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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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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滞后已成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瓶颈”制约。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稳定机制,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应遵循适度保障、权责对称、收支平衡、管理法制化等原则,实行有中国特色的一体化、多层次、三方筹资、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
  关键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保障制度
  中图分类号:F243.1 文献标识码:A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关系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又要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保障制度互相制约,互相作用,共同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1社会保障的双重机制对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作用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社会机制,既是稳定机制,又是调节机制。作为稳定机制,它能够维护社会安定,被视为社会震动的“减震器”和“安全网”;作为调节机制,它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被视为社会资源的“调节器”。毫无疑问,社会保障的这一双重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对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障所具有的稳定功能,是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市场经济虽然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但也扩大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出现了贫者、弱者和失业者,并给某些人带来了精神上的压力,造成了心理上的失衡。如果不解决这些人的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等问题,保证这些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社会就将陷入动荡,国民经济的发展就将遭到破坏,市场经济体制也将无从发展。因此,能否搞好社会保障制度建設,将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发展的成败。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调节机制,能够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调节功能,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攻坚阶段,企业富余人员的安置问题尤为突出,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以保证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其次,它有利于市场体系的形成。社会保障提供的全国性养老制度和失业制度,有利于把劳动力从原来对就业的社会组织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轻装上阵,成为生产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总之,社会保障的双重机制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它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2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目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已步入关键阶段,人们的保障意识正在逐步增强,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迫在眉睫。因此,必须加大力度,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2.1加快我国社会保障的社会化进程
  社会保障的社会化,从根本上说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尤其要求加快社会保障的社会化进程。实现社会保障的社会化,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因为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工作基本上是由企业承担的,尽管近年来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但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仍然很低,很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深化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必须坚持社会化原则,建立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并将社会保障的覆盖面逐步扩大到全体劳动者身上,最终实现社会保障事业的社会化。
  2.2加快我国社会保障的法制化进程
  社会保障是国家采取强制性手段形成社会消费基金,用来对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帮助,所以必须使之法制化。这是搞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关键,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所有通过改革而形成的经济关系和其他一切经济活动中的行为准则,都要在法律上有所反映和确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也是如此。经过多年实践,我们已经逐步摸索出了符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保障模式,实施了一系列成功的政策和措施。把这些政策和措施上升为法律法规,是势在必行的。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健康有序、扎实深入地向前发展。
  2.3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事业的产业化
  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社会保障事业应该具有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增值的能力。只有这样,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才有后劲。首先,应当建立各种性质的社会保障基金,如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等。其次,应当使各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保障基金能够自我增值,这样就需要把社会保障基金投入市场领域进行运营。例如,购买国债、债券、股票,设立社会保障银行,开办社区服务性企业进行有偿服务等。
  为了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并满足社会上多层次收入的人的多方面保险需求,除了实行国家已规定的强制法定性社会保险外,还必须大力发展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市场调节和社会力量来充实社会保障体系。在坚持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前提下,去构筑一个法定保险与自愿保险协调发展,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项目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杨俊.中国公共养老保险制度宏观经济学分析[M].中国社会劳动保障出版社,2009.
  [2] 李绍光.好的市场经济才有好的社会保障[J].中国社会保障,2008(01).
  [3] 唐钧.市场经济与社会保障[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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