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会计体系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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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俊敏
随着西方会计丑闻不断地公众于世,不仅人们对西方国家的会计体系提出质疑,许多会计专家也都提出了自己深刻的见解,对我国会计理论发展和会计实务的改进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但笔者在阅读大量会计文献的过程中发现,对于欧美会计体系的差异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感到非常困惑。
一、观点一:欧洲大多数国家注重将详尽的会计法规应用于实务,而美国会计界更注重灵活性
笔者在阅读《国际会计前沿》(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这本书的过程中发现,此书提到社会价值影响会计模式时,涉及到以下几种会计价值:
1、职业化与法规化。一般来说,职业化程度较高的社会,比较注重个人职业判断和保持自我约束的职业规范;法规化程度较高的社会,倾向于用僵硬烦琐的法律条文约束企业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强调会计人员的责任在于遵守详尽的法律要求和法律控制,会计人员可供游刃的空间较小。在盎格鲁―萨克逊国家(如英国与美国)中,会计职业界的力量较强,而大陆欧洲国家(如法国、德国、瑞士等)由于受到法规控制的深远影响,会计职业界力量相对较弱。例如,英国要求企业按照“真实与公允”观点披露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做法,极大程度上源于会计人员作为独立职业者的价值判断。真实与公允的观点强调会计信息的披露不能隐瞒或忽略重大事实,必要时可以超出法律规定的要求披露有关细节。法德两国认为,会计人员的作用在于将叙述详尽的法规应用于实务。
2、统一性和弹性。面对同样的会计事项,统一性强调不同的企业必须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即符合可比性,同时要求同一企业在不同期间所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必须相同,即符合一致性;而弹性则允许企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自身特点采用符合实际需要的会计实务。例如,法国和西班牙为了便于国家计划的制定和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长期以来依靠一套统一的会计方案和以计量为目的的税法条款在企业实务中发挥效用;与此相反,英国和美国则侧重于不同会计期间会计实务的一致性以及不同企业之间一定程度的弹性可比性。
3、稳健主义与乐观主义。稳健主义倾向于以悲观的态度对待可能发生的事项,从而导致低估资产、高估费用,或低估收益;而乐观主义刚好相反,倾向于采用比较乐观、自由度较高、更愿意承担风险的方法进行确认和计量。日本和大陆欧洲国家的会计人员崇尚严格的遵守稳健原则,而英国和美国的会计人员则倾向于采用比较不稳健和更愿冒风险的会计处理方法。
从以上资料,我们可以得出以下推论:在欧洲大多数国家以比较详尽的会计准则来规范会计行为,控制会计活动的有效性;而美国则对会计规则制定的不十分详细,注重会计人员职业判断,以原则为导向。可以进一步说,欧洲的会计模式以规则为基础,而美国会计模式则以原则为导向。
二、观点二:美国沿用几十年的前安然时代规则基础的会计模式将逐步过渡到后安然时代的原则导向的会计模式
黄世忠和陈建明在《会计研究》“美国财务舞弊症结探究”一文提出,美国用于规范证券市场的游戏规则向来以详尽著称,与欧洲原则导向型的游戏规则形成强烈的反差。规范基础的游戏规则,其最大优点是可操作性强,需要较少的职业判断,易于贯彻执行。
著名的经济学家George Soros最近在接受英国广播电视记者采访时说:“美国会计制度以规则为基础,但仅有会计规则是不够的,因为它导致规避行为”。Soros以欧洲为例指出:与美国不同的是,欧洲的会计制度以原则为基础。虽然欧洲也会出现像美国这样的会计丑闻,但不会有“这种系统问题”。2002年5月14日,SEC首席会计师Robert K.Herdman在国会的听证会上发表了对规则基础模式和原则导向模式的评价。他指出,试图对规则的各个运用方面做出详尽规定的规则基础会计准则不利于财务报表编制者和注册会计师就特定准则对财务报告的整体影响进行客观评价;理想的准则制定模式应当以原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并要求财务报告应当反映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形式。
三、笔者观点
对于欧美会计体系的差别,谁以规则为基础,谁以原则为导向,笔者也不敢轻易断言。但经过查阅大量的资料,结合两大派别的文化背景和法制环境,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观点。
首先,目前我们可以肯定,任何国家的会计模式都不会完全相同,每一种会计制度的存在都有它有利的一面和不利的一面。我们不能因为美国严重会计丑闻的出现而再也看不到其优点,也不能因为欧洲会计丑闻事件的减少而把它神化。在对它们进行借鉴和分析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对不同会计体系的本质认识清楚,不同国家采取的具体模式是什么?哪些适合我们国家借鉴?如果理论上我们对不同的模式还存在着疑惑,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我们就很难做到恰当的应用。
其次,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日益加剧,以及资本市场的全球化,与之息息相关的会计准则国际化,已经成为各个国家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但这也必须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世界各主要证券交易所已拥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上市公司,由于会计准则的差异引发的问题越来越多。为此,美国、韩国、日本、欧洲以及东南亚各国,都在认真考虑会计准则国际化的问题。同时,经济转型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会计准则的协调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例如,美国在安然事件之后,其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开始对话和趋同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中美双方加强了会计领域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推动和解决中美会计准则的合作与等效问题;欧盟作为世界主要经济体,从2005年开始统一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在中欧有关会计合作会议上承诺,在2009年之前,欧盟将考虑把中国作为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国家对待;韩国于2007年3月15日,正式宣布了全面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路线图,日本也正在进行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工作;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从2005年开始直接采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发布并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鼓励其他企业执行。这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整体框架、内涵和实质上实现了国际趋同。但是,趋同只是第一步,等效才是目标。
最后,会计准则国际化是不可抵挡的潮流,但它不会以某个国家的会计准则为标准,它是各个国家会计准则的融合与优化,最大可能地兼顾到大多数国家利益、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会计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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