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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从心开始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胡绍麟

  对那些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和改造,使其尽快融入社会,这就是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广为流行的“社区矫正”。2004年,我市先行在北碚区、渝北区、涪陵区共7个街道、乡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
  
  去年初冬时节,笔者在北碚区水土镇见到了今年50岁的汪庆。2004年3月2日,汪庆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同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4万元。法院对汪庆作出判决3个月后,重庆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汪庆所在的水土镇便是北碚区的试点镇。于是,他有幸成为首批社区矫正对象。
  笔者与汪庆相对而坐,他抓起一大把苦丁茶,放进一口陶瓷缸里,大片大片的茶叶,在滚烫的开水里上下翻滚。“有老婆娃儿在身边,最重要的是有自由,再不好好改造,就对不起老婆娃儿,还有那些真心帮助我的干部了。”汪庆只有小学文化,面对陌生人,有些拘束。谈话时,他那粗糙的手指,不时在木制八仙桌上,来回划动着。
  中午,附近建筑工地上的民工,三五成群地走进汪庆开的小饭馆。汪庆端出早已泡好的茶水,给他们一一摆上。一位年轻民工从怀里掏出一本小册子,上面清楚地印着《矫正对象法律学习手册》。汪庆说,在与这些民工接触时,发现他们许多人不懂法,于是他把镇“矫正办”的同志发的学习资料学完后,又转借给那些民工。汪庆告诉我:“今天是镇‘矫正办’的干部个别辅导的日子,要好好准备一下学习资料。我虽然已经错了一次,可并没有被社会抛弃,再不能让大家失望了。”
  下午2点,一位姓何的警官准时来到汪庆的饭馆。他是市司法局为了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安排到水土镇支援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在谈起汪庆最初的表现时,何警官笑着说:“他呀,当初什么都听不进去,一天到晚对谁都是板着脸。我第一次登门时,他连水都不愿给我倒。”
  汪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而汪庆的妻子则道出了真心话:“老汪刚回来时,邻居们总是在背后指指点点的。何警官经常给邻居做工作,让他们相信老汪……”话未说完,她已泪水涟涟。汪庆赶紧上前安慰:“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如今不是生活得好好的吗?还提那些伤心事干什么?”
  何警官说,如今,已经融入社会的汪庆凭自己的表现,逐渐赢得了邻居们的信任,对矫正对象来说,这是最重要的。
  与汪庆比起来,同是矫正对象的陈敏更幸福。当笔者找到他时,他正逗着自己刚满岁的小儿子,满怀希望地教其走路。他小心翼翼地保护着孩子,保护着这个来之不易的家。陈敏的妻子,在一旁安静地看着,脸上挂着笑容。
  一年前,他还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他的犯罪让妻子和孩子都离开了他。谈起现在这个家,陈敏的眼角湿润了。正当陈敏开始打算自暴自弃的时候,社区“矫正办”的干部,经常到家里问寒问暖。当了解到陈敏有家电维修手艺后,干部们为他到处找门面、办手续。一个月后,“重生”家电维修店正式开业了。由于陈敏人勤嘴甜,手艺又好,生意一直很红火。
  一天,在社区负责矫正工作的陈大娘把陈敏叫到跟前,要给他介绍对象。陈敏担心对方嫌弃自己,见陈大娘这么热心,他不好意思推辞,只好鼓起勇气与对方见面。没想到见面后,还没等自己开口,姑娘就说:“你的过去,陈大娘已经给我说了。说实话,我也犹豫过,但陈大娘说你已改过了,要我一定来看看你本人。只要你彻底忘掉过去,我也……”陈敏心里不禁涌起一阵暖流。交往4个月后,他们牵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12年前,40岁的李兵因与村干部发生纠纷,一时想不通,将对方打成重伤,因情节恶劣,被法院判处14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4年。服刑12年后,改造较好的李兵被列为社区矫正对象,回到了社会。
  如今,李兵在一家铸造厂干一些力气活,虽然收入不高,可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活得安心,活得自在”。在问起刚接受社区矫正的感受时,李兵只说了一句“害怕”。因为坐过牢,他怕别人看不起自己。但回来后,他发现周围的人并没有歧视自己,从大多数人的眼神中,他看到的是鼓励,是关爱。有一位大妈拍着他的肩膀说,做事情再不能像以前那样冲动了。
  虽然妻子已随他人而去,属于自己的承包地也被占用,年久无人居住的瓦房早已不能住人,但李兵并没有绝望。“矫正办”的同志积极与当地村委会协商,让他重新种上了地,为帮他重建家园,水土镇政府和区司法局分别为他筹集捐款3000元……为了让李兵真正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何警官费尽口舌,左一个保证,右一个保证,终于打动了这家私营铸造厂的老板,对方同意让李兵在厂里打工。
  接受矫正的李兵,非常珍惜现在的生活。他找人一起抬来石板,为门前一条一遇下雨天就泥泞不堪的土路,铺上近50米的石板。邻居们悄悄告诉笔者,以前,他可是一只“铁公鸡”,恨不得把一分钱掰成八半花,现在肯拿钱出来搞公益事业,一个人就把大家盼望多年的事办成了,真是变了一个人。更让大家称道的是,本来生活就困难的李兵,还出资800元帮助失学儿童。
  市司法局陈焕奎局长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我国行刑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既是顺应国际司法文明潮流的大势,也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社会化、执法人性化和矫正文明化的充分体现。
  截至2005年底,我市共有126名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其中37人矫正期满,表现较好,已按期解除矫正。从2005年12月开始,全市所有区县(自治县、市),都将选择1-2个镇、街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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