。因此,推进产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是京津冀区域发展最为紧迫的问题。
尽管京津已形成“三、二、一”的产业结构,河北省第二产业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第三产业比重不断上升,环境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传统粗放型的产业发展的影响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转变,京津冀三地产业发展带来环境污染的“历史旧账”和“发展新账”双重问题,致使未来京津冀环境治理和环境改善依然面临巨大的考验。目前京津冀产业与环境发展失调的现状有三点:一是产业发展注重提高经济效益和调整产业结构,尽管产业总量增长较快,人均水平也不断提升,但生态环境建设比较滞后,呈现环境滞后发展的局面。二是尽管环境与经济整体协调度较好,但产业发展仍面临资源短缺、环境约束的问题,环境与产业的协调度仍处于徘徊状态,没有明显的上升。京津冀三地产业的发展方式尚未完成根本性的转变,传统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仍然占一定的比重;三是尽管环境与产业发展趋势呈协调、增长态势,但未来还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张,尽管通过节能减排的措施,但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是随之上升的,且大量污染物在人口密集的城区内集中排放,使得京津冀三地大气及水环境的改善难度加大。京津冀整体环境出现“微容量、重负荷”的问题。
三、推进京津冀产业与环境协调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产业与环境相协调的承载数据库
要保障产业发展在环境可承载范围之内,确保京津冀三地数据采集、指标确定和衡量标准的客观性和统一性。要结合“互联网+产业”,依托云计算技术,统筹协调来自京津冀三地产业发展和环境承载数据,建立京津冀产业发展与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平台。通过平台,定期向三地各区域发布产业发展面临的环境承载力指数,让政府、产业主体和社会公众了解各区及整体的环境承载能力现状,适时调整产业结构,增强保护三地各区生态环境的危机感与责任感,发挥公众对京津冀三地产业发展环境承载力提升的监督作用。
(二)大力发展生态环境友好型产业
生态环境友好型产业是产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也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它不仅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友好相处,还强调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建立生态环境友好型产业的示范工程。通过环保示范工程的培育和推广,为京津冀节能环保产业提供经验和借鉴,比如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自主转变发展方式,加大对能源、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要建设京津冀生态产业园示范区。根据京津冀产业发展前景,按照“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原则,确立京津冀三地生态产业园区建设的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围绕绿色、低碳、循环等生态文明理念,有计划、有步骤、多层次地引导实施。同时,要强化生态产业园区的管理。可借鉴“一区多园”、“飞地经济”等管理模式和经验,通过“总部+基地”实现天津“产业+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联盟,带动京津冀从产业向生态产业,从产业集群向生态产业集群的转型和升级。 (三)依靠科学技术推动京津冀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
科技是产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同样,京津冀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也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不仅要从宏观到微观强调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还要从技术到管理实现全面、全过程的低碳、循环生态化发展。一是要借助京津冀区域的知识资源,实现“产、学、研”的有机融合,使先进的环保技术有效转化为产业的第一生产力。二是构建绿色技术体系。在生产活动中凸显清洁生产和“零排放”的理念,积极推广和应用与环保相关的技术。三是创新环保技术体系。要重点引进和培养复合型环保人才,不仅包括技术类,还包括管理和实践型人才,为京津冀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完善京津冀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体系
首先,要为发展京津冀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包括:政府要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提供积极的帮助;对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并利用各种经济手段对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进行扶持,比如通过奖励、减税等政策为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其次,要根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研究和制定技术政策。比如,为了推进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在一些重大的环保项目或者推动产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的项目上,政府可以通过采取投资、财政以及技术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并推进环保项目的实施和推广,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的参与和管理。最后,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使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有法可依。一方面,要在已有的法律体系中,进一步提升产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法律地位,转变政府、企业及公众等社会主体的发展意识,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让这种理念成为一种习惯。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相关的立法。比如,清洁生产法、资源综合利用法等等。
(五)拓展京津冀产业发展面临环境治理的投融资渠道
一是设立基于环境保护的京津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环保产业的发展、生态产业的技术创新、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研发等等,通过政策引导、债券、股权激励,实现产、学、研的有机融合,推动京津冀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搭建产业发展的环境治理投融资平台。利用“互联网+”与产业、民生、金融、环保等相衔接,有效带动民间资本的投入,要形成多元的投融机制。三是京津冀产业发展的污染防治专项基金。在不断加大政府生态贷款力度的同时,建立京津冀产业发展污染防治专项贷款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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