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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中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周迪

  摘要:音乐这个特殊的艺术产品,有着特殊的生产工艺流程,不严格按照这个流程进行加工,生产出来的产品一定是艺术加生饭和音乐半成品。
  关键词:一度创作;二度创作;三度创作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7-0-02
  学音乐需要条件,并不是文化课不好的人,就可以“曲线救国”抄近路考大学。这些人学音乐也是没有出息的。理由一:音乐是一个创造性极强的行业,没有深厚的文化积淀,注定一辈子都是碌碌无为的艺术“工匠”,只会跟在别人的后面“鹦鹉学舌”、“比葫芦画瓢”。个性是艺术的生命,没有创造的“艺术”不能称之为真正的艺术。理由二:艺术需要天赋。比如嗓音条件、身体条件、形象条件、手的条件、对艺术的悟性、对音乐的感知等等。艺术毕竟是艺术,虽然艺术最终要回归生活,为现实生活服务,但是永远不可能将艺术的品味降低到生活的高度。比如学习声乐,起码要具有较好的嗓音和形象,对音乐的悟性有较好的感知,具备了这些起码“声”的条件,才可以入门学习“音”,继而表现“乐”。不具备这些条件的人,只能说具备了“声”,而不具备“音”的条件,只能成为“音乐爱好者”,而不能成为“音乐人”。
  所谓“音”,一般是指技巧和理论知识。技巧是音乐表达的工具,没有技巧就谈不上音乐的表达,一个人音乐水准的高低往往与其所拥有的技巧成正比。掌握必要的音乐理论知识,是学好技巧的有效保证。一个人连音乐的符号都看不懂,视唱练耳不过关,弹错音都没有感觉,技巧不可能高。可见,“音”的训练阶段,是学习音乐的初级阶段,应当扎扎实实地打好基础,为下一步的发展做好准备。没有经过正规训练并掌握一定技巧和理论知识的人,准确地说,应称之为有“声”而无“音”。
  所谓“乐”,就是对“音”进行艺术上的加工和处理。“音”好比是一些原材料,作曲者将自己的一些想法(灵感和冲动)通过音符记录下来(这是一度创作),但这只是一个没有生命的作品,观众听不到它的实际效果。演唱者、演奏者按照作曲者(乐谱)的要求,加上自己创造性的理解和加工,赋予作品以艺术生命力和感染力。犹如把一些从菜市场买回来的菜,经过处理和加工,放一些调料,做出色、香、味俱佳的大餐。这就是艺术的二度创作。
  音乐的高低、长短、强弱、音色的变化,音乐的分句、呼吸、连与断、快与慢、动与静、浓与淡等等丰富的对比手法,使音乐具有了非凡的感染力。技巧的选择,章法的布局,都要根据音乐情绪的需要进行设计。白薯从土地里挖出来,经过烘烤加工,再装入一个精美的包装里面,一定可以卖一个好价钱;如果把白薯从地里挖出来,不洗,直接烤好,也不装袋子,肯定卖不上大价钱。艺术更是如此,这就是艺术与生活的重大区别,艺术永远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精神产品。没有处理的“音”,是原始的“音”,它有“音”而没有“乐”,还不具有“欣赏”的价值,只有将“音”与“乐”有机地结合,才能真正地称为“音乐”而供人们欣赏。
  这里不得不谈到一种很危险的症状――“唯技巧论”。这是音乐界的老话题,更是老问题,它一直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它阻碍了音乐的发展,迷惑了一代又一代的音乐人,将无数的人们引入了误区。谁都清楚,没有技巧是无法搞音乐的,因而,不少人过分强调技巧的训练,以至于钻进技巧中出不来,整天只知道拼命地练习技巧,若问他“学习技巧干什么?”,许多人不一定十分清楚。因而在他的音乐里,只能听到“音”(技巧)的堆砌和流动,感受不到“乐”的美妙和魅力。技巧永远只是为音乐表现服务的工具,绝非是目的。如果你的“音”不能够产生出美妙的“乐”,学技巧还有什么用?
  拥有了技巧,要学会合理利用,用得恰到好处,不可炫耀、卖弄和铺张。就像一个人不但有钱,还懂得如何支配这些钱,使其物有所值。见过许多音乐会上的钢琴伴奏,弹的音量比演唱者还响亮,让人怀疑是“钢琴独奏、声乐伴唱”;一个人的技巧不错,弹《奏鸣曲》呱呱叫,但是让其伴奏一个普通的歌曲,却束手无策、结结巴巴;练起声来嗷嗷叫,却不能动情地演唱一首完整的作品,成了一个“发声机器”;机械的练习曲奔跑如飞,乐曲演奏却没有韵味……多少有些本末倒置。
  还有一个误区:有的老师认为,“技巧还没有上去,根本谈不上处理”。这不但是无知的,更是有害的。“音”与“乐”的训练应当是同步、协调发展的,而且是从学习音乐的第一天就要开始的,并且要贯穿一生。哪怕是练习最简单的练习曲、练声曲,都要融入“乐”的成分――美的表现、美的处理。没有人规定小孩子五岁前只能长头,六岁长胳膊,七岁开始长腿,均衡协调发展是世间一切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音乐亦是如此。但在各个时期可以有所侧重。只将音符原封不动、机械呈现的人,应称之为有“音”而无“乐”。
  所谓“唱”(奏),是指已经具备了“音”与“乐”的正确表现的人,对自己的进一步修炼。这个“唱”既是质的飞跃,也是量的积累。因为他已经具有了正确的演唱技巧和处理音乐的能力,大量地浏览各种风格的作品,积累经验,建立个人风格,应该是时候了。
  下一步是“演”(表现、表演)。只会抱着手在胸前的人,不能称为“演唱者”,只能称为“唱者”,因为没有“演”。“演”是音乐的美化、外化、包装和升华。只“唱”而不“演”的人,充其量是50分。观众在听音乐时,实际上是在接受两个方面的信息:一是美的音乐,这部分信息被耳朵接收;二是美的表情、动作,包括与音乐表现有关的一招一式,甚而上台的动作、鞠躬、谢幕等等。这部分的信息被眼睛接收。只“唱”不“演”,眼睛会很不舒服,它会劝耳朵:不如我们回家听CD。在这方面,流行音乐已经走到了前面。
  前面已经提到,对“乐”的处理叫做“二度创作”,而“演”应当称为“三度创作”。“二度创作”有乐谱、记号、提示作为参考依据,演唱者在忠实于原作的基础上进行艺术的还原与加工,可操作性强,发挥的余地相对小。而“三度创作”是没有任何提示和依据的。仅仅从乐谱上是根本看不到这首曲子的表情要如何,身体要多大的幅度,手势要伸几次、伸到哪里,要完全依靠演唱者对作品的深刻理解,加上自己的智慧、艺术经验、音乐感觉,对其进行全新的设计、包装和再创作。这对于一般人而言,难度较大,不好把握,也无从下手。弄不好不是不及,就是太过。所以“聪明的人”,总是把手抱在胸前,从曲首唱到曲尾,以不辜负报幕员的一番好意,给观众一个我在“演唱”的感觉。
  音乐是艺术的一个分支,艺术的最高境界是“美”,任何不美的东西无论它有多高深的技巧和令人眩目的形式,都不能称之为“艺术”,而只能叫做“杂耍”。“美”是音乐人追求的终极目标,它是通过演唱者的音乐作品来体现的,从而给受众以美的享受和心灵上最大的满足。如果你的音乐没有达到这个目标,或者没有向这个目标努力迈进,就等于半路搁浅或生产了一个艺术次品。
  只有当美的感受达到一定量时,受众才会爆发出强烈的震撼和感染力,以至于表现为激动、流泪、拼命的长时间鼓掌,这就是对音乐人的最高奖赏!证明你确实用音乐打动了他,不然,他不会崇拜你。与此同时,我们的心灵也同时得到了升华和震撼,深深为自己所演绎的美所感动,并促使我们不断地挖掘美、创作美、表现美。一个音乐人,不能用音乐陶醉和感动自己,就永远无法感动别人。
  很多时候,我们的音乐并没有完成整个的生产工艺流程,呈现给受众的仅仅是艺术加生饭和音乐半成品。难怪大家会遗憾听不懂音乐,难怪大家对你的“音乐”无动于衷。“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有时候菜做的不好,不是原料不行,而是我们的烹调手艺太差。”――崔永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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