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疆农村地区普惠金融互联网实现路径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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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普惠金融的发展,探索普惠金融互联网的实现路径对推动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分析新疆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新疆农村地区金融发展的面板数据,通过回归分析了“传统路径”和“互联网路径”下普惠金融与互联网路径的显著相关性,提出推动新疆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普惠金融 传统金融 实现路径
一、引言
2013年,中国第一次提出了发展普惠金融是金融改革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2014年的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互联网对于普惠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2015 年中国“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发展普惠金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发展普惠金融,要着力加强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农村地区开展金融服务”。2016年底国务院颁布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中明确指出“我国普惠金融的服务重点是小微企业、农民、贫困地区人群,要继续发挥互联网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中的有益推动作用,大力推进移动金融专项工程”。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核心区,如何克服普惠金融地区发展不均衡,破除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缺乏持续动力的障碍,更好得服务小微企业、农民、贫困地区人群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在分析新疆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新疆农村地区2015-2018年金融服务覆盖面、金融服务可得性等数据进行全面汇总统计,从普惠金融发展“传统路径”与“互联网路径”入手,设计变量进行实证分析,探索普惠金融互联网实现路径的可能性。
二、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普惠金融研究多集中在普惠金融内涵、发展水平测度、制约发展因素和发展对策建议等方面,对普惠金融实现路径的探索研究较少。王金龙和乔成云(2014)认为互联网能够摆脱时间和空间的约束,达到长尾市场中的帕累托最优,从而实现“长尾”“马太”和“鲶鱼”效应,成为普惠金融发展的载体。张明哲(2014)认为互联网可以有效解决金融机构“盈利性”和普惠金融“普惠性”的矛盾冲突,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可持续性。娄飞鹏(2014)认为互联网具有网络覆盖广、综合成本低、复制推广快、信息储量大的优势,能够有效地解决银行机构在发展普惠金融中所面临的高成本、低收益、风险大的问题,互联网是发展普惠金融的最佳选择之一。陈申骏(2015)认为,普惠金融和互联网发展息息相关,互联网金融通过对低收入人群和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为拓宽普惠金融覆盖面提供了有力的补充。朱民武(2015)认为普惠金融和互联网具有相同的哲学逻辑,因此中国普惠金融的发展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加对落后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的供给,改善农村地区和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的金融排斥现象。姜振水(2017)认为互联网是我国未来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的重要发展方向,运用互联网数字技术可以改变中国传统金融服务模式,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高金融服务渗透率,弥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缺失,进一步扩大“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综上所述,学者们都认为普惠金融发展应该致力于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互联网能够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弱势群体和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成为普惠金融发展的载体。研究探索普惠金融互联网实现路径对推动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新疆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新疆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普惠金融的发展体现在金融领域的多个方面,度量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指数包含多个维度。2011年5月6日,普惠金融联盟在发表了普惠金融核心指标(Core Indicators of Financial Inclusion),从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使用情况维度设计了 5 项指标,分别为每万成年人拥有的网点数、拥有网点的行政区占比、拥有网点的行政区人口占比、拥有存款账户的成年人占比和拥有贷款账户的成年人占比。结合新疆的实际情况,我们用每万人拥有银行网点数、每万人拥有ATM机具、每万人拥有POS终端来反映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用人民币存、贷款余额、银行卡交易笔数及金额等反映金融服务的使用情况。
1.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目前,新疆国有大型银行省级机构均已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中行、建行、交行同时在地州市二级分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金融物理网点向县域、乡镇(团场)不断延伸,其中银行机构县域及乡镇(团场)机构网点数2374个,占比68.28%,覆盖率达到57.4%。截至2018年末,新疆农村地区有银行业网点3848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17个;平均每万人拥有银行网点1.72个,同比增长18.78%。在机具设备方面,新疆农村地区每万人拥有ATM机具10.48台,较2017年增长54.12%;每万人拥有POS终端220.61台,较2017年增长11.02%。
2.农村银行结算账户和银行卡广泛普及。在新疆广大农村地区,居民已经逐渐接受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截至2018年底,新疆农村地区累计发放银行卡3666.74万张,人均持卡2.05张,平均每人拥有2个个人银行账户。新疆农村地区已经实现“人人有银行卡、人人有结算账户”。新疆农村地区银行卡业务交易金额16920.36亿元,同比增长21.15%;网上银行客户677.59万户,同比增长16.59%;手機银行客户623.78万户,同比增长30.00%,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广泛使用。
3.农村地区信贷投放力度显著增强。新疆地区通过加强政策定向传导,保证小微、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农村地区信贷投放力度显著增强。截至2018年底,银行机构发放的专门支持普惠口径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小再贷款达0.6亿元;新疆农村地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2936.3亿元,微型企业贷款余额达671.6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8.2%和21.2%,共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36.05万户、127.7亿元,贷款累放覆盖率达43.6%,有贷款需求覆盖率90.4%,新疆农村地区信贷投放力度显著增强。 (二)新疆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突出问题
1.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发展不均衡。传统金融机构是以资金需求为导向设立金融服务网点的,金融服务网点多选择设立在大中城市。新疆辖区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农牧民受教育程度总体偏低,导致银行机构在基层网点设置、支付终端机具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工作量大,部分机构处于强化风险管理与减轻成本回收压力的两难境地,不愿在偏远农村地区设立金融服务网点,导致新疆普惠金融地区发展严重不均衡。以金融服务可得性指标为例,新疆乌鲁木齐每万人拥有的银行网点数(个)、每万人拥有的POS终端数(台)、每万人拥有的ATM数(台)、分别为3.58个、1421.70台、27.55台,是喀什地区的4.38倍、25.79倍、7.47倍是和田地区的6.14倍、39.79倍和11.05倍。
2.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缺乏持续动力。小微企业、农民、贫困地区人口是我国普惠金融的服务重点。这些客户群体的特征就是需求数量多、需求层次低、创造的价值有限。以金融服务的使用指标为例,2018年南疆4地州银行卡人均交易笔数和非现金交易笔数不足其他地区均值的1/3,人均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不足其他地区均值的1/4。新疆人均移动支付笔数最高的地区和最低的地区差距在15倍以上。南疆4地州作为新疆少数民族和贫困人口的聚居地,在目前传统的金融体系下,发展普惠金融的成本大,持续发展普惠金融缺乏动力。
四、新疆农村地区普惠金融互联网实现路径的实证分析
(一)研究方法
1.研究方法。本文从金融服务供给和金融服务需求两方面构建评价指标。由于普惠金融的发展受到金融产品、服务的供给与需求影响。一方面,金融供给跟不上金融需求会导致金融排斥;另一方面,金融需求低于金融供给会导致金融过剩,金融机构会进行业务调整,削减金融机构网点设置和从业人员。现阶段对从金融供给视角研究普惠金融的文献有限。罗婷婷和张艺(2014)在问卷调查方式取得金融服务供给和需求的综合评价基础上,选取观测指标,采取回归分析法获得金融服务供给和产出效率评价。任海泉等(2015)从普惠金融发展“传统方式”与“互联网方式”、“设施投入”与“设施产出”四个维度进行评价,通过金融服务供给与产出分析提出普惠金融互联网发展的现实意义。
在新疆广袤的农村,由于居民收入较低、集中度不高,地域偏远,金融交易的成本大,农户及农村小微企业面临“金融排斥”。克服“金融排斥”有两条可供选择的基本途径:一种是“传统路径”,通过进一步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改进交通基础设施,增加自助金融服务终端等,为农户及农村小微企业提供基礎金融服务;另一种是“互联网路径”,发展互联网移动支付,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移动支付方式为农户及农村小微企业提供基础金融服务。
本文借鉴罗婷婷和张艺(2014)和任海泉等(2015)的方法,选取新疆农村地区普惠金融面板数据,从“传统路径”和“互联网路径”、“金融服务”和“金融供给”,分为两类、四个维度进行评价分析。
2.指标选取。我们对2015-2018年新疆15个地州市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面、金融服务可得性等数据进行全面汇总统计,从普惠金融发展“传统路径”与“互联网路径”入手,设计变量进行实证分析,探索普惠金融互联网实现路径的可能性。在既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内在要求,又考虑数据可得性的基础上,选取每万人拥有的银行网点数(x1)、每万人拥有的ATM数(x2)描述普惠金融“传统路径”实现方式;选取网上支付客户数(x3)、移动支付业务金额(x4)描述普惠金融“互联网路径”下金融服务的供给。
2017年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面向新疆25个普惠金融综合试点地区的农民群众开展了“新疆农村普惠金融服务需求问卷调查”。调查样本总数为1250个,以1:3:1的比例覆盖高收入、中等收入及低收入农、牧民群体。调查显示:新疆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在资金供给总量与方式上取得显著成效,农村金融覆盖程度大幅提高,但资金需求未能得到有效满足,资金供给不足仍是当前农业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考虑到农村地区金融服务需求为贷款,存款增长是存款用于农村地区放贷的前提,因此选取人民币存款增量(y1)、人民币贷款增量(y2)指标作为因变量,反映金融服务需求。
(二)回归模型的构建
为消除原始数据单位量纲和数量级对分析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对6个变量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并取对数,处理后的数据符合标准正态分布。运用Stata15.0对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建立回归模型
(三)实证结果分析
1.传统的银行网点增加对人民币存、贷款增长作用有限。模型显示:在“传统路径”下,每万人拥有的银行网点数(x1)对人民币存款增加额(y1)和贷款增加额(y2)的贡献率不显著。当前农业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仍是资金供给不足,金融机构通过增设银行网点数来解决农村地区资金供给不足效果不明显。金融机构应该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小微、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落实专门支持普惠口径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小再贷款,充分发挥普惠金融主力军的作用。
2.“互联网路径”下,网上支付客户数增加对人民币存、贷款增长作用明显。互联网能够提高弱势群体和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成为普惠金融进一步发展的载体。模型显示:在“互联网路径”下,网上支付客户数(x3)每增加一单位人民币存增加额(y1)和贷款增加额(y2)的分别增加1.33和1.46个单位,这明显高于“传统路径”下每万人拥有的ATM数(x4)对人民币存增加额(y1)、贷款增加额(y2)的贡献率。
3.在“传统路径”下,增设自助设备可以满足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需求。模型显示:每万人拥有的ATM数(x2)每增加一个单位,人民币存款增加额(y1)增涨0.25个单位,人民币贷款增加额(y2)也增加0.25个单位。在目前传统的金融体系下,发展普惠金融的成本大,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增设银行自助设备来解决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供给。 4.“互联网路径”下,移动支付业务金额增长对人民币存、贷款作用明显。模型显示:移动支付业务金额(x4)每增加一个单位,人民币存款(y1)减少0.51个单位,人民币贷款(y2)减少0.73个单位。新疆辖区广泛开展的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已经深入到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业务发展已经明显影响到农村地区人民币存、贷款业务。在“互联网路径”下客户金融服务的自主参与度较高,能够突破时间与空间的约束,通过“长尾效应”的积累,达到自身的帕累托最优。移动支付业务成本低,效率高、服务群体大众化,也特别适合新疆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的农村地区。
综上所述,“互联网路径”对普惠金融实现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能够克服“传统路径”下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地区发展不均衡、普惠金融成本高、可持续性不足的缺点,有效的发挥普惠金融“长尾效应”,扩大了“鲶鱼效应”,进一步逐渐消除金融排斥,为新疆农村地区普惠金融的发展带来机遇。
五、对新疆普惠金融互联网实现路径的建议
(一)构建多元化的互联网支付服务体系
紧密结合新疆特色行业发展需求,按照“互联网支付+行业”的发展思路,在新疆旅游景区建立电子支付旅游示范景区,为发展“智慧”行业应用提供支付服务支持。开展公共缴费领域移动便民支付试点,选取部分地州开展通过集中缴费平台缴纳电费、天燃气费、暖气费和出租车行业手机二维码支付试点。鼓励银行机构利用“访惠聚”工作组驻地,建立银行机构互联网支付服务示范点,开展金融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示范活动,引导农村居民更多地使用移动支付工具办理日常结算。
(二)发挥好当地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作用
建立“互联网+普惠金融”正向激励机制,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探索“互联网+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在成本可负担的前提下,按照机会平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探索将金融服务的范围扩展到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人群。针对受制于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等主客观因素,对难以市场化实现电子支付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地区,相关部门可考虑建立针对“互联网+普惠金融”的区域试点等创新管理机制,采取“降成本、补收益”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整合内部资源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优质、有效的金融服务。
(三)注重创新发展,加强风险防范
“互联网+普惠金融”发展会呈现支付需求多样化、支付场景丰富化、支付主体多元化等特点。我们要以更加包容的态度去营造“互联网+普惠金融”创新发展的宽松环境。要充分意识到“互联网+普惠金融”可能带来的资金安全、信息安全、技术安全等方面的风险。由于小微企业、农民、贫困人群等是我国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传统观念和消费习惯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改变,特别是在少数民族人口占比90%以上的南疆地区,受民族文化、消费习惯、传统理念、语言文字障碍等因素制约,“互联网+普惠金融”发展更要注重加强风险防范。
(四)因地制宜,做好统筹规划
我们要结合新疆普惠金融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特点,多措并举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组织为新疆农村地区小微企业、农民、贫困地区人口提供多层次、全覆盖的金融服务体系。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提高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服务“三农”的能力。通过在南疆4地州和农村贫困地区布局村镇银行、小贷公司、金融租赁服务公司等金融组织机构,弥补新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不均衡、覆盖率低的现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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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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