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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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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城乡居民生活、农业灌溉、工业生产和生态用水水价基本趋于合理,大大提高了年节水能力,基本明晰了水流产权,水污染防治基本得到解决,节水灌区改造、量水及用水设施配套逐步得到完善。实践表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基于此,分析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用水基本情况,介绍了水价改革的情况以及改革成效,并提出了当前彭阳县用水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关键词 水价改革;成效;宁夏彭阳县
  中图分类号:F323.2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29.043
  1 彭阳县用水基本情况
  彭阳县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山区六盘山东麓,北、东、南三面与甘肃省庆阳市的环县、镇原县和平凉市的崆峒区接壤,西面与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和泾源县毗邻,总面积2 533.49 km2,现有耕地面积8.33万公顷。现有人口25.03万人,辖8乡4镇156个行政村4个居民委员会。该县多年平均降水量450 mm,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8 920万立方米。全县有水库41座,水保治沟骨干坝42座,中小型淤地坝42座,建成水库自流灌区8处,灌溉面积0.22万公顷,扬水灌区2处,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工程20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62万公顷,灌溉面积0.82万公顷,集中供水工程3处,解决了全县19.66万人的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
  2 彭阳县水价改革情况
  从2017年开始,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严格按照《宁夏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宁政办发
  〔2017〕94号)精神,彭阳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会议,对农业水价改革工作进行了详尽部署,制定了线路图、时间表,委托了有资质单位对典型样板灌区的农业水价和人饮供水水价进行了系统测算,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测算结果进行多次审查,然后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对测算水价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最终提交县常委会审核通过,以彭阳县人民政府文件下发执行。
  2.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前水价
  农村居民扬水工程在100 m以下的供水水价为2.5元/m3,扬水工程扬程在100~200 m的集中供水工程水价为5.0元/m3,扬程在200 m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水价为6.3元/m3,城镇居民供水价格为2.3元/m3(县城居民污水处理费为0.7元/m3),工业用水水价5元/m3。
  2.2 改革水价测算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灌区分布和灌区供水工程特点,选择5个典型灌区分析全县农业水价完全成本。依据工程批复投资、相关政策性文件,对各典型工程供水成本所含的维修费、管理费、工资与福利、运行电费分别进行了科学测算,最终计算出完全供水成本。经过上述5项费用计算后,长城塬扬水灌区单位每立方米供水成本0.44元,上王设施农业机井灌区单位每立方米供水成本0.45元,石头崾岘自流灌区单位每立方米供水成本0.22元,海子塬设施农业灌区单位每立方米供水成本0.47元,孟塬高效节水灌区单位每立方米供水成本0.49元。
  2.3 改革水价调整过程
  2017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人民政府根据《宁夏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并出台了《彭阳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一次定价、分步到位”的步骤,调整库井灌区水价,将城乡供水分为4类。1)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公用公益事业用水(含福利院、敬老院、慈善机构、残疾人福利企业、公厕、城乡绿化、居民小区内绿化和消防等)、学校用水(各级各类公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居委会办公用水、宗教场所用水。2)城乡非居民用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工业、企业(不含纯净水、酿酒及饮料制造等)、建筑业、经营服务业(宾馆、饭店)等。3)城乡特种行业用水,包括车辆冲洗业、洗浴、桑拿、足浴、游泳、纯净水制造、酿酒制造、饮料制造等。4)农业用水,包括扬水灌区、机井灌区和自流灌区。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可高于其他用水类型,超定额用水20%(含20%)以内加1.5倍收费,超定额用水20%以上加3倍收费,农业用水超定额以上部分征收水资源费。
  2.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水价
  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4日以《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供水、污水处理费和农业灌溉供水价格的通知》(彭政发〔2017〕209号)文件,核定公共供水价格,于2018年6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价格标准。县城居民供水水价2.75元/m3,农村居民供水水价2.60元/m3,城乡非居民供水水价6.20元,城乡特种行业供水水价11.00元/m3。县城污水处理全部含在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水费中,农村居民、非居民和特种行业供水水价中不含污水处理费。县城居民污水处理费为0.85元/m3,县城非居民污水处理费1.20元/m3,县城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3.00元/m3;农业用水扬水灌区(不分一级、多级)为0.45元/m3,机井灌区(不分井深和泵站加压)为0.40元/ m3,自流灌区为0.22元/m3。
  2.5 水费征收监管
  水费实行“统一征收,分级管理”,由终端用水管理组织集中收取。各级水管单位、农民用水组织应完善票据管理制度,利用税务收费开票系统推行使用国家统一印制的通用发票收费。终端用水管理组织要定期公开水价、用水指标、实用水量、水费额度,增强水费征收的透明度,切实保障用水户权益。物价、水利、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水费用管安全,杜绝搭车收费。
  3 彭阳县水价改革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严格控制了彭阳县年用水总量,年平均节水50万立方米左右,大大提高了年节水能力;办理取水许可证75本(套),基本明晰水流产权;年平均征收污水处理费200万元左右,水污染防治基本得到解决;节水灌区改造、量水及用水设施配套基本完善。实践表明,水价改革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3.1 严格控制了用水总量
  全面落实了“四大节水”行动,实行了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优化了水资源配置。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2018年全县用水总量2 679万立方米,其中农业
  2 000万立方米,人饮489万立方米,工业及生态用水190万立方米,全县各类用水全部控制在2 900万立方米(其中农业2 000万立方米,人饮500万立方米,工业及生态用水各200万立方米)指标红线以内。通过节水改造工程和高效农业的实施,灌溉水利用系数由2011年的0.530增加到2019年的0.709。
  3.2 严格水流产权确权
  完成彭阳县内9个灌区、11处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县城乡生活用水和工業企业用水的基础数据调查和水流产权确权工作,将农业、生活水权确权到村,将工业用水确权到各企业。同时,在不触及总量和定额双控条件下,合理确定了各行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定额控制指标,建立了县-乡-村水网络配置体系。此外,还将各业用水的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结果在相关乡镇及村委会进行了公示。
  3.3 完成了企业费改税
  完成了王洼煤业有限公司、宁夏佳利源署业有限公司、彭阳县自来水公司等6个用户费改税,改革后平均每年征收水源税200多万元。
  4 彭阳县用水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4.1 彭阳县用水存在的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农业用水计量设施急需配套完善,水库灌区干渠建有巴歇尔量水堰,但建造精度无法满足计量要求,支斗农渠基本无计量设施;井灌区单井计量表安装不到60%,抽水量主要以水泵设计出水量估算;设施农业灌区计量设施设在干管首部,干支管和设施农业温棚计量设施缺失严重。
  4.2 解决彭阳县用水问题的措施
  1)严格执行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供水、污水处理费和农业灌溉供水价格。2)继续推行税务收费开票系统使用国家统一印制的通用发票收费。3)完成中小型灌区干渠用水计量设施配套升级改造。
  (责任编辑:刘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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