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大学英语自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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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卓廷 彭 淼
摘 要:随着大学英语改革的推进,自主学习也成了教育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文章试图从建构主义教学理论的角度,对大学生英语自主学习的原则以及教师在自主学习中的作用进行阐述。
关键词:大学英语 自主学习 教师角色
教育部2004年新出台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提出了大学英语教学应重视以人为本,发展个性化潜力,培养学生语言的应用能力和综合文化素质,其中特别强调英语教学要向个性化学习、主动式学习方向发展,增强学生的自主性。由此看来,大学生学习自主性是英语学习的最终目标,同时,也应成为每位教师的教学目标。因此,本文试图从建构主义教学理论的角度出发,对大学生英语自主学习的原则以及教师在自主学习中的作用进行了阐述。
一、自主学习的原则
“自主学习”在过去的20年里是教育实践的一项重要的改革和举措。大学生英语自主学习主要强调的是学习者在学习中的自主性以及学习决策上的自我负责、自我反思,对大学公共英语教学是一种理想化的目标,因此在开展自主学习时我们应该遵守以下原则。
第一、主体性原则
Morrow曾说,语言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习者的主动参与。主体性原则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把教师和学生的主体性充分发挥出来,教师积极主动地进行教,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学。
主体性是人作为社会活动主体的本质属性,其内在规定性为自主性、能动性和超越性。主体在与他和社会的关系中表现出自主性;主体在对象性活动中.即与客观物质世界的关系中,表现出能动性;主体在与自我关系中表现出超越性[1]。传统的教学,教师为主体,学生是消极被动的接受知识的“容器”,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完全依赖教师,处于很被动的状态。但是当代的建构主义者却认为学生的学习是一个积极主动的建构过程,是主动地根据原有认知结构和有选择性地知觉外在信息,学生是知识的主动创建者,且提出真正的学习不是简单的信息的积累,而是包含有新、旧经验的冲突而引发的观念转变和结构重组。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具有自主性即独立性,相对所学的内容而言具有能动性,相对过去知识而言具有超越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重视学生的主体性,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让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教学中来。也就是说,自主学习实现的一个最根本的前提就是提倡学生自主参与学习的各种决策,自我组织、实施以及测评自己的学习活动。如果不树立学生的参与意识,那么自主学习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教学过程应建立在学生的全部心理活动基础上。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从各类学生的实际出发,承认差异,尊重客观实际,保护学生的学习热情,不断增强其内驱力,使其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活动都能自觉地、积极地、主动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去,以求赢得学生的全面配合。
第二、合作原则
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难免会碰到自己不能解决的的问题或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知识的缺陷,这就要求学生间进行讨论、交流,以及补充、修正、加深每个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在古代,学者们也提倡做学问也应该与他人切磋合作,才会相得益彰。如《学记》指出:“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陆九渊也强调学习中与朋友共同浸染的重要性,他认为学习能否与他人切磋,效果大不一样。他说:“自为之,不若与人为之;与少为之,不若与众为之,此不易之理也。”“与众人焉共进乎仁,则其浸灌熏陶之厚,规切磨砺之益,吾知其与独为之大不侔矣。”[2]也就是说,在自主学习过程中,每个学习者由于发展水平和个人经验背景不同,对同一事物有不同方面的认识和理解,这种对同一事物理解的差异性,无疑是自主学习中的宝贵学习资源。而这些资源可以通过交流、讨论与合作被每一个学习成员所吸收,从而促进所有学习者的意义建构能力的提高,有利于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
第三、自我反思原则
《学记》指出:“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自主学习离不开元认知过程的参与,也就是说,在自主学习过程中,学习者能够对自己的学习进展和结果作出自我监察与评价。自主学习的评价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及终身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学生的发展。自主学习评价还是学习自主性的一个表现特征,是自主学习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在评价中,学生根据自己对先前学习表现的观察、记录,评价自己在某一具体学习任务上的表现水平、能力倾向以及情感体验,记录自己在自主学习过程中需要监控的各个方面。从而有利于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同时,也可以促进对所学内容的复习、巩固、归纳和综合,训练学生的基本技能,又可提高他们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学习品质和个性学习的形成。
二、教师在自主学习中扮演的角色
根据自主学习的定义,学习由学习者自我负责管理,自主地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这么说来,在学习过程中还需不需要有教师的参与?教师在学习中充当什么样的角色?怎样开展教学呢?事实上,从语言能力角度看,教师的作用增强了而不是削弱了,自主学习模式对教师的创造性要求高于他们拥有丰富的教学技巧知识。
朱熹对教师的作用作了规定,他说:“师友之功,但能示之于始,而正之于终尔……既有以喻之于始,又自勉于中,又其后得人商量是正之,则所益厚矣。不尔,则亦何补于事?”[3]依他的看法,师友有两种:其一是示之于始,即在学习开始时,指示研究的方法与计划;其二是正之于终,即在学习完结或告一段落时,指正或批评研究的结果。朱熹又说:“某此间讲说时少,践履时多。事事都用你自去理会,自去体察,自去涵养。书用你自去读,道理用你自去究索。某只是做个引路底人,做个证明底人,有疑难处,同商量而已。”[4]在这段话中给我们诠释了教师的三种功用:第一引路,即在学习开始时,指示学生的学习目标与途径;第二证明,即在学习结束时,证明其结果是否正确,给学生提供学习反馈;第三解疑,即在学习中遇到障碍时,与学生共同商议以解除疑难。这样,既体现了教师在学生学习中的主导作用,又突出了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性原则。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再扮演所谓的“权威”,而是作为帮助学习者提高自主能力的新型教师,在学习过程中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促进者。
首先,教师作为自主学习的引导者。虽说自主学习是学习者对自己的学习活动的事先计划和安排,但是由于学习者经验和语言认知能力的缺乏,所以在自主学习之前,教师首先应该引导他们自我认识,自我认识是自主学习的基础,是关于个人自身特点的认识。学生应该在学习活动开始之前,全面、细致地了解自己,包括自己的优势、劣势、情感、语言能力等特点,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利用并开发自己的各种潜能,选择合适的学习策略,达到最佳的学习效果。另外,在引导学生充分了解自己后,应该引导学生选择相应的学习方法、学习内容、学习环境以及制定合适的学习计划等学习活动。由此可知,教师是学生进行自主学习的引路人。
其次,教师作为自主学习的促进者。所谓“促进”,根据《柯林斯英语词典》的解释,就是促使某个行为容易发生或某道工序容易完成。在学习中,教师必须具有关心、支持、耐心、容忍、同情心、豁达等个人素质,另外要激发学生主动性的能力,鼓励承担义务、消除消极因素,帮助学习者克服障碍、随时交流,避免操纵、干预或控制他们的学习进程和学习内容等;其次要提高学生自主学习意识的能力,即帮助他们认清学习者与教师的角色,帮助他们认识自主学习的作用和必要性。最后要通过分析学生的需求(学习和语言需求)、目标确定(长短期目标)、工作计划、选材、组织交际活动等方式帮助学生计划并开展独立学习;还要帮助学生自我评估,包括学习初的水平测评、监控进步过程、同学测评等;从而使学生做到能自主学习和自我评估。
由此可知,教师在自主学习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能指引学生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学习,也有利于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所以,我们要正确把握自主学习的内涵,准确定位教师在其扮演的角色。
参考文献:
[1]肖川.从建构主义学习观论学生的主体性发展[J].教育研究与实验,1998,(4).
[2]陆九渊集・语录.
[3]传习录(下).
[4]读书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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